陳毅自加入南昌起義隊伍后,在戰爭年代基本在軍隊里任職。而且大部時間是任正的軍職,少部分時間是兼政委職務。陳毅自己的說法“兼政委”,本職還是軍職。 陳毅加入南昌起義部隊時被周恩來參謀團任命為73團指導員,周恩來對陳毅說“派你干的工作太小了,但不要嫌小。”因為陳毅是李大釗派往四川做軍運工作的,起義失敗后到武漢軍校任黨的書記。 起義軍失敗后朱德收攏部隊,成立縱隊,陳毅任縱隊指導員。 井岡山會師后陳毅任紅四軍政治部主任、士兵委員會主任等職。 古田會議后陳毅任紅三軍黃公略軍長的政委。 以上陳毅都是以政治工作者的身份參加領導軍隊建設的。以后就主要是以軍事工作者的身份參加領導軍隊建設了。 1930年6月陳毅任新成立的22軍軍長。22軍縮編為64師陳毅任師長。 1931年1月陳毅任贛西南特區書記。 1932年1月陳毅任江西軍區總指揮兼政委(江西軍區有1軍2和新成立的22軍) 1933年11月陳毅任西方軍總指揮兼政委。 (33年34年二次獲二等紅星獎) 1934年8月在興國老營盤指揮戰斗時右胯骨被敵彈擊中,造成粉碎性骨折。 紅軍長征被留下任辦事處主任。 成立新四軍任第1支隊司令員。后成江南指揮部指揮、蘇北指揮部指揮。 1940年11月任華中八路軍新四軍總指揮部代理總指揮。 皖南事變后任新四軍代軍長。 解放戰爭初期任新四軍軍長兼山東軍區司令員、津浦前線野戰軍司令員、山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 成立華東軍區華東野戰軍時任華東軍區司令員、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委。 挺進中原后又任中原軍區中原野戰軍副令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