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語:領導機關轉發下級來文來函,對其文函有所說明、評議或要求時,就在文函前面以“按(按語)……”的形式加寫一段文字,這就是一般所說的公文按語。多用天通報、簡報、調 查報告、經驗介紹和轉發有現實指導意義的人民群從眾來信。 按照:依據照辦,表示某項公務是依據某一要求辦理的。如:“按照市委的要求,開展了‘反盜竊’的宣傳活動。” 頒布:公布、發布。多出現在命令、令等指令性文體中,用以公布條例、規定、守則、辦法、制度等法規性文件。例如《關于頒布〈公路管理暫行辦法〉的令》。: 背景:主要指問題的原委和問題的提出。 必須:言明這樣做是非常必要的,屬指令性中吻,以示只得這樣,不得違反。多用于通知、通報、指示、命令等指令性文體的主張部分,例如:“必須堅決執行國務院關于……的規定” 部署:安排部署,多用以表示某一重要工作已經做了傳達貫徹和安排布置,如“接到中辦發[2000]57號文件后,我們及時向下做了部署”。 參照:表示某些做法有可借鑒之處,希望別人加以參考與仿照,此語用于上級批轉下級來文時的結尾處,與執行相連一并使用,例如:“現將***(下級機關)《關于***的報告》轉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呈請:向上級呈報請示事宜。例如“此題事關重大,將我們的意見呈請上級批準后再予以答復。” 承蒙:得到的意思。多用于便函的結尾用語,例如:“承蒙貴校大力協助,特表示謝意。” 此復:指答復給你這些內容,主要用于批復和復函的結尾,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復”。 此令:指令這些內空,主要用于命令、令的結尾,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此令”。 存查:保存起來,以備查閱。 M [明文] 用文字表達出來的;見于文字的(規定),明文規定一般指見于文字,業已公布的法律、規章等。 【免】 就是去掉的意思,如"免去"就是免除掉的意思。 【面洽】 就是當面接洽。 N [擬定] 起草制定。參見[制定:經過一定程序定出法律、規程、計劃等]。 [擬訂] 起草制訂。參見[制訂:創制擬定]。 [擬用] 準備采用;打算使用。 【擬于】 就是"打算在"。 【擬稿】 就是起草文稿。 P 【批復】 就是對下級來文的批示答復。 【批示】 就是上級對下級來文批注意見。 【批件】 就是帶有上級批示的文件。 【批轉】 就是把下級來文批示轉發給其他單位執行和參閱。 【批準】 就是上級對下級的意見表示同意。 【批閱】 就是指領導對文件的閱讀并加注批語。 Q 【期】 X就是"希望"的意思,如"以期"表示"以此希望"的意思。 【期】 X就是指"日期",如"定期"表示"規定的日期"、"按期"表示"按照預定的日期"、"如期"表示"符合規定的日期"、"限期"表示"限定日期"。 【啟用】 就是指印信開始使用。 【訖】 就是完結、截止的意思。 【迄今】 就是到現在的意思。 【洽商】 就是接洽商談的意思。 【簽訂】 就是訂立協議、合同、條約并簽字。 【簽發】 就是主管負責人對公文文稿簽署發稿意見。 【簽收】 就是收到公文信件后,在送件人的發文簿上簽字,表示文已收到。 【簽署】 就是在公文上正式簽字。 【簽章】 就是在文件上簽名蓋章。 【簽注】 就是在文件上批注意見。 【切勿】 就是"千萬不要"的意思。 【切記】 就是"牢牢地記住"。 【切切】 就是"千萬"、"務必"的意思。 【切實】 就是切合實際,實實在在。 【清查】 就是徹底檢查。 【清冊】 就是詳細登記有關項目的冊子。 【清點】 就是清理查點。 【清稿】 就是把文稿謄清。 【清樣】 就是最后一次校改后的校樣。 【請柬】 就是邀請書,俗稱"請帖"。 