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經受實踐的檢驗,適應實際情況,讓各方的利益最大化。 被民辦高校提檔的學生和家長都會接到學校的電話,確認是否接受錄取、到學校就讀,如果想放棄,學校會做退檔處理,學生可以在征集志愿中再次填報志愿。 站在民辦高校的角度,學生被錄取而不報到,會使學校失掉一個招生名額,與其這樣,不如征求一下學生和家長的意見,如果不來就退檔,學校還可以在征集志愿中再錄取愿意來本校就讀的學生,這樣可以讓學校的利益最大化。 站在學生的角度,與其錄了不去就讀,只能復讀,不如退檔,在征集志愿時再尋求機會,使自己的選擇最優化。 民辦學校的這個做法對學校、對學生都有利,所以民辦學校的這個做法值得推廣。 推而廣之,任何學校和學生,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都可以做退檔處理。例如有高分的學生誤報了與成績相差較大的學校和專業,可以與學校協商做退檔處理。這樣更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證高校和學生的最大利益。 但是,現在的報錄制度并不是這樣的。 考試院在答疑中明確: ![]() 問:我已經被某校某專業錄取了,因某種原因不想到該校就讀,請問可以申請退檔參加后續的征集志愿嗎? 答:按照國家和我省招生政策,考生被高校錄取后檔案不能退回,也不能參加志愿征集及后續各批次錄取。 特別提醒: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學意愿的真實表達,是投檔及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須慎重填報并對所填志愿負責。 或許有人會說:民辦學校是在“錄取前”聯系家長的,并不違反招生政策。 按照現行的報錄政策,招辦按照高校的招生人數1:1向高校投檔,如果投檔學生中沒有違背國家規定和學校的招生簡章要求的情況,高校是不能對學生做退檔處理的,也就是高校沒有在規則外選擇學生的權利,即投檔無違規即錄取,所以嚴格意義上講,民辦學校的這種做法是有違招生政策的。 北京大學曾經對兩名分數分別為542和536的河南考生連續三次退檔,招辦則連續三次投檔,這兩名學生最終北京大學錄取了,這就是經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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