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的立案標準包括公然實施侮辱行為、針對特定自然人、情節嚴重(如手段惡劣或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以及網絡侮辱達到一定點擊/轉發量。需注意,侮辱罪通常告訴才處理,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行為方式:侮辱行為可以通過暴力、言語、文字等方式進行,且必須是公然實施,即在第三者或眾人面前,或通過能讓不特定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進行。
●?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團體不在此列。
●?情節嚴重:包括手段惡劣(如用糞便潑人、強令他人鉆胯等)、后果嚴重(如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或多次實施侮辱行為。  ●?網絡侮辱: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侮辱行為,同一信息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也可認定為情節嚴重。
法律后果:
●?行政處罰:情節較輕的侮辱行為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拘留或罰款。
●?刑事處罰: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構成犯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
如需更詳細的法律條款,建議查閱相關法律文獻或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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