【請示】 就是向上級請求指示。 【頃】 就是"不久以前"的意思,如"頃聞"表示"不久前聽到"、"傾接"表示"不久前接到"、"頃奉"表示"不久前接到上級的(指示)"。 R [如期] 按照規定的日期或期限。 [如實] 按照客觀實際的本來面目。 【任免】 就是任命和免職。 【任命】 就是下命令任用。 【日程】 就是按日排定的行事程序,如議事日程、工作日程等。 【日內】 就是最近的幾天里。 【日前】 就是幾天前的意思。 【冗】 l就是"多余的"的意思,如"冗長"表示文中廢話多,篇幅長。 【冗】 X就是指"繁忙的事"。 【如上】 就是如同上面所敘述或列舉的。 【如下】 就是如同下面所敘述或列舉的。 S [擅自] 超越權限,自作主張。 [收悉] 收到并已了解。 【刪】 就是去掉文中的某些字句,常用的詞組有:"刪除",就是"刪去";"刪改",就是"去掉并改動";"刪節",就是刪去文中可有可無或比較次要的部分。 【繕寫】 就是抄寫。 【商討】 就是商量討論。 【商定】 就是協商確定。 【上報】 就是向上級報告。 【申報】 就是用書面向上級或有關部門報告。 【審定】 就是審查決定。 【審閱】 就是審查閱讀。 【審核】 就是審查核定。 【審修】 就是對文稿審閱修改。 【審批】 就是審查批示。 【審議】 就是審查討論。 【施行】 就是實施執行,多用于公布法令規章的生效時間。 【實施】 就是實行,用法同施行。 【事宜】 就是事情的安排和處理。 【事由】 就是本件公文的主要內容。 T [臺鑒] 即請您審閱。臺:舊時對別人的敬稱,鑒:審閱的意思。一般見于信函。 [推行] 普遍實行;推廣(經驗、辦法等)。 【特批】 就是"特別為此(事)"或"專為此事"的意思,一般用于通知、通報、報告等文件的結尾處。 【提綱】 就是內容的要點。 【提請】 就是提出要求或議題,請會議或上級研究討論,作出決定。 【提案】 就是向會議提出的議案。 【提要】 就是從全文提出要點。 【體會】 就是體驗領會。 【體式】 就是文件的格式。 【條款】(條目) 就是規章、制度、條約的項目。 【條例】 就是由國家制定或批準的規定某些事項或某一機關的組織、職權等法律文件,也包括團體制定的章程等。 【聽取】 就是聽的意思,多用于聽意見、聽反映、聽報告。 【通報】 X就是上級機關把工作情況或經驗教訓用書面形式通告下級單位。 【通報】 X文件的名稱之一,就是指上級機關通告下級機關的文件。 【通病】 就是指一般都有的缺點。 【通告】 X就是普通的通知。 【通告】 X普遍通知的文告,文件的名稱之一。 【通過】 就是征求有關人員或組織的同意、核準。 【通順】 就是指文件的內容沒有語法上或邏輯上的毛病。 【通知】 X就是把事項告訴別人知道。 【通知】 X指通知事項的公務文件,文件的名稱之一。 W [為荷] 表示感謝。荷:承受別人的恩惠。常見于公函祈請語末尾,不單獨使用。如:請接洽為荷。 【完稿】 就是脫稿。 【望】 就是希望、盼望的意思。 【為】 就是"為了"的意思。 【為此】 就是"為了這個"的意思。 【為使】 就是"為了使得"的意思。 【為宜】 就是妥當或適當的意思。 【為要】 是"重要"的意思,多用于下行文,提醒下級單位務按文件規定辦理。 【為盼】 就是希望受文者按來文要求去辦,多用于函、通知、介紹信的末尾處。 【文稿】 就是文件的草稿。 【未經】 就是沒有經過。 【務】 就是務必的意思,文件中常用的有"務請"、"務希"、"務祈"、"務求"、"務期"、"務使"等。 【勿】 就是表示禁止或勸阻。 X [現行] 現在正在執行的;現在正在發生效力的。 【希即】 則就是希望立即。 【悉】 l就是"全"、"都"的意思。 【悉】 X就是知道的意思。 【系】 就是"是"的意思。 【細則】 就是有關規章制度、措施辦法的詳細規則。 【下達】 就是向下級傳達或發布(命令、指示、意見)。 【現】 就是"現在"、"此刻"的意思。 