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地球”這樣的說法,很容易讓我們覺得地球要人類來保護,那事實是否真是如此呢?其實這是我們想多了。 相對于地球長達45.5億年的歷史,人類出現的時間只能算是短短的一瞬間,也就是說,在沒有人類的這幾十億年時間里,地球一直都是好好的,它根本就不需要人類來提供什么保護。 而在過去漫長的歲月中,地球上的生命經歷了太多的風風雨雨,時而繁榮興盛,時而大規模地凋零。就已知的情況來看,地球上至少發生過五次生物大滅絕事件,咱們隨便挑幾個來講講。 第一次:奧陶紀-志留紀滅絕事件(大約4.4億年前)。 那時候,地球上的生物主要是海洋生物,陸地上基本上還是光禿禿的,然后災難就來了。 研究發現,當時地球上發生了劇烈的氣候變化,全球先是迅速變冷,進入冰河期,海平面大幅下降,大量生活在淺海的生物直接被“晾”在了陸地上,然后又迅速變暖,冰川融化,缺氧的海水淹沒一切。這一冷一熱的折騰,直接滅絕了當時大約85%的物種。 關于此次事件的起因,目前還沒有確定的答案,有一種認同度相對較高的觀點認為,造成這場災難的“罪魁禍首”,可能是一顆距離地球大約6000光年的恒星發生了超新星爆發,而其釋放的伽馬射線暴正好擊中了地球,從而引發了這場災難。 最狠的一次:二疊紀-三疊紀滅絕事件(大約2.5億年前)。 這次滅絕,外號叫“大滅絕之母”,那叫一個慘烈。在那個時候,地球上發生了現在的我們難以想象的超級火山噴發,巖漿流了上百萬年,向大氣中釋放了巨量的二氧化碳和有毒氣體。 這導致了什么后果?全球氣溫飆升,海洋酸化,嚴重缺氧。你可以想象一下,空氣是缺氧且有毒的,海水是酸的,氣溫還熱得要命。結果就是,地球上約96%的海洋生物和70%的陸地脊椎動物,都慘遭滅絕。 我們最熟悉的一次:白堊紀-古近紀滅絕事件(大約6600萬年前)。 ![]() 在那個時候,一顆直徑約10公里的小行星,一頭撞在了現在墨西哥尤卡坦半島附近區域,其釋放出的能量,相當于上百萬億噸TNT炸藥同時爆炸。 此次撞擊引發了全球性的海嘯、地震和火山噴發,掀起的塵埃遮天蔽日,地球連續多年不見陽光,植物無法光合作用,食物鏈從底層崩塌,從而造成了當時地球上大約75%物種滅絕,其中還包括了在地球上稱霸了1億多年的恐龍(非鳥恐龍)。 對于地球本身而言,這些大滅絕事件最多也就是讓它換了個“皮膚”,就算再來N次,也完全不會危及到它的存在。但在我們人類眼中,這些事件無疑是觸目驚心的,我們甚至還不能排除未來還會發生類似事件的可能性。 也就是說,如果未來真的會發生類似的事件,地球本身也是不需要人類來保護的。而對于人類來講,能熬過生物大滅絕就已經很不錯了。怎么做呢? 從長遠來講,人類必須不斷發展科學技術,提升自身的綜合實力。只有當我們擁有足夠強的科技時,才能真正具備熬過全球性災難的能力,甚至有機會在災難發生前識別并消除其誘因。 而從近期來看,我們則需要注意自己的行為對自然環境的影響,許多當前人類活動造成的環境問題(如氣候變化、生態破壞、生物多樣性喪失等等)雖不會危及到地球本身,但卻足以破壞支撐人類生存的基礎。 因此可以說,所謂的“保護地球”,其實是保護我們人類自身的生存環境,其最終目的,是為了讓人類還能在這個星球上繼續生存和發展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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