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一顆重磅“炸彈”——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
昨天,人們在一天的消化和解讀后,終于回過神來,細細一嚼,品出很多味道來。網(wǎng)上、家里、朋友間、飯桌上都在熱議這個話題。畢竟婚姻是終身大事,財產是切身利益,有人甚至說,此次的司法解釋,可能會改變中國傳統(tǒng)的婚戀觀念。
婚姻法司法解釋從昨天開始正式實施,也就是說,從昨天開始所有的婚姻糾紛案件都將按照新解釋來審理。
昨天,記者結合各家說法,也請教了一些法律界人士,解讀此次司法解釋一些大家關心的問題,尤其是房產歸屬問題,預測一下真的會出現(xiàn)新結婚時代這種可能嗎?
婚前按揭買房,誰首付房子歸誰?
專家解讀:共還的按揭,增值部分另一方也有份
按照新司法解釋規(guī)定,假如,某男在結婚前就貸款買了房子,首付是自己掏腰包的,房子到手后房產證上也是自己一個人的名字,那么,如果結婚后離婚,法律認為這個房產屬于這個男人名下。
這一條解釋是引起爭論最多的,尤其讓許多已婚和未婚的女性,以及沒把女兒的名字寫進房產證的丈母娘們糾結。讓我們看看法律界專業(yè)人士怎么理解:
杭州江干區(qū)法院法官朱學軍告訴記者,杭州基層法院在這個解釋出臺前已經這樣操作了。首付款是婚前一方付的,產權也在這一方名下,即使按揭是夫妻共同償還的,離婚要分割財產時,一般就判決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共同還掉的按揭部分屬于共同財產,歸還一半給另一方,按揭增值的部分也償還給另一方。
涉及這一問題時,往往還面臨以下三種情況,朱法官也做了分析:
1、房子首付是男的,結婚后一起還貸款,怎么算?
一對夫妻男方婚前貸款買一套100萬元的房子,男方付了30萬元首付,還有70萬元房貸,婚后夫妻倆一起在還,過了幾年,要離婚了,房貸已經還了50萬元。之前關于這部分規(guī)定不明確,如今新司法解釋出臺,可以明確,這50萬元應該是共同財產,房子歸了男方,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還自己付出的一部分,再適當要考慮一下利息。
2、房子原先100萬買,現(xiàn)在值300萬,增值了怎么算?
假如房子是男方婚前全額付款買的,那么這套房子后來的增值部分屬于男方一人所有;如果只是男方首付,婚后共同還貸,那么房子增值部分就屬于共同財產,女方也可以要求按比例分割增值部分的錢。
3、房子是男的出,裝修是女的出,怎么分?
一般情況,房子歸男的,在別的財產上適當傾向于女的。
父母送的房子,另一方沒份?
專家解讀:除非房產證注明雙方所有
在這次的司法解釋中關于房產的歸屬問題有好幾種細化規(guī)定,最明確的就要算“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而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的張婧律師打個比方:現(xiàn)在獨生子女多,一對小夫妻結婚后,雙方父母有余錢,又買了一套房子送給女兒,房產證也明確寫著女兒的名字,那么萬一這對小夫妻離婚了,這套房子應該毫無疑問是歸女兒的,女婿是沒份的。
要是以前就不是這樣的。張律師之前辦的一個案例,有一對夫妻婚后,女方父母出資為小夫妻買了一套房子,寫在女方名下,后在離婚分割房產中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白白分給男方一半財產。今后這種情況將作為個人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不過,這里也有個例外的情況,要是父母送的房子有明確的說法,是送給小夫妻倆的,或者送房子后,房產證上寫著小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那么法律上會認為是父母送給小夫妻共同財產。
還有,有時也會出現(xiàn)很特殊的情況,比如,公婆送房子時,房產證上寫的是兒媳的名字,張律師認為應該默認為公婆給兒子兒媳的共同房產。除非有特別明確的文本強調,該房產只贈與兒媳一人。
新結婚時代:不再為房而婚?
網(wǎng)友:房管局、公證處要忙上一陣了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出臺后,多數(shù)法律界人士覺得更有利于司法實踐操作。
2008年全國法院一審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共1286437件,且逐年上升。案件相對集中地反映出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予房產等爭議較大的問題。而這正是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出臺的背景。
記者在網(wǎng)上讀到一位叫舒圣祥的評論員這么看待此次司法解釋給我國未來婚戀帶來的影響:“顯然,新的司法解釋在房子上,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界定得更小,而更趨于將婚姻關系和財產關系分得更開。”
“如今非常流行的那種無房不嫁的婚戀觀,將被事實上架空。”“新的司法解釋,給被房子擠壓得變形的婚戀觀,留下了一個喘息的機會:從今天起,不再為了房子而結婚,讓我們重新回到只是為了愛的那份純真。”
從多種跡象看,此次司法解釋實施后,有可能在幾方面帶來微妙的影響。
一是許多配偶在結婚時,有可能要求在房產證上共署雙方的名字。已婚的女性,很可能要求房產公證或者更改房產證,要求共同署名,房管局和公證處有得忙了。
另一方面,有網(wǎng)友認為,這一規(guī)定帶來最大的一個可能就是會改變擇偶觀:年輕人不再為房子而結婚。結婚前男方是否持有房產、或許不再成為婚姻的決定性因素。
此外,父母們或許會在心態(tài)上有所改變。此前,有觀點戲稱,是“丈母娘”們推高了中國的房價。今后,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資金為女兒置辦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兒結婚前就把房子過戶到女兒名下。
網(wǎng)友熱議
誠如專家預料那樣,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釋的確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目前的婚戀觀念,好事的網(wǎng)友們在細讀了司法解釋后,已經開始擔憂一個嶄新的婚戀時代即將來臨。
男人壓力減少了
唧唧喳:以前中國傳統(tǒng)的婚戀是,男的要結婚,必須買房子。因為女的覺得只有男的有了房子,結婚后,自己就擁有房子,一旦離婚也能分到房子。在丈母娘的督促下,男方必須買了房子才能娶老婆,現(xiàn)在嫁給了有房男,自己也不一定就有了房子,男人就沒有這么大壓力了。
羊羊:這種不公平的現(xiàn)象早就該改了。憑什么男方父母出錢買房,人家父母把一輩子積攢的血汗錢都給你買房了,你自己的父母倒可以留著錢安享晚年?現(xiàn)在公平了。
嫁富二代不如找潛力股
五岳散人:這個公婆買房、兒媳沒份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可能改變女性擇偶觀,嫁富二代不如找潛力股。
js9683311:想嫁入豪門的女孩們,你們要想清楚了,一旦離婚你們就一無所有。
彩禮又要猛漲了
網(wǎng)友某某:這樣會使得結婚更加功利謹慎,女方也不笨,房子沒份,那就要彩禮,沒有個六七十萬以上不嫁,呵呵,更加加大了男方的結婚成本,剩男剩女會越來越多。你以為女方父母是傻的啊。
房價又要上漲
網(wǎng)友某某:女人們只有在婚前買好房子了!不然,人老珠黃之時一旦離婚還無家可歸!看來房價還要上漲,剩女還要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