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的“情勢寫作法”橋東里 昨天 15:54(美國作家斯蒂芬?金;圖片來源于網絡) 把四篇獨立的中篇小說組合成一本書,并且另取一個書名,這可能是斯蒂芬?金創造的點子。 著名的《肖申克的救贖》就是《四季奇譚》(這是臺灣譯本的名字,內陸譯本直接就以《肖申克的救贖》為名了)里面的一篇。老金自己說過,這種四到六萬字篇幅的小說是他在寫作兩部長篇小說之間空當期的產品——另換一副腦子,權當休息。 眾所周知,老金的長篇小說多有超自然因素。有趣的是,他的中篇小說卻幾乎不動用這一手段。《四季奇譚》的四篇《尸體》《納粹高徒》《肖申克的救贖》《呼—吸—呼—吸》,情節雖離奇,但里面都沒有怪力亂神的影子。新出的這本《暗夜無星》呢?除了《萬事皆平衡》出現了一個能滿足愿望的梅菲斯特式的人物之外,另外三篇都是如假包換的犯罪小說。 對此,我有一個解釋,且我認為離真相不遠。超自然的力量是一種很不可思議的事物,為了使它在小說里的出現不會令讀者感到突兀、怪異、不合理,必然需要足夠長的篇幅來鋪陳,把讀者引入作者構筑的文字幻境之中;簡單地說,中篇小說的長度不足以讓讀者突破現實與超現實之間的那層界限。 老金在后記里一一交代了《1922》《大司機》《萬事皆平衡》《美滿婚姻》構思的緣起,其中有一句話很有代表性:“帕拉?萊德爾嫁給這個殺人狂魔三十四年,萊德爾是在威切塔地區犯案,住在該地區的許多人都不肯相信她竟然能和他住在一起卻還不知道他的所作所為。 可我相信——確實相信——因此寫下了這個故事,來探索妻子突然間發現丈夫驚天駭人的嗜好究竟會出什么事。”注意最后一句話,老金是說他借助寫故事來探索一件仍然沒有結論的事情會向什么樣的方向發展。也就是說,故事會怎么走、走到哪里,并非他事先便預知或設計好的。 如果妻子突然間發現丈夫驚天駭人的嗜好究竟會出什么事?類似的句式可以用來概括老金的幾乎所有小說。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最有趣的情境通常可以用‘如果’問題來假設一下”: 如果吸血鬼入侵了某個新英格蘭小鎮會發生什么?(《撒冷鎮》) 如果內華達州某偏遠小城里一個警察突然狂性大發,見人就殺,會怎么樣?(《絕望》) 如果一個清潔女工逃脫了殺人嫌疑(謀殺她丈夫),卻又因為另一樁她沒犯的殺人案(她的雇主)受到指控,會如何?(《多麗蕾絲?克萊波恩》) 如果一個年輕母親和兒子被一只狂犬病狗追著,困在他們的房車里,會發生什么?(《酷咒》) …… 這也許可以叫做“情勢寫作法”。關于這種寫作法,我依然引用他本人的解釋,出自《寫作這回事》:“我想要將一群人物(也許是兩個人,也許只有一個)放到某種困境中,然后觀察他們如何竭盡全力脫身。我的工作并非幫助他們脫身,或是操縱他們的命運,把他們從困境中弄出來——這些工作需要情節構思這柄大錘,這種力道大、動靜響的工具才能完成——而是觀看發生的事情,然后把它寫下來。” 對照十幾年后他在《暗夜無星》后記里說的“在《暗夜無星》這部作品中,我已經竭盡全力,記錄人們在極端環境下可能做出什么事,以及他們可能如何行事”,你會發現語氣如出一轍,說明他是一以貫之的。 一些對老金作品不熟悉的讀者想當然地認為,他的小說這么吸引人,想必是情節曲折,處處充滿巧合,他寫作時肯定是絞盡腦汁地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度橋”上面。這真是誤解。老金對情節設計頗為不屑,他說過小說由三部分構成,敘事、描寫、對話;情節設計呢?該擺在什么位置?對不起,沒它的位置。 這和他對小說寫作的基本信念有關,這個基本信念就是:故事幾乎都是自發的。他打過一個比方,故事猶如埋在地下的化石,是被作家發掘出來的。“情節構思作為一種工具實在是太大了,對作家來說猶如一把開山錘。你確實能用一柄開山大錘把化石從堅硬的地里弄出來,這點沒什么好爭論的,但你我都知道大錘掘出來多少東西,差不多也砸碎了多少。這東西笨拙、機械,與創造性格格不入。” 我沒見過比老金更篤信小說自有生命這一信念的作家了。在這一點上,他有時候甚至會產生某種超自然的念頭。有人對他說我不相信你的話,他回答說這沒關系,只要你相信我這么相信就夠了。作為讀者,我無法判斷這是真是假,但我希望這是真的。 這件事或許挺好玩:這篇關于“通俗小說”的書評寫到現在,我竟然還沒有談到書的內容好看不好看,而是喋喋不休于寫作這回事。這讓我想到老金在《寫作這回事》序言里提到,譚恩美曾經對他抱怨她的粉絲從來沒向她問過語言的問題,這讓老金感慨了一番:“他們會問德里羅,問厄普代克,問斯塔隆,可他們決不會向流行作家提出這樣的問題。可我們這些普羅大眾也在意語言,雖說方式卑微,但我們仍然熱切關注寫故事的藝術和技巧。” 我寫這個專欄,也是想聊聊那些寫恐怖、科幻、推理、驚悚等類型小說的“流行作家”們,聊聊他們寫故事的藝術和技巧。至于《暗夜無星》是不是好看……我想已經不用我多說了。 (責任編輯:楊光) 閱讀(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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