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誠
2013年以來,萬福生科造假事件、海聯訊虛假沖減應收賬款、吳通通訊上市一年業績屢次變化等創業板市場的丑聞接連發生,這些都與財務報表重述有關。
所謂財務報表重述(FinancialStatementRestatements)是指更正上市公司發現的已公布財務報告中存在差錯并對以前年度的財務報告進行重新表述的行為。數據顯示,我國財務報表重述內容主要集中在關聯方交易披露、非經常性損益、股東情況說明、重大對外擔保、會計方法會計數據調整、投資參股情況、筆誤、募集配股資金使用、現金流量表結果調整、子公司情況、凈利潤/非經常性損益調整后的凈利潤、債務重組、審計報告等13項內容。
財務報表重述的內因
在今年爆發的海聯訊和萬福生科事件中,成功上市是它們操縱報表的共同原因。雖然《公司法》對公司股票上市有嚴格的規定,但受上市后帶來的巨大回報的誘惑,企業往往采用利潤操縱的會計處理方法,保證企業連續三年盈利,提升企業的市場形象,最終達到上市的目標。
公司上市后,進行財務報表重述往往是為了避免賬面虧損、實現扭虧為盈以及為再融資創造條件。
避免賬面虧損,實現扭虧為盈。根據我國《證券法》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連續2年虧損、每股凈資產低于面值或者財務狀況異常時,將進行特別處理,特別處理的時間一般不少于12個月,當上市公司在ST后繼續虧損構成連續三年虧損時將暫停上市資格,停牌,特別轉讓處理。為了維持上市資格,避免被退市,公司管理層就會利用財務報表重述,操縱會計差錯更正,對利潤進行平滑處理,避免賬面虧損。
保持再融資的資格。我國證券市場現階段的再融資政策是將三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作為剛性指標。證監會規定,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的上市公司才能配股、增發新股。
因此,上市公司利用會計差錯進行財務報表重述可以作為進行再融資的手段。
企業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存在缺陷。內部控制的目標之一是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TheSarbanes-OxleyAct)404條款要求公司管理層對其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評估,并由獨立審計機構提供鑒證報告。財政部于2010年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也要求企業對其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同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這表明,企業內部控制對其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有著重大影響。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是財務信息真實可靠的有力保障,相反,若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則極有可能導致財務報表的錯報、漏報,最終引起財務報表重述行為的出現。
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決策能力需提高。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在接受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時,會產生信息反映過度或信息反映不足的現象。
例如,投資者會對財務報表信息中醒目的信息特別重視,忽視一些不太醒目的信息。個別公司管理層利用投資者的這一特點,有技巧地發布信息,為財務報表重述提供了便利,而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大多數不太重視某些信息,反而給個別公司提供了機會。
此外,很多公司用利潤指標來考核管理層的業績,用股權、紅利等作為對管理層的激勵措施,可能會出現夸大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等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財務報表重述。
財務報表重述的外因
注冊會計師監管需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必須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由前期會計差錯引起的財務報表重述說明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時沒有完全發現公司錯報,這是審計工作的固有局限這是客觀原因和注冊會計師自身的主觀原因綜合作用的結果。
從客觀上來看,審計過程中的固有限制是重要原因。在審計過程中,即使注冊會計師保持了獨立性,遵守職業道德準則,以客觀的態度工作還是不可避免地存在財務報表的某些重大錯報可能未被發現的風險,這是由審計過程中的固有限制決定的。
從主觀上來看,一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缺乏獨立性,注冊會計師若是與被審計單位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必然會影響其出具的結果的客觀性、公允性;二是個別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不夠謹慎,有意或無意地違反了職業規范。
政府準則制定還不夠完善,處罰力度還不夠。我國資本市場起步比較晚,有關財務報表重述的相關問題尚處于研究階段,缺乏制度支撐,為上市公司利用財務報表重述進行造假、利潤操縱提供了溫床。
此外,我國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處罰力度不夠,使得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成本相對較低。
會計準則和經濟業務活動具有復雜性。會計計量建立在一定的會計假設基礎上,會計核算方法選擇的靈活性,會計估計確定的主觀性,業務數據傳遞的時滯性,造成了會計信息的不確定性,成為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重述的重要客觀原因。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重述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了解上市公司財務報表重述的動因,對于規范財務報表重述行為,保證資本市場的有效運行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