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理的工作內容》 Slj918 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Slj918—2011、11、30。 1 配備試驗室設備 總監辦中心試驗室應按監理合同要求配備常規的試驗檢測設備;駐地辦試驗室應按監理合同要求配備現場抽查常用的試驗檢測設備。 2 熟悉合同文件 監理機構應組織監理人員熟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當現有關文件不一致或有錯誤時,應及時書面報告建設單位。 3 調查施工環境條件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合同約定的施工條件進行調查,掌握有關情況。 4 編制監理計劃 總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主持編制監理計劃,按合同規定報批后執行。 監理計劃應明確監理目標、依據、范圍和內容,監理機構各部門及崗位職責,監理人員和設備的配備及進退場計劃,監理方案,監理制度,監理程序及表格,監理設施等。 5 編制監理細則 駐地監理工程師應根據監理計劃在相應工程開工前主持編制監理細則,明確監理的重點、難點、具體措施及方法步驟,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Slj918—2011、11、30. 1、 參加設計交底 監理工程師應參加設計交底,掌握本工程的設計意圖、設計標準和要點;熟悉對材料與工藝的要求,施工中應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對施工安全、環保工作的要求等;澄清有問題,收集資料并記錄。 2 審批施工組織設計 總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審批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包括: 1).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效。 2).施工質量、安全、環保、進度、費用目標是否與合同一致。 3).質量、安全和環保等保證體系是否健全有效。 4).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及工程項目應急救援搶險方案是否符合要求。 5).施工總體部署與施工方案和安全、環保等應急預案是否合理可行。 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或在特殊季節施工的分項、分部工程和危險性較大的部工程,應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由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3 檢查保證體系 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單位質量、安全和環保等保證體系是否落實,重點檢查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工地試驗室負責人的資格及質量、安全、環保人員的履約情況。. 4 審核工地試驗室 監理工程師應審核施工單位工地試驗室的人員、設備和試驗檢測能力是否滿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 審批復測結果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基準高程的復測結果進行審核和平行復測。當雙方復測結果一致并滿足規范要求時,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批復。 6 驗收地面線 監理工程師應監督施工單位在原始地面線未被擾動前測定地面線,并對測定結果進行抽測。抽測頻率應能判定施工單位測定結果是否真實可靠,且不低于施工單位測點的30%。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土石方工程量計算資料進行審核。 7 審批工程劃分 總監理工程師應于總體工程開工前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劃分予以批復并報建設單位備案。 8 確認場地占用計劃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場地占用計劃及臨時增減的用地計劃予以確認,并及時提交建設單位。 9 核算工程量清單 監理工程師應對工程量清單復核結果進行核算。 10 簽發開工預付款支付證書 總監理工程師應在施工單位提交了開工預付款擔保后,按合同規定的金額簽發開工預付款支付證書,報建設單位審批。 11 召開監理交底會 總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工程開工前主持召開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參加的監理交底會,介紹監理計劃的相關內容。 12 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 總監理工程師應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會議的組織和要求應符合本規范第7.2節規定。 13 簽發合同工程開工令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合同工程開工申請后,應對合同工程的開工條件進行核查。具備開工條件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合同工程開工令,并報建設單位備案。 *質量監理 1 審查工程分包 監理工程師應按本規范第5.6.7條的規定對工程分包進行審查。 2 審批施工測量放線 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單位使用的測量儀器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校準,審查其提交的施工測量放線數據、圖表及放線成果并予以批復。 . 監理工程師應對從基準點引出的工程控制樁進行復測,對施工放線的重點樁位100%復測,其他樁位不低于30%抽測。 3 審批工程原材料與混合料 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申報的原材料、混合料試驗資料,對原材料應獨立取樣進行平行試驗;對混合料可在施工單位標準試驗的基礎上進行試驗驗證,必要時做標準試驗,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批復。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申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進行審查,并進行試驗驗證。 4 審查施工組織及人員配備 分項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審查該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質量、安全、環保等施工管理、自檢人員及主要施工操作人員的配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滿足施工需要。 5 審查施工機械設備 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進場的施工機械設備是否滿足合同要求,重點審查機械設備是否滿足施工質量、安全、環保、進度等要求。施工單位如使用合同約定外的施工機械設備,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請。 6 審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藝 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分項、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藝,對技術復雜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工程,應根據試驗工程結果進行審批。 7 審批分項、分部工程的開工申請 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提交分項、分部工程的開工申請,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重 點按本規范5.1.1~5.1.6條規定審查其是否具備開工條件,以確定是否批復其開工申請。 8 驗收構、配件或設備 對施工單位外購或訂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構、配件或設備,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提交產品合格證和自檢報告。可采用常規儀器設備進行檢測的,監理工程師應按不低于 施工單位自檢頻率的20%進行抽檢,合格后方可準予使用。 9 巡視 監理人員應重點巡視:正在施工的分項、分部工程是否已批準開工;質量檢測、安全 理人員是否按規定到崗;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現場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購 產品、施工機械設備及采用的施工方法與工藝是否與批準的一致;質量、安全及環保措施 是否實施到位;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校準;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施工自檢 和工序交接。 