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淋巴瘤的診斷與常規治療 霍奇金淋巴瘤 一.WHO分類: 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結節硬化型(NDHL) 混合細胞型(MCHL) 淋巴細胞削減型(LDHL) 富含淋巴細胞型(LRHL) 結節性淋巴細胞為主型霍奇金淋巴瘤(NLPHL) 二.分期(COTSWALDS) I期:病變累及單個淋巴結區 IE期:病變局限侵犯單個淋巴結外器官或部位 II期:病變累及橫膈同側2個或以上的淋巴結區 IIE期:病變局限侵犯單個淋巴結外器官或部位和它的區域淋巴結, 伴或不伴橫膈同側的其它淋巴結區受累 *注明受累的淋巴結區數目(如II3) III期:病變累及橫膈兩側淋巴結區 IIIE期:病變局限侵犯單個淋巴結外器官或部位,加橫膈兩側淋巴結區受累 IIIS期:病變累及脾臟,加以橫膈兩側淋巴結區受累 IIIE+S期:病變局限侵犯單個淋巴結外器官或部位和脾臟,加橫膈兩側淋巴結區受累 IV期:彌漫性(多灶性)侵犯1個或以上淋巴結外器官,伴或不伴相關淋巴結受累;或侵犯單個結外器官伴遠處(非區域)淋巴結受累 另外根據有無全身癥狀分為A、B。 A 無全身癥狀 B 有以下一個以上癥狀:不能解釋的發熱>38℃;盜汗;體重減輕>10% 三.霍奇金淋巴瘤的病理診斷和免疫亞型 1結節性淋巴細胞為主型霍奇金淋巴瘤(nodular lymphocyte predominant Hodgkin lymphoma, NLPHL) 腫瘤細胞(L&H細胞)表達CD45、CD20、CD79a、BCL6,Oct2+/BOB.1+,不表達CD15、CD30(少數病例CD30弱陽性),大多數病例腫瘤細胞還表達EMA、J鏈、CD75、及免疫球蛋白輕、重鏈。腫瘤細胞常被CD3+、CD57+的反應性小T細胞所圍繞而形成花環樣結構。但腫瘤細胞所在的淋巴樣大結節基本由反應性小B細胞(CD20+、CD79a+)所構成。 臨床實踐中,石蠟切片免疫組化輔助診斷NLPHL常用抗體組合及典型免疫表型:腫瘤細胞CD45(LCA)+、CD20(L26)+、CD79a+、EMA+/-、CD15-、CD30-/+、CD3-、CD45RO(UCHL1)-、CD68(KP1)-、Ki-67+(檢測瘤細胞增殖活性),背景細胞多為CD20+的小B細胞和散在分布的CD57+的T細胞。 2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classical Hodgkin lymphoma, CHL) 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包括富于淋巴細胞的經典型霍奇金淋巴瘤(LRCHL)、結節硬化型霍奇金淋巴瘤(NSHL)、混和細胞型霍奇金淋巴瘤(MCHL)、和淋巴細胞削減型霍奇金淋巴瘤(LDHL)四個形態學亞型。各型免疫表型相似,腫瘤細胞(HRS細胞)均CD30+、CD15+(80%病例)、LMP1+/-、CD45-、CD20-/+、CD79a-/+、J鏈蛋白-、CD3-、CD68-、EMA-、ALK-,Oct2和BOB.1兩者中至少有一者失表達。 臨床實踐中,石蠟切片免疫組化輔助診斷CHL常用抗體組合及典型免疫表型:腫瘤細胞CD30+、CD15+/-、LMP1+/-、CD45(LCA)-、CD20(L26)-/+、C79a-/+、CD3-、CD45RO(UCHL1)-、CD68(KP1)-、Ki-67+(檢測瘤細胞增殖活性)。 四.診斷 淋巴結切除活檢 病史和體檢: B癥狀,一般狀況、淋巴結檢查、韋氏環、肝脾 實驗室檢查:血常規,ESR,LDH,白蛋白,肝腎功能,胸片,B超,頸CT,胸腹盆CT,骨穿,有條件行SPECT或PET。 五.治療原則: I和II期:化療+累及野照射 IIIA、IIIB和IV期、非大腫塊:化療 IIIA、IIIB和IV期、大腫塊:化療±大腫塊部位照射 六.化療原則 最常用的方案:ABVD ADM 25mg/m2 BLM 10mg/m2 VLB 6 mg/m2 DTIC 375 mg/m2 有心臟病史:MOPP HN2 6 mg/m2 VCR 1.4 mg/m2(max 2mg) PCZ 100 mg/m2 PDN 40 mg/m2 I和II期、非大腫塊:ABVD×4周期+RT; ABVD×4周期,不放療者如CR(CRu)再加2周期 I和II期、大腫塊:ABVD×4-6周期+RT III和IV期、非大腫塊:ABVD×6-8周期, CR(CRu)再加2周期 二線方案:MINE IFO 1333 mg/m2 MIT 8 mg/m2 Vp-16 65 mg/m2 ADM 25 mg/m2 VLB 6 mg/m2* HN2 6mg/m2 VCR 1.4 mg/m2 (max 2mg) i.v. BLM 10 mg/m2 Vp-16 60 mg/m2 PND 40 mg/m2** p.o. * 3 50歲者自第10周起每周減量1 mg/m2至4 mg/m2 **第10周起逐漸減量,隔天減10 mg 七.放療原則 I-II期預后良好型: 化療后CR者累及野RT 30Gy;PR者累及野RT36Gy。 I-II期預后不良型: ABVD化療4療程后CR者,累及野放療30 Gy; 4療程后PR者,若6療程CR,累及野放療36 Gy,若6療程后仍PR,累及野放療40 Gy(當照射野為縱隔時30Gy后縮野至腫瘤殘留部位)。 附:I-II期預后不良因素 大腫塊:縱胸比>1/3或腫塊>10cm 血沉330 >3個淋巴區域 非霍奇金淋巴瘤 一.WHO分類: B細胞腫瘤、前軀B細胞腫瘤、前軀B細胞淋巴母性白血病/淋巴瘤(B-ALL/LBL)、成熟B細胞腫瘤、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小淋巴細胞淋巴瘤(CLL/SLL)、B-幼淋巴細胞性白血?。˙-PLL)、淋巴漿細胞性淋巴瘤(LPL)、脾邊緣區淋巴瘤(SMZL)、毛細胞白血?。℉CL)、漿細胞骨髓/漿細胞瘤(PCM/PCL)、黏膜相關淋巴組織結外邊緣區B細胞淋巴瘤(MALT-淋巴瘤)、淋巴結邊緣區B細胞淋巴瘤(MZL)、濾泡性淋巴瘤(FL)、套細胞淋巴瘤(MCL)、彌漫性大B細胞細胞淋巴瘤(DLBCL)、縱隔(胸腺)大B細胞淋巴瘤(MLBCL)、血管內大B細胞淋巴瘤(ILBCL)、原發性滲出性淋巴瘤(PSL)、伯基特( Burkitt)淋巴瘤/白血病(BL/L)淋巴瘤樣芽肉腫?。↙G)、T細胞和NK細胞腫瘤、前軀T細胞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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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導 1 |
