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1、“辨”與“辯”
2、“薄”與“簿”
3、“采”與“彩”
4、“長”與“常”
5、“辭”與“詞”
6、“粹”與“萃”
7、“戴”與“帶”
8、“盜”與“賊”
9、“等”與“級”
10、“玷”與“沾”
11、“迭”與“疊”
12、“都”與“也”
13、“度”與“渡”
14、“復”與“覆”
15、“和”與“合”
16、“匯”與“會”
17、“混”與“渾”
18、“禍”與“福”
19、“疾”與“病”
20、“記”與“紀”
21、“佳”與“嘉”
22、“江”與“河”
23、“交”與“繳”
24、“煉”與“練”
25、“聯”與“連”
1、“辨”與“辯”
辨、辯都是形聲兼會意字。“辛”字本義作“大罪”解。辨,在兩個罪人中間加一把“刀”,表示必須識別區分。辯,在兩個罪人中間加個“言”字,表示兩個罪人各自為自己辯解。
辨、辯二字的區別是:“辨”義為識別,如“辨別”、“辨識”。
“辯”義為解說,如“辯解”、“辯論”、“辯證”、“申辯”、“辯白”、“辯護”、“辯駁”等。
“分辨”與“分辯”,一為辨別,一為辯解。
“辨正”與“辯正”都指辨明是非、改正錯誤,但“辨正”側重識別,“辯正”側重陳述。
“辨證”與“辯證”都是辨析考證,可以通用,但中醫術語“辨證施治”是分析病情,不可寫作“辯證”,“辯證法”是哲學名詞,是哲學學說,不可寫作“辨證法”。
2、“薄”與“簿”
薄、簿音義皆異,但形似,易用錯。
薄,形聲兼會意字,從草從溥,溥亦聲。溥,義為廣大、普遍。故薄本義為“草叢生”。在古漢語里,樹叢生叫做“林”,草叢生叫做“薄”。隨著漢字的演變發展,“薄”的本義漸失,而表“不厚”義,如“薄冰”、“薄板”等。由“不厚”引申為稀淡(薄霧),土地貧瘠(薄地),不厚道、不莊重(輕薄、刻薄),命運不濟(薄命),輕視(薄技、鄙薄、菲薄),品行不好(薄德、薄行、薄情),減輕、減少(薄賦、薄收、薄利)。“薄”還有“迫近”義,如“日薄西山”。薄的不厚義,讀“雹”,而引申義讀“搏”。有一種可作藥用的草本植物“薄荷”,這個“薄”讀“簸”。
簿,形聲字,從竹溥聲,音“步”。本義是書寫的本子。因為在發明造紙術之前,竹片是主要書寫材料,所以“簿”從竹。由記事本引申為文書,如“簿牘”、“簿書”。但“簿”用得不多,常以“本”、“冊”代替,如“紀念冊”、“記事本”等。
3、“采”與“彩”
“采”是個古老的字,是動詞,甲骨文里是會意字,上面是“爪”,下面是“果樹”;伸手摘果,會意“摘取”。金文將下面的“果樹”省筆為“木”。后來又以形聲方法造了新字“採”代替“采”,1964年國務院公布《簡化字方案》廢除“採”而恢復“采”。
在文史典籍中,“彩”本寫作“采”,漢字實際運用中,采彩并沒有形成嚴格的區別,如“喝彩”與“喝采”并用、“精彩”與“精采”不分。但“采”從“爪”從“木”,表示用手去采摘樹上的果實,為“采”的本義,引申為搜集之義項,如“采納、采用、采風、采取、采訪、采集、開采”等。
“彩”通常作名詞,可指彩色的絲織品。古代常將絲綢作為獎品,賞賜給有功人員,如“中彩”、“喝彩”等。戰斗中負傷流血,稱為“掛彩”,顯然是一種比喻用法,無非是從血的紅色聯想到絲綢。
