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吾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李斯列傳》導讀 [設計說明] 李斯,秦之丞相,功勛顯赫;趙高,始皇時任中車府令,管理皇帝的車輿和印璽。二人,一者為朝廷命官,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一者為皇帝的貼身生活秘書,可謂宮“丞相”。他們分別負責皇帝的工作與生活。在一般情況下,宮中、府中二者是分開的,但如果二者一結合,情況會怎樣呢?今天我們就看看宮中之趙高與府中之李斯二者的聯合與斗爭。 一、李斯、趙高,何許人也 1.李斯,秦之丞相,功勛顯赫 A.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時,為郡小吏。 B.從荀卿學帝王之術。學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國皆弱,無可為建功者,欲西入秦。 C.至秦,會莊襄王卒,李斯乃求為秦相文信呂不韋舍人。不韋賢之,任以為郎。 D.說秦王……秦王拜斯為客卿……官至廷尉。 E.二十余年,竟并天下,尊主為皇帝,以斯為丞相。 ——《李斯列傳》 李斯原是楚人,為郡小吏;跟隨荀子學帝王之術,為求發展,離楚往秦;由呂不韋舍人而為郎,說秦王,為廷尉,最后官至丞相——秦之統一大業,李斯功不可沒! 2.趙高,雖豎閹余人,深得始皇寵愛 趙高者,諸趙疏遠屬也。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賤。 秦王聞高強力,通于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 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當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于事也,赦之,復其官爵。 ——《蒙恬列傳》 趙高,出身卑賤,因為“強力”“通獄法”為中車府令,曾犯法而治罪,卻為秦始皇所赦。 二、李斯、趙高之交集 1.沙丘之謀 三十七年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左丞相斯從,少子胡亥愛慕請從,上許之。 至平原津而病……乃為璽書賜公子扶蘇曰:“與喪會咸陽而葬。”書已封,在中車府令趙高行符璽事所,未授使者。 七月丙寅,始皇崩于沙丘平臺。高乃與公子胡亥、丞相斯陰謀破去始皇所封書賜公子扶蘇者,而更詐為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立子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公子扶蘇、蒙恬,數以罪,賜死。行從直道至咸陽,發喪。太子胡亥襲位,為二世皇帝。 始皇死前賜公子扶蘇書信,且言“與喪會咸陽而葬”,很明顯欲立公子扶蘇為繼承人。但趙高與胡亥、李斯篡改詔書,改立胡亥且賜公子扶蘇與蒙恬死,這就是“沙皇之謀”。這次陰謀,將趙高、胡亥和李斯三人捆綁在一起。 2.趙高為保住自身權勢,擁立胡亥 A.高既私事公子胡亥,喻之決獄。(《蒙恬列傳》) B.趙高故嘗教胡亥書及獄律令法事,胡亥私幸之。(《秦始皇本紀》) C.“高受詔教習胡亥,使學以法事數年矣,未嘗見過失。慈仁篤厚,輕財重士,辯于心而詘于口,盡禮敬士,秦之諸子未有及此者,可以為嗣。”(《李斯列傳》) 趙高“私事胡亥”,胡亥“私幸”趙高,二人感情不一般。篡位時趙高言“受詔教習胡亥”,為自己私下行為貼金。稱其“慈仁篤厚,輕財重士,辯于心而詘于口,盡禮敬士,秦之諸子未有及此者,可以為嗣”,似乎真的適合繼承。 趙高為什么要事胡亥呢?其實是為自己的權勢地位尋找靠山。為有類于齊國內亂時,管仲佐公子糾,鮑叔佐公子小白。與趙高事胡亥相對應的是,蒙恬事公子扶蘇。 3.李斯為保住富貴權勢屈從胡亥 A.斯長男由為三川守,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歸咸陽,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長皆前為壽,門廷車騎以千數。(《李斯列傳》) 李斯大兒子李由為三川守,深得重用;李斯兒子尚公主,女兒嫁諸公子,與皇家聯姻;當李家有事時,“門廷車騎以千數”,其權勢可見! B.“斯,上蔡閭巷布衣也,上幸擢為丞相,封為通侯,子孫皆至尊位重祿者,故將以存亡安危屬臣也。豈可負哉。”(《李斯列傳》) 李斯是個知道自己權勢來的人,或者是個知道感恩的人。面對趙高陰謀篡權的建議,他從內心深處是拒絕的,為何最后聽了趙高的話? C.高曰:“君侯自料能孰與蒙恬?功高孰與蒙恬?謀遠不失孰與蒙恬?無怨于天下孰與蒙恬?長子舊而信之孰與蒙恬?” (《李斯列傳》) D.“長子剛毅而武勇,信人而奮士,即位必用蒙恬為丞相,君侯終不懷通侯之印歸于鄉里,明矣。”(《李斯列傳》) E.詬莫大于卑賤,而悲莫甚于窮困。久處卑賤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惡利,自托于無為,此非士之情也。(《李斯列傳》) 趙高挑出公子扶蘇“剛毅而武勇,信人而奮士”的特點,又指出他在“能”“功”“謀”“無怨”“信之”五方面均不如蒙恬,迫使李斯考慮當公子扶蘇繼承王位后他自己的未來。而李斯本人,向來以“卑賤”為羞,以“窮困”為苦,所以,經趙高如此一挑撥分析,未有趙高“君聽臣之計,即長有封侯,世世稱孤,必有喬松之壽,孔、墨之智。今釋此而不從,禍及子孫,足以為寒心”的威逼利誘,李斯也會從趙高之言,因為他把富貴利祿等權勢看得太重了。 此時的李斯,為權勢的迷戀,國家大義終不敵個人私利!而趙高、李斯,兩人為利益,最后走到一起了。 三、趙高為攬權而迷感二世 A.二世燕居,乃召高與謀事,謂曰:“夫人生居世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其道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亂主之所禁也。” 趙高既與二世謀天下,面對二世“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志之所樂”之問,竟答以“此賢主之所能行也,而昏亂主之所禁也”,稱享樂是賢主,不享樂是昏主,全力迎合秦二世。 B.“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盡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服,恐為變。” “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至收族,滅大臣而遠骨肉;貧者富之,賤者貴之。盡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近之。” 二世然高之言,乃更為法律。