中樞神經系統預防 4 |
鞏固 9 10 11 12~21 |
維持 22~52 |
CTX每天靜脈注射400mg / m2,共3天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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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 50 mg / m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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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R 2mg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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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d 40 mg / m2 |
每天 |
逐漸減少 |
5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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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P 1萬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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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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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X 鞘內注射1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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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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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X30 mg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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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 |
6-MP 75 mg /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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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 |
Hyper-CVAD
1,3,5,7療程
CTX
VCR
ADM 50mg/m2(或E-ADM 80-100 mg/m2或THP 50mg/m2 )iv 2h d4
DXM
2,4,6,8療程
MTX
Ara-C
所有療程均G-CSF支持,3周重復(血象允許,2周也可)
每療程中樞神經系統預防
MTX
Ara-C
3.4放療原則
全顱預防性照射因可能引起中樞神經系統后遺癥已棄用。
縱隔放療的作用還不確定。
放療僅限于姑息性減癥治療。
4. B細胞惰性淋巴瘤
4.1濾泡性淋巴瘤(FL)
4.1.1診斷(治療前檢查)
基本檢查:
體檢(包括韋氏環和肝脾大?。?/P>
行為狀態(PS)
B癥狀
國際預后指數(IPI)
血常規
肝腎功能
LDH、β2-M
胸片
胸部、腹部、盆腔CT
骨髓穿刺或活檢
LVEF檢測(ECT或心超)
可選:
頸部CT
18F-FDG或PET/CT
4.1.2治療原則
病理1-2級
Ⅰ、Ⅱ期:局部淋巴結區域放療±化療
Ⅲ、Ⅳ期、大腫塊:化療±局部有癥狀者姑息放療
化療方案:單藥→美羅華 、CLB、CTX
美羅華±CHOP
病理3級 參照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治療
Ⅰ、Ⅱ期(非大腫塊病變<10cm):CHOP 4-6 Cycle+局部RT±美羅華
Ⅰ、Ⅱ期(大腫塊病變>10cm):CHOP 6-8 Cycle+局部RT±美羅華
Ⅲ、Ⅳ期:CHOP 6-8 Cycle +美羅華
復發后治療:DHAP、MINE、美羅華(既往未曾使用過的患者)
4.1.3化療原則
一線方案:CVP,FMD+R,CHOP,R-CHOP
CVP:CTX 750 mg / m2 i.v. d1
FMD+R:Fludarabine 25 mg / m2 i.v. d1-3
Rituximab 375 mg/m2
CHOP/ R-CHOP:CTX 750 mg/m2
ADM 40~50 mg/m2
VCR 1.4 mg/m2 (max 2mg) i.v.