從以上簡單分析,我們不難看出,“采”“彩”有形神之別。采,偏重神色;彩,偏重形色。偏于形的用“彩”,如“剪彩、掛彩、彩排、張燈結彩、五彩繽紛”等;偏于神的用“采”,如“文采、神采、風采、豐采、無精打采、興高采烈”等,“采”往往是可以意會而難于直觀的。
但有些詞兒很難定性,比如“光彩”一詞,若指流光溢彩,則偏于形,應用“光彩”;若指面子上有光彩,則偏于神,應用“光采”,但習慣上仍寫作“光彩”而不用“光采”。又如“精彩”一詞,若用以形容表演優美,則偏于形,應用“精彩”;若用以形容文章出色,則偏于神,應用“精采”,但習慣上用“精彩”而不用“精采”。再如“喝彩”,由于對象不一樣,被叫好的可能是形色,也可能是神色。為了使用方便,按約定俗成的辦法,都用“喝彩”而不用“喝采”。
4、“長”與“常”
“長”的甲骨文和金文都是象形字,像人的長發,引申為時間與空間的距離,與短相對,兩種讀音,一義為“久遠”,引申為長(長江)、高(身長)、遠(長跑)、大(長風)、遼闊(長空)、久(長期)、永遠(長眠)、專精(特長)、距離(長度)、多余(長物);二義為“生長”,引申為年齡大的(年長)、排行大的(長子)、領導人(處長),輩份大的(師長)。
“常”是形聲字,本義作“旗”講,常長一丈六尺,是長度單位“尋”(八尺為一尋)的一倍,于是“常”也成了長度單位:兩尋為一常。“兩尋為一常”是公認的尺度,由此“常”又有了“一般”、“平凡”的含義,如“平常”、“常識”。又引申為“一定不變”,如“常態”、“常數”。又由“一定不變”引申為法令、倫理。
“長”的“久遠”義與“常”的“不變”義很接近,“細水長流”、“長年累月”、“長生不老”與“四季常青”、“常勝將軍”、“常抓不懈”中的“長”與“常”詞義接近,但義近不等于義同,它們的區別就在:“長”側重于時間“跨度大”,與“遠”同義,表示的是“久遠”,“常”側重于經久而“不變”,與“恒”同義,表示的是“經常”。
《現代漢語詞典》釋“長年:一年到頭;整年。”“常年:終年,長期。”“長年”突出了時間跨度大,全年的意思;“常年”突出了始終如一,長時間不變的意思。“常勝不衰”指萬事萬物在盛衰變化中保持興盛的態勢,永不變化。并非指時間跨度大,所以不能寫作“長盛不衰”。
5、“辭”與“詞”
辭,本義作“訟”解,訟,即辯解,罪人辯解,法官斷案,謂之“訴訟”。訴訟也作辭訟。在漢字發展中,辭的本義漸失而用引申義:言語。如“言辭”、“文辭”。
詞,形聲字,《說文解字》:“詞,意內而言外也。”言,即說,只有聲;而詞,同時表達語言的音與義。所以,《辭源》解釋說:“詞,語言音義獨立的最小單位。”
從含義上講,辭與詞,音義皆同。《現代漢語詞典》:在很多合成詞里,辭也作詞。這里說的是“很多”而不是全部。不可作詞的地方是:“修辭”的“辭”不可作“詞”;文字方面的詞典可作辭典,但散文、詩詞等辭典,一般不作“詞典”,因為“辭”的含義比“詞”要寬一些;字典、詞典等工具書,統稱“辭書”,不可作“詞書”。
6、“粹”與“萃”
“萃”,從草,本義“草叢生的樣子,引申為聚集。“薈萃”中的“薈”與“萃”同義。薈,本義“草繁盛”,引申為會集。薈萃,同義反復,含義還是聚集。成語“出類拔萃”中的“類”與“萃”也同義,意為“同類”,“尋常”。“出類拔萃”形容超越尋常。
“粹”,從米,本義“米純而不雜”,如粹白(純白),“精粹”(精美純粹)。引申為“精華”,即事物最重要、最有價值的部分。如“國粹”,國家固有文化中的精華。“文粹”,文章精華。
