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廣播《終戰詔書》的形式,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 既然如此,那么“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可不可以定在8月15日?肯定不行,原因如下: 其一,日本可以決定何時發動戰爭,但肯定不能決定何時停止戰爭,這是二戰戰勝國決定的,也是二戰戰勝國的權利,即日本哪一天正式投降,是由同盟國決定的,日本決定不了。 ![]() 其二,所謂《終戰詔書》,只是一份停戰文書,完全看不到一絲一毫投降的姿態,更遑論認錯誠意,于是在中美蘇的壓力下,9月2日日本天皇再度發布詔書,其中提到“降伏”。 其三,1945年8月15日后,日軍并未投降,依然在戰斗,在緬甸(英軍宣稱“對日戰爭仍在進行中”)、在太平洋、在中國東北、在中國其他地方,日軍依然沒有投降。因此,說8月15是抗戰勝利日,顯然不符合歷史事實。 ![]() 問題在于:既然8月15日不行,那么9月2日行不行呢? 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再度發布詔書,這是一份相對真正意義上的“投降詔書”,詔書里更明確呼吁全體日軍放下武器,徹底終結抵抗。當日,在停泊于東京灣的美國軍艦“密蘇里號”戰列艦上,舉行了同盟國聯合受降典禮,日本政府全權代表和大本營全權代表分別在投降書上簽字。 據此,中國為何不選在9月2日,而選9月3日作為“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呢? ![]() 其實,選在9月3日,既有順應民意之意,又有更深層次的歷史意義。 首先,9月2日舉行受降典禮,但絕大多數中國人獲得消息的時間是在9月3日,也就是說消息是有滯后性的。 其次,因為9月3日報道日本投降,百姓奔走相告,立即舉行慶祝活動,慶祝來之不易的勝利。為了順應民意,政府宣布全國放假三天。因此,選這一天作為紀念日,是全國人民共同的聲音。 第三,更重要的是,選這一天為勝利紀念日,其中還有深層次的原因。 ![]() 欲要了解其中深層次的原因,不妨先看一看二戰德國“兩次”投降鬧劇的原因: 1945年5月7日,德國宣布向英美投降。對此,斯大林勃然大怒,不承認5月7日的投降,繼續發動進攻,于是有了德國“第二次投降”。 1945年5月8日,德國又一次投降,這一次是向蘇聯、美國、英國投降,受降儀式主持人是蘇聯朱可夫。 那么,為何會出現兩次投降的鬧劇? ![]() 對于德國來說,在蘇聯燒殺搶掠,犯下了無數罪孽,兩者之間是血海深仇,害怕遭到蘇聯清算,所以在蘇聯攻下柏林后,大批德軍向英美聯軍方向逃跑、并向英美主動投降。然后,5月7日向英美投降無非是想獲得庇護,以避免被蘇聯清算等,背后的小心思,想必大家都知道。 對于蘇聯來說,作為戰勝德國的絕對主力,又遭受慘重代價,德國不向蘇聯投降,或者說投降時沒有蘇聯參與,那么就丟掉了重要歷史事件定義的主動權。當然,當時蘇聯率先攻下柏林,在德國陳兵百萬,德國故意不向蘇聯投降,本身就存在重大問題,動機不純。 ![]() 因為,如果承認5月7日的德國投降,那么歷史只會記住德國向英美投降,擊敗德國的最大貢獻國、最大受害國——蘇聯則會被遺忘。但如果是5月8日,那么就大不相同了,歷史會記住蘇聯朱可夫主持的標志著二戰歐洲戰場正式結束的受降儀式,蘇聯在二戰功勞會被歷史銘記。 有人或會辯解,無論向誰投降,既然德國已經宣布投降,說明二戰歐洲戰場已經結束,斯大林的勃然大怒純屬無聊。其實,如果讓這樣的人參與大國博弈,只有一個結果,就是“友邦”欣喜若狂、本國利益蕩然無存,純屬政治小白。 ![]() 搞清楚了德國兩次投降的原因,回頭再看上文的問題。 因為,9月2日是美國主導下的、在美國軍艦上舉辦的受降儀式,如果將“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選在9月2日,就意味著承認抗日戰爭是在美國主導下的勝利,這就抹殺了或者淡化了中國在抗戰中的巨大貢獻和犧牲,顯然嚴重不符合歷史事實,連蔣介石政府都沒有選在這一天。所以,中國抗戰勝利紀念日不能選在9月2日。 既要能體現先輩們的犧牲,又要奪回歷史敘事的主動權,自己定義歷史的重要時刻,告訴世界中國在二戰中的貢獻與犧牲(這是這一天閱兵的目的之一),于是順應民意的定在9月3日。蔣介石時代,起初也定在9月3日,但后來變成8月15日,從未有過9月2日的選擇,新中國之后確定抗日戰爭勝利日為9月3日,一直延續至今。 ![]() 最后,1945年5月8日,蘇聯朱可夫是受降儀式的主持人,背后折射出蘇聯才是擊敗德國的最大貢獻國,當時蘇聯完全掌握了歷史的主動權。即便如此,如今西方輿論描述之下,蘇聯還被抹黑成二戰發起國,不過朱可夫主持受降儀式,卻讓這種敘事存在重大硬傷。 那么,換個角度來看,如果當時斯大林默認5月7日的投降,不掌握歷史重要時刻的主動權,相信蘇聯二戰貢獻會被西方抹殺的更早、更徹底。總之,在符合客觀事實的基礎上,重要歷史時刻,要有自己的定義,要掌握主動權,以9月3日為抗戰勝利紀念日就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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