監理人員每天對每道工序的巡視應不少于1次,并按附錄B.1格式詳細做好巡視記錄。 10 旁站 監理人員應對試驗工程、重要隱蔽工程和完工后無法檢測其質量或返工會造成較大損失的工程進行旁站,宜旁站的項目見附錄A.1。 旁站監理人員應重點對旁站項目的工藝過程進行監督,并對本規范第5.1.9條規定 的內容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應責令立即改正;當可能危及工程質量、安全或環境時,予制止并及時向駐地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報告。 旁站監理人員應按附錄B.2格式如實、準確、詳細地作好旁站記錄。 旁站項目完工后,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1 抽檢 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重點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水泥、鋼材、瀝青、石灰、粉煤灰、砂 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種混合料進行抽檢,抽檢頻率應不低于施工單位自檢頻率的 20%,其余材料應不低于10%;對已完工程實體質量的抽檢頻率應不低于施工單位自檢 頻率的20%。 監理工程師對材料或工程的質量有懷疑時應進行進一步的判定。 12 關鍵工序簽認 完工后無法檢驗的關鍵工序,須經監理工程師簽認,并留存相應的圖像資料,未經簽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13 質量事故處理 當發生可由監理機構處理的質量缺陷、質量隱患時,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向施工單位發 出工程暫時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書面報告質量缺陷、質量隱患的發生時間、部位、原因及已采取的措施和進一步處理方案;監理工程師應對處理方案進行審核后報建設單位批 準,對處理方案的實施進行監理并予以驗收,處理合格、隱患消除的可發出復工指令。 當發生不屬于監理機構處理的質量事故時,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按規定速報有關部門。監理機構應和施工等單位一起保護事故現場,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極配合調查。對加固、返工或重建的工程,除特殊規定外,應視同正常施工工程進行監理。 總監辦應建立專門臺賬,記錄質量事故發生、處理和返工驗收的過程和結果。 14 中間交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收到分項工程中間交工申請后,應檢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檢記錄、交接單及監理工程師簽認的關鍵工序的交驗單;檢查分項工程的質量自檢和質量等級評定資料;檢查質量保證資料的完整性。 駐地辦應按合同規定對交工的分項工程進行質量等級評定并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15 質量評定 監理工程師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對已完工程進行質量評定。 *施工安全監理 工程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審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開工。審查重點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證體系的組織機構,包括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配備的數量及安全資格培訓持證上崗情況。 2.是否制訂了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4.是否制訂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5.施工場地布置是否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情況,針對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制訂的工程項目危險源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7.施工人員安全教育計劃、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2.2 監理工程師應審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確了施工單位與分包單位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 2.3 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旁站過程中應監督施工單位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施工,違規作業時,應予制止。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等要定期巡視檢查,如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立即書面指令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4 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自查工作、落實施工生產安全技術措施,參加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 2.5 建立施工安全監理臺賬。監理機構應建立施工安全監理臺賬,并由專人負責。 監理人員應將每次巡視、檢查、旁站中,發現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況、存在的問題、監理的指令及施工單位處理的措施和結果及時記入臺賬。總監理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施工安全監理臺賬記錄情況。 2.6 分項、分部工程交工驗收時,如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理未完成,不得簽發《中間交工證書》。 *施工環境保護監理 1 監理工程師應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按設計文件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有關要求制訂了施工環境保護措施,審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開工。 2 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旁站中,應隨時檢查施工單位制訂的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1).是否落實了施工環境保護責任人。 2).是否對施工人員進行了環保教育。 3).施工場地的布設是否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4).職業危害的防護措施是否健全。 5).施工現場(含臨時便道、拌和站、預制場等)和料場等是否灑水防塵。 6).是否按有關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7).材料堆場設置環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減少運輸漏灑情況。 8).施工廢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處置是否合理。 9).是否按照批準在擬定的取棄土場取棄土,取土結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護和植被恢復措施。 3 如發現施工中存在違反有關環保規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實環保措施的情況,監理工程師應書面指令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簽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 4 施工中發現文物時,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依法保護現場,并報告有關部門和建設單位。 5 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依法取得砍伐許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許可的面積、株數、樹種進行砍伐,并注意保護野生動物、植物。 *費用監理 1 監理工程師必須以質量合格、手續齊全,且符合安全和環保要求,作為計量與支付的先決條件。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不得支付。 2 監理工程師在計量與支付時應符合合同規定,并做到客觀、公正、準確、及時。計量與支付的項目與數量應不漏、不重、不超。 3 對實體質量合格,存在外觀質量缺陷但不影響使用和安全的工程,監理工程師可依據合同規定折減計量與支付,并報建設單位批準。 