文萃與文粹,不是同義詞。文萃,義為文章匯集;文粹,義為文章精華。
7、“戴”與“帶”
戴、帶二字讀音相同,雖字形字義懸殊,但常有用錯。
據考,“戴”的初義為“異”。在甲骨文中“異”為“人頭上戴物,兩手奉之之形”。“異”演化為“戴”,只是加了個聲符。“戴”的范圍后來顯然并不限于頭,如耳上可以戴環,頸上可以戴鏈,胸前可以戴花,手上可以戴表……。不過,“戴”的本義畢竟是加之于頭,因此又引申出尊奉、崇敬等義,如愛戴、擁戴、感戴。
帶,《說文》的解釋是:“紳也。”這是古代士大夫束衣的腰帶,故其字“象系佩之形”。象征一種社會地位,“紳士”一詞便是由此而來的。因帶上常佩以飾物,故又可解作佩、掛。
有部電影名為《帶手烤的旅客》,“帶”字便是個別字,一字之差,犯人“旅客”變成了執行公務的警察。披枷戴鎖、披麻戴孝、戴罪立功、披星戴月,其中“戴”字均可改用“帶”,因為戴帶都有“加于上”的意思。
8、“盜”與“賊”
查考字的源流,強取為“盜”,故稱“強盜”,明火執仗,持刀槍行兇、搶動者,是“強盜”或“匪徒”。乘人不備,或夜更深潛入住宅或公司盜竊,才是“竊賊”。“賊”字古用較廣,對奸詐惡行刺人者,名“奸賊”,對造反叛國者,稱“叛賊”。
“盜”字本是個會意字,上面原來是個“涎”字,下面是個“皿”字,即垂涎他人的器皿物品之謂。后來簡化成“次”和“皿”兩部分,由垂涎貪婪他人東西而不擇手段去“盜”,變為包含暗偷和明搶。
打劫銀行、明搶金店,準確說是“強盜”、“匪徒”行徑;摸人錢包,溜門撬鎖去偷東西,應是“毛賊”勾當。
不過有時界線很難一刀分開,小偷小摸干大了,結伙去偷倉庫、貨柜,又須要用“盜匪”稱呼,“賊”則太輕。
9、“等”與“級”
古漢語中,“等”與“級”的本義是不同的。“等”是頓的意思,是動詞;引申為齊一,等同,如“等倫”、“等儕”。“級”屬“系”部,是絲次第,即等級,是名詞。現代漢語中,“等”與“級”在有些方面的異同比較微妙:一是表層次,特指階、磴、梯的級數,現較常用的是:“級”,如“石級”、“樓級”;而幾乎不用“等”來表示。二是兩者均有一個主要義項:等次、等級,表示級位、程度的區別,如“一等”、“一級”,“甲等”、“甲級”,“同等”、“同級”,“超等”、超級“……在這個意義上兩者并無明顯區別。
“級”有一個“專利”,專指學校編制的名稱,學年的分段,年級,如:“初級中學”、“一年級”、“高年級”;“等”則沒有這個用法。日常使用中,“級”用得更廣泛些,且較多用于職稱、職務、工資等方面,如“八級技工”、“處級干部”、“高級工程師”、“一級演員”、與“級”相比,“等”的使用范圍似乎狹窄些,目前較多地是用在記功、評獎和評定操行等方面,如“特等功”、“二等獎”、“級”在表示程度、順序方面更明顯些,如“國家級”、“部級”、“等”較多用于質量方面對商品的劃分,如“一等品”、“二等品”、另外,“初級產品”是原始產品,“初等教育”即基礎教育,這里“級”、“等”有特殊的含義。“等”、“級”一般單用,也有合用和連用的。合用的如“等級”、“等級制度”、“等級森嚴”等。
在一些常用詞中,“等”與“級”的區別更明顯,“上級”、“下級”顯然迥異于“上等”、“下等”,“上級機關”、“上等兵”中的“級”、“等”自然不能調換。這里除詞義、搭配關系外,更多恐怕還是使用習慣。
10、“玷”與“沾”
玷、粘都是形聲字,都以“占”為聲符,加上“玷污”、“沾染”含義比較接近,所以容易混淆。
