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房產繼承新政,主要涉及四個部門,也解決了許多繼承方面的問題,主要有4點: 第一點就是遺囑繼承,要求所有法定繼承人都到場來驗證遺囑的真實性,為了防止的繼承人弄虛作假的情況出現。 第二點是非公證繼承要是包含了房產,那么所有法定繼承都要來核定材料,大家當面核實,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爭。 第三點是遺贈也要求所有法定繼承人、接受遺贈者到場進行核對。 第四點是存在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第二位繼承人就沒有必要到場,這樣省了許多時間,同時有也有效提高了繼承辦理的效。 需要注意的是贈與過戶,直系親屬贈與過戶免征個稅,但是契稅公證費,印花稅還是要繳納的。贈與過戶都是統一按照30%繳納的,此外公證費為1%。印花稅雙方共計0.1%。假如1套房產價值200萬,那贈與過戶需要繳納的費用為8.2萬元,所以成本上來看,不管是買賣過戶還是贈與過戶,都是比較高。 成本最低的還是房產持有人去世以后辦理過戶,此時的過戶費用一般多為幾百幾千元,這是目前很多人選擇的方式。如果想要以最低的成本將房屋給他人,那最好提前確定好遺囑并進行公證,避免爭議的同時也能夠省下一筆錢。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繼承了的房子,如果要轉售,除了正常交易稅費以外,還需要繳納成交價格房成本的20%作為個稅,如果一套房子價格為200萬,原來購房成本為100萬,那么就需要繳納100萬的20%即20萬元個稅!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 打開今日頭條查看圖片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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