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5日,河南省周口市沈丘縣縣公安局接到石槽集鄉程營村民報案稱:女村民劉志芬被人殺死,并被拋尸在本村東北角場邊的一個紅薯窖內。 當地派出所干警迅速趕到了現場,勘驗發現,死者劉志芬,女,三十四歲,農民。尸體所在現場柴草比較混亂,技術人員僅僅在紅薯窖口和麥場上提取到了作案人足跡石膏模型五枚,照相提取足跡四枚。但是,這些足跡樣本檢驗條件均不夠好。 辦案民警在當地走訪調查得知,死者劉志芬單身,前夫帶走了女兒。平時,劉志芬一個人生活,家里有豬圈一個,養了四頭豬,地里種了小麥。她很少外出,與同村的鄉鄰交往不多。 在排查過程中,辦案民警發現死者劉志芬的前夫王雄志具有很大嫌疑。 有村民反映,劉志芬嫁過來之后,生有一女,因與丈夫不和而離婚;前夫帶著女兒去了外地,家里的房屋、田地全部留給了劉志芬;由于該村即將拆遷,可能興建一個大型汽車交易市場,家家戶戶都開始盤算自己土地房屋的賠償標準;前夫王雄志聽說拆遷一事之后,多次來找劉志芬,說明自己和女兒要分得百分之六十的征地賠款。不過,劉志芬不同意,與前夫多次發'1爭吵,村委會主任也介人了調解,但是雙方互不讓步。 前夫王雄志為了得到征地賠款,極有可能偷偷殺死了劉志芬。 王雄志被帶到了“2·25”專案組。經過審訊,王雄志拒不承認自己殺死了劉志芬。而且,他找到了幾位證明自己不在現場的證人。 王雄志的打工單位反映說他在單位表現比較好,從不與人吵架爭鬧,許多同事稱他是個好心人。被害人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等親屬都認為王雄志不可能、也沒有膽量殺死前妻。 2月28日,專案組經市局同意,請來了省公安廳足跡專家鄭德才對現場足跡與嫌疑人王雄志的鞋子做出鑒定。 鄭德才在聽取了案情匯報后,隨即對現場進行復查。由于現場處在村外,一般人和雞狗動物很少來此。鄭德才在復查現場時發現,從大路去往紅薯窖必經過的一個場邊有幾枚隱約可見、前后連續的足跡,其鞋底花紋和中心現場完全一致,分析為作案人拋尸時所留。鄭德才和同志們對此趟足跡的步幅特征進行了認真細致測量。 復查現場后,鄭德才開始對現場足跡與嫌疑人的鞋子及步幅樣本進行檢驗。 一天以后,結果出來了。鄭德才說:“王雄志鞋子特征及步幅樣本特征與現場不一致。” 王雄志的嫌疑被徹底排除了。但是,辦案民警的排查工作并沒有結束。 這時,當地又發生了一起類似的案件加大了專案組的工作量。 3月1日夜晚九點左右,五十一歲的泗屯村女村民劉靜鈺在住房外的廚房燒了開水,脫光衣服準備洗澡的時候,一個黑影突然推開廚房的木門,快速沖到她的面前,揮刀對準她的身上猛刺了數刀。劉靜鈺一邊大喊“救命”,一邊掙扎著跑進了住房屋內把門關緊,并踉蹌著想跑進套間里兒子的房間。 此時,兒子不在家,兒媳李明明正摟著小兒子睡覺。劉靜鈺因為傷勢過重摔倒在了兒子住室的外邊。李明明正哄兒子睡覺,已經關了燈,聽到外邊的呼喊,猛地坐了起來,抱著兒子靠在了墻上。 兇犯使勁踹開了被劉靜鈺關上的房門。由于房間里邊十分黑暗,兇犯打開手電筒把劉靜鈺的身體來回翻了一下,看到她已經咽氣后,又用手電筒從套間門上的小窗向李明明所在的房間里邊照射,看見李明明抱著一個小孩靠在墻上嚇得渾身發抖,隨即推開了房門,拉開了電燈,揮舞著帶血的匕首厲聲威脅:“別讓孩子哭了!再哭就殺死你們!”然后,兇犯扯斷了房間里邊的電話線,又把電燈關掉了,打著手電筒逃離了現場,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過了很長時間之后,聽到外邊沒有絲毫動靜了,李明明確認兇犯已經逃走,才敢抱著孩子走出房間。她打開了電燈,看見婆婆赤身裸體倒在血泊之中,連忙跑到院子外邊大聲呼喊救命。 