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袁黃創作《七十二朝人物演義》的條件 確信袁黃就是《演義》的作者,陳述他具有撰寫這部特殊的話本小說的諸種必要條件之后,仍然有幾個疑問需要加以解釋:卷5《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中引袁黃《立命篇》中所述支立之父一事加以渲染,何以分明是其門人弟子的口吻?袁黃既然撰寫了這部小說,卻為何不署名?袁黃卒于萬歷三十四年丙午(1606),為何磊道人序后署“庚辰”即崇禎十三年(1640)? 《演義》卷5在引袁黃《立命篇》中所述支立之父一事加以渲染之前有詩云:“假令尋稗史,猶說事荒蕪。惟有袁老子,身為當代模……鏤心復琢髓,了凡號匪誣。所以有所傳,朝野交相趨。我今演斯紀,庶曰報應圖。”細玩末二句,有兩種可能:一是演支立之父的故事,一是演全篇故事。如果是前者,那么支立之父的故事以及開關的話與詩很可能是袁黃的門人弟子后來添加的部分。如果是后者,也不能排除其門人弟子加以修改的可能性。本文確信袁黃就是《演義》的作者,并不排除其門人弟子后來修改的可能性,因為在袁黃的眾多著述中,其弟子后來將其文稿整理編輯成書者并非個別。如《寶坻政書》乃“門生劉邦漠、王好善編輯”,卷首邳贊序云:“公去之日,士民已刻《德政錄》矣。乃劉王二君以不心公之跡也,收輯《寶坻政書》十二卷……但取公文移示諭之見諸實事者次第編之?!?尤有說服力的是《續文規》一書,此書卷首署“趙田逸農袁黃坤儀甫輯”,第10卷至18卷為其評析是沒有問題的,因為行文中袁黃經常聯系自己。書中前9卷為36家論文,而卷3、卷4、卷5標題如前文所示,均為“了凡袁先生論文”,大不類袁黃本人口吻。出現這個例外,最大的可能性是《續文規》雖然是袁黃所輯,但最終是由袁黃的弟子整理成書的,確定卷3、卷4和卷5的目錄時也執弟子禮而尊稱“了凡袁先生”,各卷前“門人劉有執無競甫閱”之署透露了個中消息。此書國家圖書館和安徽省圖書館各藏一部(安圖本殘存9卷),系同一版本,日本內閣文庫藏另一版本,經筆者對勘,內閣文庫本應在前。 而國內版本的卷3、卷4、卷5雖仍為“了凡袁先生論文”,但內容已大不同于內閣文庫本,顯然是袁黃的門人弟子改版時又作了更換。如果此書不署編輯者與閱讀者的名氏,我們僅憑卷3、卷4、卷5標題“了凡袁先生論文”和正文中同樣的口吻,確定其袁黃的門人弟子編輯而成,無疑是不符合事實的。由此反證,僅憑《演義》中稱呼“袁了翁”、“袁老子”、“了凡”的口吻,推定此書的作者是袁黃的門人弟子,其實是很靠不住的,這種口吻完全可能是弟子門人整理編輯乃師著述留下的痕跡。 袁黃作書不署名,《演義》亦非特例。其在《續文規》卷3中談及自己的《四書刪正》與《書經刪正》時云:“嘉靖乙卯年刻行,五十年來遍傳天下。當時并不書弟之名,故家家傳習而并無議論。近有友人改作《刪正》,而列弟名于上。夫不書名,則意在指迷,而可以相忘于物議;一書名,則跡涉賈譽,而遂來眾口之呶呶。蓋世間所忌者正在名,而今適犯其所忌也。” 初刻時袁黃并未署名,幾十年后友人覆刻,改換書名,再署上袁黃之名。此二書不署名的原因主要自然不是“意在指迷”,而是怕因為節略經文與刪削朱注引起時人的側目,甚至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同樣,袁黃作《演義》而不署名,或整理者未署其名,無非是怕以小說的形式演繹《四書人物考》,甚至背棄朱注,以善惡輪回、因果報應的文字戲說經典,從而成為眾矢之的。 磊道人序作于“庚辰秋仲”,李致忠先生采取排除法確定此庚辰應為崇禎十三年庚辰(1640),現在可以更確鑿地證明這一點。《演義》卷5中提及的“本朝那袁了翁所著的《立命篇》”最早載于其《文規》卷1,而《文規》作于萬歷二十九年辛丑(1601), 萬歷二十九年之后,明朝僅有崇禎十三年這個庚辰,磊道人序后所署非此庚辰莫屬,但不能據此認為此書不可能為卒于萬歷三十四年(1606)的袁黃所作。石印本封面題“李卓吾先生秘本”,雖系偽托,但偽托者并未因為李贄生活年代與序后所署時間有很大差距而放棄偽托,就是這個道理。明末清初,袁黃的舉業時文類與修身養性類著述多有被門人弟子及推崇者整理問世者,如《增訂二三場群書備考》,袁黃撰,袁儼注,沈昌世增補,序刊于崇禎五年(1632);《廣生篇》序刻于崇禎十六年(1643)。 今天我們顯然不能僅僅依據序刻時間來確定二書的撰寫時間,如果二書前未署明袁黃所撰,我們也不能僅僅依據序刻時間來確定二書非袁黃生前所撰。同理,《演義》完全可能是袁黃的門人弟子在崇禎年間依據其稿本整理問世的。 要之,上述三個方面的疑問均不足以否定本文的基本結論:《七十二朝人的演義》為袁黃所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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