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老金的計算方發,網上說的挺多的,但是說的總是不太清楚,本人找了一個講的比較簡單的文章,這里假設繳費基數為2000元,則個人繳納比例8%,公司交納比例20%,其中個人賬戶每月存儲額=(8%+3%)*2000=220元,公司交納的其余17%作為社會統籌基金,在你滿足領取養老金條件之前,可暫時理解為統籌基金都發給了目前的老人。 領取養老金條件 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 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特別注意:“累計”,如果中途你到過的公司不給你繳納,你的保險就要斷了,那么你以前交過的就不算了,要重新交納至累計15年方可取用。如果你有一天辭職不干了,你也要爭取到當地人才中心自己繳納,以保證累計15年。(本人理解應該是可以累計計算年限) 養老金的領取數量 我想這個也是你最關心的,舉個例子。 某男性員工目前25歲,2000年參加社會保險,其領取退休金的年齡為60歲。假設2035年該員工累計繳納社保35年,且繳費基數為2000元;期間公司共繳費168000元,個人繳費共67200元;個人賬戶中金額92400元。2004年全國職工月平均工資1022元;假設2030年全國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000元。 該員工月退休金為①+②=1770元 ①基礎養老金:5000元×20%=1000元 此例子適用于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1997年07月16日)以后參加工作的人。你可以參照此例大致計算一下自己的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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