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基本能力: 第一方面是行動的能力。包括: 1)主體性,即處理事物的能力,不等、不靠,主動找出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并獨立完成。 2)號召力,即號召和動員他人共同參與行動、實現目標的能力。 3)行動力,即設定目標并具體實施執行的能力。不被動服從,自己確定目標,不怕失敗,付諸行動,堅韌不拔。 第二方面是思考能力,包括: 4)發現力,即分析現狀、發現目標和問題,自己制訂發現和解決問題方案的能力。 5)計劃力,即明確設定解決問題的步驟程序,制訂多種解決問題的方案,從中找出最完善的辦法,為解決問題作好準備的能力。 6)創造力,即創造新價值的能力,要求人不局限于既定思維,尋找解決問題的新方法。 第三方面是團隊協作能力,包括: 7)表達力,即清晰整理并準確傳達個人意見以取得對方理解的能力。 8) 傾聽力,即認真聽取對方意見,為對方營造輕松的語言環境,適時提問引出對方意見的能力。 9)靈活性,即不固執己見,尊重理解對方立場和意見的能力。 10)理解力,即理解自己與周圍事物和人群的關系的能力,包括正確理解自己在團隊工作中的分工和職責。 11)自律力,即遵守社會規則和承諾,在各種情況下按照社會準則嚴格自律的能力。 12)抗壓力,即正確應對壓力的能力,能將壓力視為成長的機遇而輕松面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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