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有一種風俗,不管是祖傳的玉佩,還是花重金購得的玉佩或者玉器,通稱為玉,只要玉斷了,或者破裂、缺口等,老人就說,這玉不要戴了。 玉可以放在家里收藏起來,用來做紀念,但是,就是不能佩戴,也不能戴在身上,要將玉和身體分離。 那么,為什么民間有這種說法呢? 玉作為裝飾品,在我國遠古時期就出現了,可追溯至新石器時代早期。 比如,在我國考古發現,在距今約9000年的小南山遺址,就出土了出土了60余件玉器,包括塊、環、珠等,是目前我國境內出土年代最早的玉器。 在其他考古挖掘中,我國古代很多的文化遺址,如年代較遠的有興隆洼文化(距今約8000年)、馬家浜文化(距今約7000年)等,都出土了一定數量的玉器。 我國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形成了古老的玉文化,是我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比如,《禮記·玉藻》說:“君子無故,玉不去身”。 佩玉不僅僅是一種隨身的裝飾品,佩玉還是身份的體現,也是代表著一種品德,是修身立命的象征。佩玉已經一種器物升華為精神載體。 因此,在民俗的演變過程中,古人形成了很多民俗方面的說法,以下介紹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兩種。 一是玉有“靈性”之說 我國古人很早時就認為,玉是天地精氣凝結而成,具有一的“靈性”。玉佩戴久了后,就會與人產生相同的信息,建立特殊的關系,甚至還會自動“認主”。 民間有俗語說“穿金顯富貴,戴玉保人安”,于是,也就衍生出“玉碎擋災”之說。 這種說法,主要來自在民間在各地流傳的傳說故事,且多數地方,甚至多個家族的先人,都口口相傳一些關于玉可擋災,或者玉可以警示災禍,從而擋災的故事。其故事中的情節大同小異。 民間俗信認為,玉佩突然斷裂或者破碎,是替主人承受了災厄。 比如,某家族的祖先,出門坐船時,玉佩突然破裂,他便警覺地取消了出門,而是呆在家里,結果他要乘坐的那條船,因遭遇大風而船翻人亡。 另一個家族的祖先住在山里的山谷里,正值下雨,晚上睡覺時,他所佩戴的玉掉在地上摔碎,他認為有大事發生,當即冒雨將家人轉移到山坡上的牛欄里,結果半夜時泥石流爆發,他家的住宅被沖走,全家人安然無恙。 不管是古代話本、小說等,還是現代的小說、傳奇故事以及影視作品,很多作品中都有玉斷或玉破碎的情節,以此為伏筆,預示后文將有大事發生。這也成了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吸引人的常用手法。 由此可見,民間的“玉擋災”之說,從古代開始就深入人心,民眾非常熟悉這種民俗說法,放入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中,民眾也就能看懂,且與民眾的民俗心理契合。 民間認為,玉破碎或斷裂,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如果將這樣的玉繼續戴在身上,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不能再佩戴了。 民間還有玉與人的“緣分”之說。一個人佩戴的玉,意味著玉與人結緣,如果玉破碎或斷裂了,說明此玉與人的“緣分”已盡,放起來留作紀念可以,但不能戴在身上。 二是玉的風水禁忌之說 在我古代的的風水習俗中,風水習俗通常指住宅和墳墓的風水環境。實際上,這是人們比較關注的重要方面。 我國古代風水理念中,風水不僅指住宅和墳墓的環境,也指個體的人。一個人就是一個整體的世界,同樣存在風水。 比如,我們常聽說“一個人的嘴,就是這個人的風水”、“一個人的風水好壞,主要看這個人的德行”。 因此,在風水習俗中“藏風聚氣”這個詞,往往也被應用到人的身上。 對于個體的人來說,所謂“藏風”,就是指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能信口雌黃,否則就是“漏風”。 所謂“聚氣”,民間認為玉佩能起到“聚氣”的作用,能夠聚氣的玉,必須是“圓滿”之玉,也就是完美無缺的玉佩,否則不僅不能“聚氣”,反而會“漏氣”。 民間認為,人活著靠的是“氣運”,如果“氣運”給漏掉了,人生也就會走下坡路了。 這也就是民間認為,如果玉破碎或斷裂,就不能再戴的又一種說法。 從科學的角度來說,以上兩種說法都沒有科學依據,玉佩也就是一種物品,既沒有“靈性”,也沒有“風水”。 民間之所以這樣說,主要還是受傳統民俗文化的影響,以及民間的禁忌習俗,而民間禁忌一般是不講道理的,也無法講道理。 因此,我們在理解這一民俗時,更多的要從民間文化現象來理解,從被古人賦予的更深層文化隱喻來理解,不能過分迷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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