【行】 l就是"做"或"實行"的意思。 【行】 X就是"將要"的意思。 【行文】 就是發公文的意思。 【須】 就是"須要"、"必須"的意思。 Y [業經] 已經。同“業已”。 [逾期] 超過所規定的期限。 [預期] 預先所期望的。 【嚴】 就是"嚴格"的意思。 【業經】(業已) 就是"已經"的意思。 【一并】 就是"合在一起"的意思,多在兩件以上的事情、問題或文件需要合并處理時用之。 【宜】 X就是合適的意思。 【宜】 X就是應當的意思,但多與"不"字結合,用在否定式上。 【以】 就是"用"、"拿"的意思。 【以便】 就是用在下半句的開頭,表示有了上半句所說的條件,下半句的目的就容易實現。 【以資】 就是"用來作為"的意思。 【以此】 就是"用這個"的意思。 【以免】 就是用在下半句的開頭,表示前半句話的目的是使下文所說的結果不至于發生。 【以利】 就是以便有利于。 【議案】 就是提交會議討論的建議。 【議程】 就是會議進行的程序。 【議題】 就是會議討論的題目。 【印鑒】 就是留供核對的印章底樣。 【印信】 就是指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公章。 【應】 就是應該的意思。 【應即】 就是"應該立即"的意思。 【應將】 就是"應該把"的意思。 【用】 就是"使用"的意思。"用"可以組成:"濫用"表示"超過規定限度使用"的意思;"亂用"表示"不按規定的使用"的意思;"挪用"表示"移作它用"的意思;"概用"表示"一律用"的意思。 【于】 就是"在"的意思。"于"可以組成:"限于"表示"限定在"的意思,"定于"表示"決定在"的意思;"應于"表示"應該在"的意思;"希于"表示"希望在"的意思;"業于"表示"已經在"的意思;"準于"表示"準定在"的意思;"擬于"表示"打算在"的意思。 【予】 就是"給予"的意思。"予"可以組成:"應予"表示"應該給予"的意思;"希于"表示"希望給予"的意思;"定予"表示"一定給以"的意思;"準予"表示"準許給予的意思;"特予"表示"特地給予"的意思;"不予"表示"不給予"的意思。 【逾期】 就是"超過規定期限"的意思。 【援用】 就是"弓用"的意思,多在比照文件精神處理,文件主體以外而又與主體相類似的事項時用之。 【越級】就是超過直屬的上級直接到更高的一級。 Z [暫行] 暫時實行的。 [制定] 定出(法律、章程、計劃等)。 [制訂] 創制擬訂(方案)。 [茲] 現在。 [遵行] 遵照實行。 【在案】 就是已經記錄在檔案之中,可以查考。 【責成】【責令】 就是指定專人或機構負責辦好某件事。 【摘由】 就是摘錄公文的主要內容。 【展期】 就是把預定的日期往后推遲。 【章程】 就是書面寫定的組織規程或辦事條例。 【照辦】 就是依照辦理。 【正本】 就是文件的正式文本。 【值】 就是遇到、碰上的意思。 【指令】 就是上級機關對下級單位所做的指示和命令。 【指示】 就是上級對下級說明處理某項問題的原則和方法,也可以指上級指示下級的具體文件。 【指正】 就是指出錯誤,使之改正。 【致】 就是"給與"的意思。 【制定】 就是編制、確定。 【制訂】 就是編擬、訂立。 【制度】 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 【衷心】 就是出自內心。 【準予】 就是表示準許。 【茲】 就是"現在"的意思。 【總結】 就是把一階段的工作、學習或思想中的各種經驗或情況分析研究,作出有指導性的結論,如總結經驗也可以指結論本身,如年終總結。 【總則】 就是規章條例最前面的概括性條文。 【遵照】 就是"依照"、"按照"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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