4 監理工程師應建立計量與支付臺賬,根據施工單位申請和有關規定及時登賬記錄,實行動態管理。當有較大差異時應報建設單位。 5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單位計量申請后應及時計量,對路基基底處理、結構物基礎的基底處理及其他復雜、有爭議需要現場確認的項目,應會同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現場計量。 6 監理工程師須依據本規范第1.0.3條規定和經監理工程師簽發的《中間交工證書》及核定的工程量清單等資料進行計量。 7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請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簽發支付證書并報建設單位。 *進度監理 1 監理原則 進度監理應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基礎上,以計劃控制為主線進行。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按時提交進度計劃,嚴格進度計劃審批,及時收集、整理、分析進度信息,發現問題及時按照合同規定糾正。 2 計劃編制 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編制并提交進度計劃。進度計劃應有文字說明、進度圖表和保證措施等。總體進度計劃中宜繪制網絡圖,標注關鍵路線和時間參數。總體進度計劃和月進度計劃中應繪制資金流量S曲線圖。 3 計劃審批 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審批施工單位提交的進度計劃。總體進度計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月進度計劃等應由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總監辦。經批準的進度計劃作為進度監理的依據。 4 計劃檢查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進度計劃檢查工程實際進度,并通過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的比較,對每月的工程進度進行分析和評價。評價結論寫入工程監理月報。 5 計劃調整 1).對總體工程進度起控制作用的分項工程的實際工程進度明顯滯后于計劃進度且施工單位未獲得延期批準時,監理工程師必須簽發監理指令,要求施工單位采取措施加快工程進度。需要調整進度計劃的,調整后的工程進度計劃必須報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核。 2).施工單位獲得延期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根據延期批復調整工程進度計劃。調整后的工程進度計劃應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3).由于施工單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進度延誤,在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指令后施工單位未有明顯改進,致使合同工程在合同工期內難以完成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建設單位提交書面報告,并按合同規定處理。 4).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提出工程進度重大調整時,應按合同或簽訂的補充合同執行。 *合同其他事項管理 1 工程變更 施工單位要求工程變更時,應提交變更申報單,報監理工程師審核,按施工合同要求須由建設單位批準的隱蔽工程的變更,還應會同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現場共同確認;建設單位要求工程變更時,監理工程師應按施工合同規定下達工程變更令。 變更費用應按施工合同約定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應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2 工程延期 監理工程師應對符合合同規定的延期意向或事件做好現場調查和記錄,在施工單位提出正式延期申請后,對延期原因、發展情況、結果測算等資料進行審核并報建設單位。 3 費用索賠 監理工程師應對施工單位提出的符合合同規定條件的費用索賠意向和申請予以受理,對索賠發生的原因、發展情況、結果測算等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后應編制費用索賠報告報建設單位。 4 價格調整和計日工 價格調整和計日工應由監理工程師按合同規定予以核定。 5 工程暫停 監理工程師簽發的工程暫停令,應明確工程暫停范圍、期限及工程暫停期間施工單位應做的工作,并報建設單位。 6 工程復工 施工單位原因引起的工程暫停需復工時,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提出復工申請并簽發復工指令。 非施工單位原因引起的工程暫停,在暫停原因消失后具備復工條件時,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復工指令。 7 工程分包 1).監理工程師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工程分包的管理,按合同規定對工程分包計劃和 協議進行審查,報建設單位批準。 2).監理工程師發現有非法分包、轉包時,應指令施工單位糾正并報告建設單位。 8 工程保險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對工程保險辦理情況進行檢查。 9 違約處理 1).監理工程師認為違約事件可能發生時,應及時提示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 2).違約事件已發生,監理工程師應調查分析,掌握情況,依據合同規定和有關證據評估損失,提出處理意見。 10 爭端協調 1).監理工程師應受理爭端一方或雙方提出的協調申請,并及時調查和收集相關資料,提出解決建議,對雙方進行調解。 2).仲裁或訴訟時,監理工程師有義務作為證人,向仲裁機關或法院提供有關證據。 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監理工作內容 Slj918—2011、11、30. 1 審查交工驗收申請 監理工程師應按合同及有關規定要求,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驗收申請。重點檢查: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的完成情況;施工自檢結果;各項資料的完整性;工程數量核對情況;工程現場清理情況等。 2 評定工程質量與編制監理工作報告 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匯總、整理監理資料,對工程的質量等級進行評定,按有關規定編制監理工作報告,并提交建設單位。 3 參加交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合同工程交工驗收,接受對監理獨立抽檢資料、監理工作報告及質量評定資料的檢查,協助建設單位檢查施工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核對工程數量,評定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 4 簽認交工結賬證書 合同工程交工驗收證書簽發后,監理工程師應認真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合同工程交工結賬單,并在規定期限內簽認合同工程交工結賬證書,報建設單位審批。 5 缺陷責任期的監理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責任期內,監理工程師應檢查施工單位剩余工程的實施情況;巡視檢查已完工程;記錄發生的工程缺陷,指示施工單位進行修復,并對工程缺陷發生的原因、責任及修復費用進行調查、確認;督促施工單位按合同規定完成竣工資料。 6 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 在合同工程缺陷責任期結束,收到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的終止缺陷責任的申請后,監理工程師應進行檢查。符合條件時,經建設單位同意,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簽發合同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并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交缺陷責任期監理工作總結。 7 簽認最后支付證書 監理工程師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最后結賬單及所附資料后應進行審核。審核后的最后結賬單經施工單位認可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并報建設單位審批。 8 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監理單位應參加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提交監理工作報告,提供工程監理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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