玷、沾聲符相同,但讀音不同。玷,音(店);沾,音(瞻)。
玷從玉,沾從水。含義更不同。
玷,本義“白玉的斑點”,引申為使有污點和蒙受恥辱,如“玷污”、“玷辱”。
沾,原本是古河名。山西省境內,古代有兩條“沾水”。
沾有浸濕、浸染、附著、接觸、分享等義,如“沾巾”、“沾染”、“沾邊兒”、“沾光”等。“沾”用于接觸一種東西而附著在另一物體表面,稍一用力就能脫離。沾字疊用,形容輕薄,如“沾沾自喜”。
11、“迭”與“疊”
“迭”曾是“疊”的簡化字。1986年10月國家語委重新規定“疊”不再作“迭”的繁體字處理,迭、疊于是恢復了原來的分工。但這一改變未能做到“廣而告之”,于是出版物中迭、疊不分便成了常見病。
“迭”,代也,以此代彼,亦即交替、更迭。《說文》中關于“迭”字的釋義便是:“更迭也。”這是“迭”的本義。“失”有隱逸、消退義,走之旁則表示此去彼來。更迭義于此呼之欲出。凡更迭必為前后相承,由此又引申出接連的意思,如“風波迭起、英才迭出”等,“迭”因此又可指數量繁多。“迭”的前面可加否定副詞“不”,構成“不迭”,義為跟不上,來不及,如“忙不迭、笑不迭”。
“疊”的本義是重疊。如民間游戲“疊羅漢”、成語“層巒疊嶂、疊床架屋”、動作如“疊衣、疊被、疊紙”、量詞如“一疊文件、一疊報紙”等。
“迭”與“疊”的最大區別在于:“迭”為前后相承,從時間著眼;“疊”則為上下相加,從空間著眼。
12、“都”與“也”
“都”與“也”都是副詞,但用法和意義不同。
“都”字常表總括、更或已經,如“他全家都住在美國。”此句的“都”總括全家,意即“全部”;又如“她是阿英后母,待阿英比親媽都親!”這里的“都”意為“更”;再如,“飯菜都涼了,快吃吧。”這里的“都”則是“已經”了。
“也”不同“都”,它常是同樣、無論如何,或委婉及強調語氣。如“大家趁國慶節去旅行,王小姐說她也去!”此謂“同樣”之意;“左想也不是,右想也不是。”此句的“也”即無論如何;“既然這樣,也只好如此了。”這里的“也”表示委婉語氣;“三歲稚童也知道。”此“也”意在強調。
13、“度”與“渡”
在古漢語里,度通渡,但渡不通度。原因可能是渡是后造字。現代漢語將度、渡二字作了規范。
“度”的本義是計量,不是廣字頭,它與廣(房屋“不相干。它是由“庶”(省去四點)、“又”組合而成的。“庶”即庶民,俗稱老百姓;“又”即手;“庶”、“又”合體,直接會意就是“老百姓的手”。這個“手”有重大功能:表示長度。周代長度單位有六:寸、咫、尺、尋、常、仞。這六個長度,都是由“手”規定的:手掌底部到手腕脈搏處(寸口)的距離為寸;八寸為咫;十寸為尺;兩臂伸展,兩手中指尖之間的距離(約八尺,一說為六尋;兩尋為常為仞;寬度廣度的度量單位名稱叫尋,高度深度的度量單位名稱叫仞,古文中常見“廣百尋”、“高千仞”。所以計量長短的標準,就是“度”的原始意義。
由“計量長短的標準”引申為泛指一定的標準,凡是能用一定標準計量或揣測的都叫“度”,如“尺度、刻度、角度、長度、廣度、深度、幅度、溫度、濕度、限度、進度”等,通常在計量時都是由這一點到那一點,因此,“度”又有了由此及彼的“通過”的意思。度的對象為時間,如“度日、度假、虛度年華、共度良宵”等。又引申為治理國家的規矩,如“法度”、“制度”。引申為形容胸懷,如“大度”。
