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此文乃吾師答余之困惑文字,發于博客,與諸君分享之。 詩詞創作淺談 詩詞格律,有不少人既喜歡這種形式的優美,又厭煩它的格律束縛,這是很自相矛盾的一種心態。根據我多年來的所學、所感、所悟,談些自己對詩詞知識的認識,和對詩詞創作的體會。 籠統來講,詩詞可以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古體詩,一種是近體詩。在沈約謝眺創造理論、庾信具體實踐之前所有的中國古代詩歌都屬于古體詩的范圍——庾信創作出中國歷史上第一首嚴格意義上的七言律詩;進入隋唐以后,詩詞格律日趨成熟,到了沈佺期、宋之問手里,七律便基本定型(五絕、七絕、五律更早形成),標志著近體詩的創作進入全盛期。 詞、散曲因為講究音韻平仄,也往往被劃入廣義的近體詩的范疇。 當然,并不是說進入唐代以后就沒有人寫古體詩了,李白、韓愈、李賀在古體詩創作上都有著很高的成就,孟浩然的《春曉》、杜秋娘的《金縷衣》雖然篇幅短小,也都屬于古體詩的范疇。只是進入晚唐以后,至五代兩宋金元明清,乃至近現代,寫作長篇古體詩的人越來越少,留下的名篇佳什更是鳳毛麟角,而以五七言絕句、律詩,詞為多,五七言的排律不多,元代以后,散曲的作者也非常稀少。 近體詩的最基本特征是嚴格平仄,講究粘(nían)對,律詩中間兩聯要求對仗,以押平聲韻為主。 先說平仄。古代漢語的四聲不同于今天普通話中的四聲,叫做平、上、去、入,怎么讀呢?有首歌訣說得好:“平聲平道莫低昂,上聲高呼猛烈強。去聲分明哀遠道,入聲短促急收藏。”平聲字屬“平”;上、去、入聲字屬“仄”。 大致說來,平聲,相當于現代漢語一聲和二聲(陰平和陽平),中國古代韻書中分為上平聲和下平聲,但與現代漢語的分法性質不同;上聲,現代漢語也叫上聲;去聲現代漢語也叫去聲;入聲,已在現代漢語普通話中消失,分派到了其他韻部,而且,有相當數量派入了平聲,如一、七、八、十、菊、石、屋、叔、歇等。研究者認為,現在入聲字還存在于江浙、福建、兩廣、江西、山西、內蒙古等省區部分地區的口語中。而現代漢語的輕聲,則是古代漢語里所沒有的。 平仄在本句中是交替的; 平仄在對句中是對立的。如: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 再說粘對。近體詩都是偶數句的,每兩句的數量單位叫做“聯”,一聯之中,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律詩的第一二句叫首聯,第三四句成為頷聯,第五六句稱為頸聯,末二句稱為尾聯。絕句則只有兩聯。 以平仄格式加以說明: ⊙仄平平仄仄平,(韻)⊙平⊙仄仄平平。(韻) ⊙平⊙仄平平仄, 一句之中,平仄基本上是以“兩平”、“兩仄”為單位交替變換的;一聯之中出句與對句的平仄是相反的(首句押韻的韻字除外),如上述格式中的第三第四句,這叫“對”,如果違背了,就叫“失對”;相鄰的兩聯的平仄關系是,下聯出句的平仄與上聯對句的平仄必須相同,如上引格式中的第二、三句,這叫做“粘”,反之,則稱為失粘。 失對,則造成上下二句平仄雷同;失粘,則造成前后兩聯平仄雷同。王維、杜甫詩均有失粘現象,但后代失粘情況極為罕見。 在常格中,對,指平對仄,仄對平;粘,指平粘平,仄粘仄。粘對在律絕中回環使用,形成音樂的美。 聞一多先生曾提出詩歌的“三美”,即“音樂的美”、“繪畫的美”和“建筑的美”。盡管他的理論是針對新詩——新詩里的格律詩,尤其是他那類講究音尺、平仄、韻腳的《死水》式的“豆腐塊”詩(參見其文《詩的格律》),但我覺得放在舊體詩(包括詞、曲)的審美特征和創作要求上,無不更加妥帖。“音樂的美”指詩的音節美、旋律美,平仄的節奏,韻腳的回旋最能體現出來;“繪畫的美”指辭藻的選擇和運用,要體現出中國象形文字狀形繪聲的優點;“建筑的美”,指字節的勻稱和詩句的均齊,包括有意識的變化和不對稱。 