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ONE 《住房租賃條例》已于2025年6月27日國務院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將于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那么,《住房租賃條例》將會給租房市場帶來哪些變化呢? ![]() ![]() ![]() 首先,租賃市場的規范化和透明化將會大幅度提升。 1. 房源信息真實透明。此前,個別中介平臺利用虛假房源信息引流的行為浪費了很多承租人的時間和“感情”。《住房租賃條例》施行后,要求租賃企業和經紀機構發布的房源信息(地址、面積、租金、圖片)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一致,嚴禁虛假和誤導性信息。中介發布前需核驗權屬、實地查看。網絡平臺需核驗發布者身份。上述規定,將有效減少虛假房源的現象。 2. 強制合同備案。根據《住房租賃條例》,出租人應當按照規定,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等方式將住房租賃合同向租賃住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備案。出租人未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的,承租人可以辦理備案。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通過住房租賃經紀機構簽訂住房租賃合同的,由住房租賃經紀機構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 3. 住房租賃企業市場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依法登記的經營范圍應當使用“住房租賃”的表述。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要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報送開業信息,企業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如果自然人轉租他人住房經營規模達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規定標準的,也適用于上述規定。除此之外,從事轉租經營的企業必須設立并公示資金監管賬戶,租金收付通過該賬戶進行。 4. 行業及相關從業人員的行為受到嚴格約束。主要體現在: ① 相關從業人員需備案,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住房租賃經紀機構從事業務。 ② 相關從業人員發布房源信息前要核驗委托人身份權屬、實地看房、簽訂經紀合同、編制住房狀況書。 ③ 住房租賃經紀機構應當對收費服務項目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④ 出租人和承租人通過住房租賃經紀機構簽訂住房租賃合同的,由住房租賃經紀機構辦理住房租賃合同備案。 除此之外,住房租賃經紀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① 為出租不符合建筑、消防、燃氣、室內裝飾裝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強制性標準的住房提供經紀服務; ② 為單獨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過道、地下儲藏室、車庫等非居住空間用于居住提供經紀服務; ③ 為單間租住人數上限或者人均最低租住面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出租提供經紀服務; ④ 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 ⑤ 未經當事人同意,以當事人名義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 ![]() 其次,承租人的權益得到了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衛生間、陽臺、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單獨出租用于居住涉嫌違法。 2. 押金管理規范化。出租人收取押金的,應當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數額、返還時間以及扣減押金的情形等事項。除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扣減押金。 3. 保障了承租人的居住安全與隱私權。在房屋出租后,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但是經承租人同意或者依法可以進入的除外。進一步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居住權益。 4. 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地位更加平等。出租人解約需提前通知并留出合理騰退時間,禁止暴力、威脅等非法方式驅趕。 5. 住房租賃合同連續履行達到規定期限的,出租人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承租人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基本公共服務。 # ONE 第三,明確了相關責任和懲罰舉措。對各種違規行為,如出租非居住空間、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未設資金監管、違規中介行為、網絡平臺失職等,均設定了明確的罰款額度,相關企業還有可能會面臨停業整頓、吊銷執照等懲罰,大幅提高了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的違法成本。 最后,《住房租賃條例》的出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為市場亂象劃上紅線,為租客權益筑牢屏障,如果我們在租房過程中遇到了問題,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權。 ![]() ![]() 排版編輯丨夏悅聞 文案編輯丨王玉臣、李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