“渡”字是形聲兼會意字,由“水”和“度”二字組合而成,取水(河流)、度(通過)合義,本義“通過河流”。《說文》的解釋是:“渡,濟也。”專指通過水面。組成的詞如“渡口、渡船、渡江”等。《現代漢語詞典》提示:“渡”指由這一岸到那一岸;通過江河等。這一個“等”字表示“渡”的對象不只是指水面。因此表明“渡”也可指空間,既可跋山也可涉水,既可指現實的高山大川,也可指比擬的雄關險道,如“橫渡長江、共渡難關”等。
究竟用“度”還是用“渡”,有一個簡單的區分方法,“度”表示“由此時到彼時”(時間),“渡”表示“由此岸到彼岸”(空間)。因為時間是一個自然流逝的過程,所以凡用“度”者皆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所支配,國慶到了,你不想度也得度,元旦未到,你想度也不能度;而空間的“渡”則必須通過主觀努力,沒有橋和船,又不會游泳,渡河自然便成了一句空話,不是群策群力,難關也是渡不過去的。每逢節日,街頭到處可見的“歡渡春節、歡渡國慶、歡渡元旦”等,錯誤是明顯的。
“度”與“渡”分工有一點例外:“過渡時期”這一用語雖與時間有關,但仍應用“渡”。這有兩個原因,一是“過渡時期”實際上是一種比喻,指通過這段時間就像渡河一樣;二是因為漢語中已有“過度”一詞,意為“過分”,如再以“過度”一詞與“時期”搭配,容易造成誤解。
14、“復”與“覆”
復,是彳復和複兩個字的簡化字。彳復字義為“往而仍來”即“轉過來轉過去”的含義。“複,重衣也。”重衣即有里子的衣,俗稱“夾衣”。引申為雙重的。又引申為重復、繁復。
復、彳復、、複三字同音,1964年國務院公布的《簡化字總表》中將三字簡化作“復”。后來實踐證明,以“復”代“覆”不盡合理,如“覆蓋”與“復蓋”、“覆巢”與“復巢”,其意思易造成歧義。因此1986年又恢復“覆”字,不再將“覆”字作“復”的繁體字處理。
復,作為“複”的簡化字,有重復、繁復的含義,如“復寫”、“復印”、“復述”、“復發”。作為“彳復”的簡化字,又有再、又的含義,如“反復”、“恢復”、“答復”、“報復”、“復舊”、“復辭”、“復興”、“復仇”等。復的這些含義,與覆的含義是不同的。
但是,復作為“彳復”的簡化字,還有“轉過來轉過去”的含義,這個含義恰好與覆的“翻倒”義相同,所以在表示這介含義時,復、覆兩個字通用。如“翻來復去”、“反復無常”、“循環往復”、“復信”、“復電”中的“復”,也可以寫作“覆”。除此外,二字不能通用的。
覆字本義倒易、翻轉、傾倒。如“覆巢”、“覆轍”。引申為完全,徹底,如“覆沒”、“覆亡”。這些含義是“復”不具備的,所以表達這些含義的詞,不可用“復”。
15、“和”與“合”
“和”為形聲字,從口,禾聲。在《說文》中,“和”字作“咊”,其部位和通常寫法相反。“和”的本義和音樂有關,《說文》的解釋是:“相應也。”所謂“相應”,便是跟著唱或者伴奏,如成語“曲高和寡”。凡融洽相處者,皆可曰“和”。國家之間沒有武裝沖突,那是“和平”;弟兄之間沒有情感糾紛,那是“和睦”;天氣晴好叫“風和日麗”;不急不躁不惱不慍叫“心平氣和”;廚師把酸甜苦辣咸配制得恰到好處,稱之為“五味調和”。由協調又引申出連帶、伴隨義,如“和衣而眠”、“和盤托出”。