3月2日凌晨接到報警之后,當地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了現場,勘驗發現,死者劉靜鈺的裸尸周圍血跡斑斑,全身共有六處傷口,頸部兩處刀傷致氣管斷離。 當地公安局指令“2·25”專案組接管了這起案件,將這起兇殺案與“2·25”案件并案偵查。 辦案民警圍繞死者劉靜鈺的家庭成員以及村子里的鄰里關系展開了全面深入的調查。劉靜鈺親戚不多,大都散落在外地。案發當晚,她的老伴兒曲老漢在地里守夜看著機井澆水,兒子在外地打工,家中只有她、兒媳李明明、孫子三人在家。她生前勤勞忠厚,一生務農,和村民相處融洽,沒有與村民發生過糾紛。 那么,既不劫財,又不劫色,誰會對劉靜鈺有如此深仇大恨?為什么要用血淋淋的手段對一個老年婦女痛下毒手? 辦案民警詢問李明明的時候,李明明說:“晚上,孩子一直鬧,九點的時候我關了燈,哄著兒子睡覺。突然,聽見婆婆在外邊喊了幾聲救命。開始我以為婆婆被開水燙著了,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聽見了有人踹門。然后,就有人打著手電筒向我房間里邊照,大聲威脅我不要讓孩子哭。我不敢說話,害怕兒子受到傷害。后來,外邊沒有動靜了,我覺得那個人已經走了,就打開房門,又打開了電燈,看見婆婆渾身是血,就跑到外邊喊人……鄰居去地里叫回了我公公……” 辦案民警詢問曲老漢的時候,他說自己當晚正在地里澆水,村民過來叫他,他才知道家里發生了血案,趕回家里的時候,老伴已經氣絕身亡。 在排查的過程中,一名村民向辦案民警反映,曾經聽到傳言,說本村的村民劉三與受害人的兒媳李明明關系曖昧。而且,案發之后,劉三不知去向,忽然失蹤了。 辦案民警立刻意識到了劉三有重大嫌疑,或許是劉三伙同李明明殺死了劉靜鈺。 辦案民警來到劉三家中的時候,劉三的父母也不知道他的去向。辦案民警搜取了劉三的幾雙鞋子。為了盡快獲得劉三作案的證據,辦案民警把他的鞋子,連同劉靜鈺家中現場提取的血跡足印樣本、“2·25”現場五枚足跡樣本一起送到了省公安廳鄭德才的辦公桌上。 兩天的時間過去了,鄭德才做出了結論:劉靜鈺家中現場的足跡正是劉三的鞋子所留;“2·25”案件現場足跡與劉三的鞋子特征不一致。 經過再次詢問李明明,她終于承認了自己與劉三有不正當男女關系,也承認了自己伙同劉三殺害婆婆的陰謀勾當。 經過調查,三十二歲的劉三已有兩次“進宮”的歷史。他出獄后,不務正業,整日游手好閑,無所事事。劉三早就對本村婦女李明明垂涎三尺。兩人多次在野外幽會茍合。 一次,劉三半夜翻墻進入李明明房間,被婆婆劉靜鈺發現。當時,李明明、劉三跪下請求劉靜鈺不要將此事張揚出去,兩人保證以后再不來往了。劉靜鈺只是向老伴兒曲老漢說了此事。曲老漢也認為,只要他們不再往來,這件事情可以既往不咎。 但是,劉三從此對劉靜鈺極為惱火,懷恨在心,發誓一定要尋找機會殺死她。 案發當天晚上,劉三得知曲老漢在地里守夜澆水,就手持尖刀翻墻進入了她家中。劉靜鈺正要洗澡,被劉三用尖刀殺死了。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十天之后,逃到外地的劉三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有群眾發現線索報了警,劉三在外地落網了。 經詢問,劉三交代了殺害劉靜鈺的全過程;但一再態度堅決地說,自己與劉志芬被殺案無關。 有了這次辦案經驗,專案組有民警提出,先前發生的“2·25”案件,會不會也有奸情包含在內呢? 辦案民警進行了專題走訪。很快,有村民反映說“2·25”案件的死者劉志芬死前曾經與本村一位村民有過不正當關系。這位村民名叫錢大勇。 通過更多的偵查,辦案民警發現不少村民都聽說錢大勇與死者劉志芬經常眉來眼去,關系曖昧。辦案民警迅速趕到錢大勇家中,在他的屋內發現了一雙條絨布棉鞋,其鞋底花紋與“2·25”現場足跡鞋底花紋一致。 辦案民警帶走了錢大勇。 在專案組,錢大勇只承認與劉志芬睡過幾次,卻死活不肯承認自己殺了劉志芬。 