于是群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陽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財物入于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 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則賜食,出則乘輿。御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廄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不忠者無名以立于世,臣請從死,愿葬酈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胡亥大悅,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 以“沙丘之謀”為人所疑為由,建議將諸公子及大臣等潛在的威脅一一除去。然后用嚴刑刻法,“滅大臣而遠骨肉”,殺盡舊臣,再以建立自己的親信。如此嚴刑酷法,滅絕兄弟,逼兄弟走投無咱,只能請死。表面上是為了二世的權勢,實則是將朝中一切反對勢力趕盡殺絕。 C.法令誅罰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眾。 又作阿房之宮,治直〔道〕、馳道,賦斂愈重、戍徭無已。 于是楚戍卒陳勝、吳廣等乃作亂,起于山東,杰俊相立,自置為侯王,叛秦,兵至鴻門而卻。 如此倒行逆施,殺人無數,又建直道、作阿房宮,最后的結果只能是“戍卒叫,函谷舉”——陳涉起義,劉項呼應,一舉兵至鴻門。 四、李斯“阿二世意,欲求容” 李斯子由為三川守,群盜吳廣等西略地,過去弗能禁。章邯以破逐廣等兵,使者履案三川相屬,誚讓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盜如此。李斯恐懼,重爵祿,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書對。 面對氣勢洶洶的農民起義,李斯一方面為推責,一方面因為“重爵祿”,竟也“阿二世意”,指出皇帝應“專以天下自適”,然后建議采用“督責之道”,即追究責任,一層層追究下來,最后是“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積于市。殺人眾者忠臣”。百姓更是水深火熱之中。秦末之嚴刑苛法,與李斯有關!原先李斯智力全為治國,現在智力全為保富貴,沒有了任何原則。 五、李斯趙高之互撕 1.趙高陷害李斯 A.于是趙高待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閑,可奏事。”丞相至宮門上謁,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閑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輒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 B.趙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貴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高聞其文書相往來……且丞相居外,權重于陛下。”二世以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審,乃使人案驗三川守與盜通狀。李斯聞之。 趙高設陷阱,讓李斯往里面套。最后得來二世的咒罵: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在引起二世不滿的情況下,再說李斯對皇位的覬覦,又佐以李由的失守,這下,李斯既有想法又有行動,離死期不遠了。 2.李斯狀告趙高 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李斯不得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曰:“今高有邪佚之志,危反之行……陛下不圖,臣恐其為變也。” 二世已前信趙高,恐李斯殺之,乃私告趙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獨高,高已死,丞相即欲為田常所為。”于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屬郎中令。” 李斯見二世時,二世正在娛樂,本身就引起了二世的不滿,又上書,言趙高的野心,二人開始互撕。只是二世已信趙高,李斯上傳二世的文書,竟傳給趙高了。李斯,遠不是趙高的對手。從答應背始皇詔令立胡亥為二世,李斯就輸了。 六、趙高置李斯于死地 趙高案治李斯。李斯拘執束縛,居囹圄中,仰天而嘆曰:“嗟乎!悲夫!二世之治豈不亂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殺忠臣而貴賤人,作為阿房之宮,賦斂天下。吾非不諫也,而不吾聽也……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趙高為佐,吾必見寇至咸陽,麇鹿游于朝也。” ——李斯言“必見寇至咸陽,麇鹿游于朝”,推責于趙高,其實李斯亦須擔責。因為“夷其兄弟而自立也”他親自參與了,后面的“殺忠臣而貴賤人,作為阿房之宮,賦斂天下”他親見親臨,禍之始即因他貪富貴而聽任于趙高之奸計。 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趙高治斯,榜掠千余,不勝痛,自誣服。 趙高使其客十馀輩詐為御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后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 趙高手段,了得,采用虛虛實實的手法,讓李斯不知真假,然后一舉將罪行坐實,李斯翻身的機會都沒有了。! 七、欲獵東門而不可得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貪于富貴,違背初心,最后連最平常的生活也不能過!留一聲嘆息。 【教學后記】 李斯,位不可謂不尊,勢不可謂不大,然最后欲“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而不可得者,太迷戀權勢富貴也!設使繼位者為公子扶蘇,輔佐者無論蒙恬抑或李斯,秦國當不亡之如此之速矣。秦末混亂,固由二世所主,然全為趙高唆使;趙高得勢,只因廢扶蘇而立二世,同意立二世者,李斯也!李斯于秦末之混亂與秦之滅亡,須擔責矣!! 本課,在較為具體的介紹李斯、趙高為何許人之后,重點介紹沙丘之謀,還有趙高、李斯為個人利益對二世的迷惑,以及二人的互相斗爭,最后李斯死,二世亡,趙高為子嬰所殺,子嬰為項羽所殺,秦廷這一混亂局面就此結束。本課緊扣趙高的小人行徑,對二世、李斯的掌控,能激起學生的興趣,課堂教學效果良好,極大引學生課外閱讀的興趣以及對李斯、趙高等人物的思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