“合”則是個會意字。甲骨文里“合”猶如一個盒子,上面是蓋,下面是底,上下相加,合為一體。所以“合”的本義是合攏,與“開”相對。凡是能合攏的,皆可稱之為“合”,比如符合、吻合、契合……“符”、“吻”、“契”為合攏程度的比喻。“湊合”雖然也是“合”,但“合”得并不徹底,并不嚴密,有拼湊之嫌。“一言不合”則往往是因為一句話談不攏,“合”不上,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合”由合攏又引申出匯合義,如聚合、聯合、組合、男女“合”為一家,祝福語是“天作之合”、“百年好合”。
“和”、“合”二字最大的區別在于:“和”強調的是關系的協調性,“合”著眼于結構的一體性。“和”的特點是和而不同,“合”的特點則是合而為一。
16、“匯”與“會”
匯是匯的簡化字,匯,會意字,從匚從淮。匚,音(方),盛物器具的象形。凡以匚為形符的字,都與“盛物器具”有關。如匣、匱。匪字的古義也是“盛物器具,匪字后來演變成為“篚”,匪的本義就消失了,而被假借表示“否定”義,當“非”講,如“匪解”、“匪淺”。匚,本義“盛物器具”,后引申為“圍”,淮河易泛濫,匚淮合體為堤。這是“匯”字的本義。后本義消失而用兩水會合之義。匯字簡化作“匯”,就變成“水字旁”了。
會的甲骨文、金文都是象形字,像有蓋的器具,“會”取“上下相合”之義,所以本義為“合”。
匯、會二字在表“合”義時,如“匯合”、“會合”,同音同義,往往可以通用。例如:“會集”跟“匯集”,“會聚”跟“匯聚”,“會演”跟“匯演”。但在特定語境里,會、匯又有分工。例如:“會師”、“會面”、“會客”、“會見”,都是“會合”的意思,但因為與人的行為有關,所以用“會”而不用“匯”。“會”字還有“共同”、“一起”義,“會考”、“會試”、“會談”、“會同”、“會晤”、“會診”,都是“共同、一起”的意思,匯字沒有這個含義,所以也只能用“會”而不能用“匯”。
漢字簡化時,“匯”替代它字又有了“同類者集于一起”義項:“類聚”,如“字匯”、“詞匯”;“綜合”,如“匯報”、“匯刊”、“匯編”、“匯展”。
17、“混”與“渾”
混、渾二字,音義有同有異,容易誤讀錯用。
混,形聲字,從水昆聲。義為水濁,讀音(魂)。由渾濁引申為糊涂,不明事理,如“混小子”、“混頭混腦”。
混,還有一個讀音(諢),義項有四:攙雜,如“混合”;蒙混,如“混充”;庸庸碌碌,如“混日子”;界限不清,如“混淆”。
一字二音容易誤讀。在表示渾濁、糊涂這類意思時應讀“魂”;在表示混雜、蒙混、混淆這類意思時讀“諢”。
渾,形聲字,從水軍聲,音(魂)。“水濁為渾”,這是渾的本義。引申義有:糊涂、不明事理;天然的、樸實厚重,如“渾厚”、“渾樸”;全、滿、完整,如“渾身”、“渾然”;很,如“渾圓”。
由上述辨析可見,在表示“糊涂、不明事理”時,混、渾二字同音同義,因此通用。
18、“禍”與“福”
何為禍福?“禍”字回答說:“示指天象,咼指人殃。禍音通火,水火災相。”禍字,從示從咼。表明人間禍有兩種:一種是天災,一種是人禍,天災來自自然的劫數。人禍,一方面咼字從口,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另一方面禍 (禍)字從過(過),做事過(過)了頭,事過招禍。為什么要讀禍呢?因為要與火字同音通意。水火無情,災(災)字就是水火之相。水災和火災才是最大的災害。
