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好東西》電影,里面的單親媽媽王鐵梅和小孩的互動,讓我很喜歡。 即便是父母離異,孩子成長的也很好。 任何事情有自己的見解,性格溫暖,可以共情媽媽,面對網暴,可以勇敢反擊。 其實讓孩子受傷的本質,不是父母婚姻的解體,而是破碎的親子關系。 離婚之后,孩子的撫養權,至關重要,孩子跟誰像誰。 針對撫養權法律問題,我為大家整理了10條必須明確的法律點,干貨滿滿,建議收藏!(一對一咨詢請撥打免費熱線??:13241454538或添加文末律師微信即可) 01 孩子不滿兩周歲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44條規定,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方生活的。 02 孩子已滿兩周歲 (一)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三)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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