專案組為節省時間,又請來了省公安廳足跡專家鄭德才和他的兒子鄭向陽,要求檢驗“2·25”案件現場的足跡是否錢大勇所留。 經過一天的檢驗甄別,鄭德才告訴了專案組同志一個非常奇特的消息:“根據鞋底花紋結構和形象特征,'2·25’現場足跡正是錢大勇的鞋子所留,但此鞋的磨損部位與現場步幅特征明顯不符。從鞋子磨損看,應該是正落腳,小步角,而現場卻是大偏外落腳。還有,你們帶領錢大勇來專案組時,我看到了錢大勇的步行姿勢和步幅特征,步寬較窄,左右腳基本在一條線上,而'2·25’案現場嫌疑人的步寬很寬,步角很大,從足跡步法檢驗技術角度講,鞋子的真正主人與穿此鞋子步人現場的人不應是同一個人。所以我認為這雙鞋子不是錢大勇本人穿著到現場的。” 這是怎么回事呢?專案組的辦案民警也疑惑了。 難道,有人偷走了錢大勇的鞋子,作案之后又將鞋子還了回來?能夠輕易偷鞋、還回來的人,一定與錢大勇十分熟悉,不然會引起錢大勇的懷疑。 那么,這個人會是誰呢? 經分析研究,這個人可能是他家的某個人。要落實究竟是他家的哪個人,這就要提取他家所有男人的所有鞋子,逐人鑒別。 專案組隨即派技術人員馬上行動。鄭德才說:“這個案子比較奇特,為了節省時間和防止出現差錯,還是我和你們一塊去吧。爭取當場完成嫌疑人的甄別。” 鄭德才、鄭向陽兩位同志跟隨專案組辦案民警和縣局技術人員再次來到錢大勇家中,將錢大勇、父親錢懷慶、弟弟錢二勇的鞋子搜取了十幾雙。其中,錢大勇鞋子六雙、父親錢懷慶鞋子五雙、弟弟錢二勇的鞋子四雙。隨后讓每個人在接近現場環境條件下來回走了兩趟,錄了像,測量提取了每個人的步幅樣本。 經過整整兩天的檢驗比對,鄭德才、鄭向陽兩位同志下了結論:“2·25”案現場留下的足跡是在錢大勇屋里搜取的鞋子所留,穿著這雙鞋子步入現場的人是錢大勇的父親錢懷慶。也就是說,兇殺案件應是錢懷慶所為。 這個結論太讓人意外了。 父親錢懷慶為什么要穿著兒子錢大勇的鞋子,去劉志芬家中殺死劉志芬呢?他與劉志芬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經過審訊,錢懷慶很快就招供了。他說,當他聽說兒子錢大勇與劉志芬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的時候,他在家里痛打了兒子錢大勇,勒令他與劉志芬斷絕男女關系,試圖繼續維系錢大勇與媳婦的穩定生活。 錢大勇雖然口頭上答應了父親,但是,私下里還是一直與劉志芬保持著曖昧關系。媳婦一怒之下回了娘家。 那天,錢懷慶在地里干活,鞋子上邊粘了很多泥,回家之后老伴就拿到院子洗了,同時,把其他幾雙鞋子也同時洗了,放在院子里的窗臺上邊晾曬。旁邊還有未洗而晾曬的兒子錢大勇的一雙鞋子。不知為什么,錢懷慶聽說兒子錢大勇不在家,又想起來他可能去了劉志芬家。錢懷慶禁不住火冒三丈,就準備去劉志芬家里叫回兒子錢大勇。但是,幾雙鞋子都洗了,穿拖鞋前去不方便,他來到院子,在窗臺上邊下意識地抓了一雙鞋子換上了。 這雙鞋子恰恰就是兒子錢大勇的。 來到劉志芬家里,錢大勇不在。錢懷慶想,既然來了,與劉志芬談談也行,就走進了她的家中。不料,還沒有說上幾句話,兩人言語不合。錢懷慶認為她破壞了自己的家庭,她說是錢大勇自己貪色,要錢懷慶回家管好自己的兒子。錢懷慶覺得遭到了侮辱,突然失控,抓起劉志芬家中的菜刀砍向了她…… 為了逃避罪責,錢懷慶隨即把劉志芬的尸體運往村東北角一個場邊的紅薯窖內。他回到家,把此鞋放在原處,換上自己的拖鞋。 第二天,錢懷慶老伴認為錢大勇的鞋子已經晾曬兩天可以穿了,為了騰地方,就收起了兒子的鞋子放到了錢大勇屋內。 至此,“2·25”女村民被殺案終于真相大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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