“福”字回答說:“示天吉象,蝙蝠益祥。福音通富,富有興旺。”福字從示從畐。說人間之福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是天賜洪福,一個是人行善事。中國文化把土星視為福星,認為人在世之福一方面是天上福星的庇護;另一方面是個人做好事積來的回報。蝙蝠是一種吃蟲的吉祥動物,用它來象征多做好事,定有余慶。
19、“疾”與“病”
“疾”與“病”現在是同一個意思,一般都統稱“疾病”。但是在古代,“疾”與“病”則不是一回事。小病叫做“疾”,大病才叫做“病”。
《韓非子》中有一個“扁鵲見蔡桓公”的故事。這則故事說,戰國時代的名醫扁鵲去拜訪蔡桓公。他第一次見到蔡桓公,端祥了一會兒,說:“君有疾”。蔡桓公沒有理他。扁鵲第二次去看蔡桓公的時候,沒有說有疾,而是說他有病,言下之意是他的病加重了。扁鵲第三次看了蔡桓公之后,說也沒說就跑了。因為蔡桓公已經病入膏肓,不能醫治了。在這個故事中,什么情況下稱“疾”,什么情況下稱“病”,作者區分得十分清楚。
“疾”作“病”解釋,并不是“疾”的本義。“疾”的本義是“快”,如“疾足先登”、“疾風知勁草”、“疾雷不及掩耳”中的“疾”,都是“快”意思。作“病”解,是“疾”的假借義。“病”本義是“毛病”。
20、“記”與“紀”
記,形聲字,從言己聲,本義“錄言”,即用文字把言語記錄下來。“記錄”即本義。記錄在腦子里叫“記憶”。描寫人和事的作品叫“筆記”、“游記”、“傳記”。摘要記錄叫“摘記”。用文字敘事叫“記述”、“記敘”。
紀,形聲字,從絲己聲,本義“別絲”,絲各有一端,將若干絲端合成一束叫做“紀”。由“別絲”引申為絲之緒。由“絲之緒”引申為人倫之道,古代稱“三綱五常”為“人紀”。由“人紀”引申為法紀。
在古代,紀通記。在現代漢語里,紀只用于“紀念”、“紀年”、“紀元”、“紀傳”、“紀要”、“紀實”、“紀行”。其他地方均用“記”。
把事情記錄下,叫記事,但作為一種文體的名稱,仍沿習古漢語用法,稱作“紀事”,如“紀事詩”、“唐詩紀事”、“紀事本末體”等。
21、“佳”與“嘉”
按《說文》云:“佳,善也。”“嘉,美也。”“‘美’ 與‘善’同義。”。因此,這兩字古今多通用。例“佳話”也可“嘉話”,“佳句”也可“嘉句”,“佳音”也可“嘉音”,“佳賓”也可“嘉賓”。“佳肴、佳節、佳期、佳境”之“佳”可換作“嘉”。
“佳”與“嘉”的相異之處有兩點:一是作為形容詞“嘉”的外延大于“佳”。“嘉”字自古有吉慶祥瑞的意思,比較莊重,古代有25位皇帝用它作年號用字,如嘉慶、嘉靖。二是“嘉”可以用作動詞,如“嘉許”、“嘉勉”、“嘉獎”、“可嘉”,此處不可改為“佳”。
22、“江”與“河”
面對中國地圖,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以長江為界,南方多稱“江”,北方多稱“河”。比如南方的長江、閩江、錢塘江、瀾倉江、湘江、贛江、怒江、雅魯藏布江等;北方的黃河、淮河、遼河、灤河、渭河、海河等。
屬于長江水系的河流自然與“江”有聯系,稱“江”。屬于黃河水系的河流自然與“河”有聯系,稱為“河”。
南“江”北“河”和語義有關系,“江”一般為“大河”,稱“江的河流一般流量大,水源充足,流域地區降水量或冰雪資源豐富,南方正符合于此,所以稱“江”。而北方的河流多流經半濕潤、半干旱地區,降水量少且不均。稱“河”要比稱“江”達意。