對仗一般人都了解,就不多做解釋了:上下句中字詞的平仄要相反,詞性要相同,詞義相反、相同、相盡、相對都可以,但古人說:“反對為佳,近對為劣”。詞義太相近了還叫“合掌”呢,是詩詞創作的大忌,如倍受詬病的“柳塘春水慢,花塢夕陽遲”。 關于“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這是一個大致的口訣,并非每一句都適用,有一個不適用的句型,不論排在詩里的第幾句,而在句子本身的結構。這個不適用的句型是:“⊙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個字的“平”必須得論,否則,按此句,不論第一字是否為平聲字,第三字若變為仄聲字,就是孤平了,又是一個寫詩的大忌。 關于“孤平”。“孤平”一詞最早的記載見于清朝初年,王力先生說:“在唐人的律詩中,絕對沒有孤平的句子。”此話雖有言過其實之嫌,但縱觀古人的作品,確實很少有犯孤平之病的。王力先生說:“孤平,就是除了韻字,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此說不是很確切,故容易引起誤解。比如“一樹碧無情”,除了韻字,只有一個“無”是平聲字,但卻不是孤平;“雙鬢向人無再青”,假如“無”字不是平聲,除韻字,仍有兩個平聲字,但仍是孤平,所以王力先生的判斷方法有缺陷。孤平,簡言之,就是“平聲字被仄聲字隔開,在句中單獨使用。” 關于拗救。規律是人定的,并非是一成不變的,除了杜甫、蘇軾、黃庭堅等人故意寫的拗體七律,還有許多時候,是出于不得已,正好趕上必須有平聲字的位置用了仄聲字,于是就有了通融——平仄不合常格就造成了拗,拗了就得補償,就得“救”,用一字去救另一字或另幾字。如“平平仄仄平”的第一字用了仄,或“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用了仄,則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就必須改用平聲字。如:“故園蕪已平”,“蕪”救第一字“故”;“野桃含笑竹籬短,溪柳自搖沙水清”,“沙”救本句的“自”和上句的“竹”。 但有一個原則,那就是“只救仄,不救平”。防止仄聲字過多,因為拗口。平聲字,在非固定的位置上是比較自由使用的,如“故壘蕭蕭蘆荻秋”,“蘆”字該用仄而實平,但并不違律。 再說說可平可仄的問題,有些朋友以為一字不能變通,可就刻舟求劍、膠柱鼓瑟了。須知共性和個性的關系:共性產生于個性。即如上面所引的格式: ⊙仄平平仄仄平,(韻)⊙平⊙仄仄平平。(韻) ⊙平⊙仄平平仄, 若果將可平可仄之處全都固定死了,不許通融,可想而知有多么刻板難受了。作詩,要學習孔夫子的精神:“從心所欲,不逾矩。” 順便說一句填詞。詞韻雖寬,但詞的平仄要嚴于詩,不存在拗救之說。同是仄聲,但有些詞牌使用上、去、入聲韻會產生不同的藝術效果和朗讀的感受。 不主張初學者填比較稀見詞牌的詞,因為,在有些非韻腳的位置,同是仄聲字,也要區分上去入的,尤其那些周邦彥、姜夔首創的一些詞牌。 孟子說過: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義。林黛玉也說過:“詞句究竟還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緊。若要意趣真了,連詞句不用修飾,自是好的:這叫做‘不以詞害意’。”沒錯,有了好句子,連格律也不顧了,但那是指寫詩;填詞,還是算了吧。 盡管不敢發揮,文章也還是作得長了些,但對想了解詩詞知識、學習創作詩詞的同事或許不無裨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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