東北也是北方,其河流卻多稱“江”。比如黑龍江、松花江、烏蘇里江、嫩江、鴨綠江等,除了它們不是黃河水系不必稱“河”外,主要原因是東北冰雪多,植被茂盛,蒸發量小,徑流量大,稱“江”更為準確。
23、“交”與“繳”
“交”、“繳”在作“交出”義時音近義通。“交出”有義務式地交出,如交學費、交公糧、交稅金等有“交納”義;有一般意義上的交出,如交卷。表示履行義務地“交出”時,“交”與“繳”可以通用:繳(交)稅、繳(交)公糧、繳(交)費等;表示被迫地“交出”時,只能用“繳”:繳槍、繳械、收繳等;表示一般意義上的“交出”時,只能用“交”:交付、交割、交還、交帳等。
什么地方該用“交納”,什么地方該用“繳納”,要分清語意,實在分不清楚時就用“交納”。這就是說,“交納”可以替代“繳納”,但“繳納”不可替代“交納”。
24、“煉”與“練”
這兩個字都是形聲字,聲符都是“柬”,區別在于形符,不同的形符決定著不同的含義。
煉,形符是“火”,本義用加熱的辦法使物體純凈或堅韌。煉鐵、煉鋼、煉乳,都是通過高溫去掉雜質,提高純度。從對物質的冶煉提純,引申出對文字的推敲斟酌,如煉字、煉句。“鍛煉”本義是對金屬的鍛造冶煉,借以形容人的強身和提高能力的過程,如鍛煉身體,在工作中鍛煉提高。
練,形符“絲”,本義把生絲煮熟使之柔軟潔白。由“煮熟”引申出經驗多、閱歷多,如“熟練”、“老練”、“練達”、寫文章要求簡明,就用“練”的“潔白”義,如“簡練”,“洗練”。煮生絲要反復煮,才能達到熟的目的,由此引申出“練習”、“練筆”,“練習”、“練筆”是反復的過程。
常見的錯誤是:將“簡練”、“洗練”錯作“簡煉”、“洗煉”,將“鍛煉”、“磨煉”、“錘煉”錯作“鍛練”、“磨練”、“錘練”。
25、“聯”與“連”
“聯“、“連”二字,讀音相同,均為會意字,意義十分相近。區別在哪里呢?有學者說:聯、連是古今字,周人用聯字,漢人用連字。也有相反的說法:先秦基本上用連字,漢之后聯才用得逐漸多起來。
“聯”義為“連”也。繁體字“聯”,左邊從“耳”,右邊從“絲”。這耳朵和絲意味什么呢?《說文》的解釋是:“從耳,耳連于頰;從絲,絲連不絕也。”
“連”,《說文》:“員連也。”有的學人認為“連”即“輦”,這是皇帝、皇后坐的車,所謂“龍車鳳輦”,這種車子是靠人拉的,拉車人拴著繩子走在前面,這樣“人與車相屬不斷,故引申為連屬字。也有學人對從“車”從“之”的“連”字,認為正如“包車為軍”一樣,部隊行動秘密,軍車必須遮蓋起來,連車則可以為營,軍隊駐地的車子總是前后相接的。
“連”、“聯”二字雖各有說法,只是在古代典籍中,確實很難區分。它們都是既可以表示連屬,又可表示聯合,一大批異形詞便因此而產生。以《現代漢語詞典》為例,“連貫”和“聯貫”,“連接”和“聯接”,“連綿”和“聯綿”,“連翩”與“聯翩”,都有兩種詞形。但在現代漢語中,兩字的分工漸趨于明確。其基本區別是:“聯”通常具有空間特性,是一種橫的結合;“連”一般具有時間特性,是縱的承續。凡屬于“聯”的,沒有高低上下之分,如“聯盟、聯合、聯名、聯姻、聯賽、聯合國、聯席會議”等。凡屬于“連”的,各方為并列的,有一個接一個的意思,如“連任、連夜、連載、連軸轉、連臺好戲”等。
由于“連”、“聯”二字混用已久,有些詞早已約定俗成,如本應作“蟬連”的,現均作“蟬聯”,則只能從俗,這算是個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