PND 100 mg/m2
可加用Rituximab 375 mg/m2
二線方案:MINE,DHAP
MINE:IFO 1333 mg/m2
MIT 8 mg/m2
Vp-16 65 mg/m2
DHAP:DXM 40 mg/m2 i.v.. d1-4
4.1.4放療原則
I/II期
病理1-2級:
1)
2)
3)
病理3級:參照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治療
III/IV期
化療為主
放療指征:
1)化療后孤立殘留病灶或化療前的大病灶
2)化療后殘留病灶影響生活質量
3)對化療不敏感的病灶可試行放療
累及野36-40 Gy
分次劑量均為1.8-2.0Gy/次
累及野定義:病灶所在部位的淋巴引流區域+腫瘤床
4.2小淋巴細胞淋巴瘤(SLL)
4.2.1診斷(治療前檢查)
基本檢查:
體檢(包括韋氏環和肝脾大?。?/P>
行為狀態(PS)
B癥狀
國際預后指數(IPI)
血常規
肝腎功能
LDH、β2-M
胸片
胸部、腹部、盆腔CT
骨髓穿刺或活檢
LVEF檢測(ECT或心超)
可選:
頸部CT
18F-FDG或PET/CT
頭顱CT或MRI
貧血者測定網織紅細胞計數和直接Coombs試驗
4.2.2治療原則
Ⅰ、Ⅱ期:局部放療或觀察
進展是指有癥狀、反復感染、累及臟器功能、腫瘤高負荷、6個月內疾病穩定進展、細胞減少
Ⅲ、Ⅳ期(高危):化療±局部放療
患者達CR或PR之后,予以觀察或給予干細胞支持下的大劑量化療
經一線治療后患者疾病進展立即給予局部放療,美羅華為基礎的治療或二線治療。對既往未用過氟達拉賓患者可給予氟達拉賓治療。
并發自身免疫性血細胞減少癥的患者加用直接對抗自身免疫性病變過程的治療。
4.2.3 化療原則
常用方案:CVP,FC,FM,FMD,FMD+R
CVP:CTX 750 mg / m2 i.v. d1
FC:Fludarabine 20 mg / m2 i.v. d1-5
FM:Fludarabine 25 mg / m2 i.v. d1-3
FMD:Fludarabine 25 mg / m2 i.v. d1-3
DXM 20 mg / m2 i.v. or p.o. d1-5
FMD+R:Fludarabine 25 mg / m2 i.v. d1-3
Rituximab 375 mg/m2
5. 套細胞淋巴瘤(mantle cell lymphoma, MCL)
5.1 診斷(治療前檢查)
基本檢查:
體檢:淋巴結包括韋氏環,肝脾大小
行為狀態(PS)
B癥狀
血常規
肝腎功能
LDH
胸部正側位X線或胸部CT,腹部CT,盆腔CT,
糞常規加隱血
雙側或單側的骨髓活檢+/-穿刺
可選:
頸部CT
腰穿
β2-M
結腸鏡檢查
上消化道內鏡
HBV抗原抗體檢測和DNA滴度檢測
HIV檢測
18F-FDG或PET/CT
5.2治療原則
Ⅰ、Ⅱ期:臨床試驗或綜合治療或放療
Ⅲ、Ⅳ期:臨床試驗或聯合化療±美羅華或選擇病例觀察(無癥狀、負荷低、僅淋巴結受累者)
患者治療后完全緩解者觀察隨訪。部分緩解或疾病進展或完全緩解后復發者參加臨床試驗或二線姑息治療(嘌呤類似物聯合治療或放療)。
5.3化療原則
一線方案:美羅華+HyperCVAD 與MTX+Ara-C交替
美羅華+CHOP
美羅華+EPOCH
二線方案:FC± 美羅華
PCR : pentostatin + CTX+美羅華
Cladribine(嘌呤類似物)
FCM +美羅華
Bortezomib(Velcade)
HyperCVAD方案+ MTX + Ara-C
1,3,5,7療程
CTX
VCR
ADM 50mg/m2(或E-ADM 80-100 mg/m2或THP 50mg/m2 )iv 2h d4
DXM
2,4,6,8療程
MTX
Ara-C
3-4周重復
每療程中樞神經系統預防
MTX
Ara-C
EPOCH方案
Vp-16
VCR
ADM
CTX
Pred
5.4放療原則
I-IV期均以化療為主。
放療指征:
1.化療后孤立殘留病灶或化療前的大病灶;
2.化療后殘留病灶影響生活質量;
3.對化療不敏感的病灶可試行放療。
累及野40 Gy,分次劑量1.8-2.0Gy/次
累及野定義:病灶所在部位的淋巴引流區域+腫瘤床
6. MALT淋巴瘤(extranodal marginal zone B-cell lymphoma of mucosa-associated lymphoid tissue, MALT lymphoma)
6.1胃MALT淋巴瘤
6.1.1診斷(治療前檢查)
基本檢查:
體檢
行為狀態(PS)
B癥狀
國際預后指數(IPI)
血常規
肝腎功能
LDH、β2-M
胸片
腹部、盆腔CT
骨髓穿刺或活檢
內窺鏡:多部位活檢
上消化道GI
H.P.染色或H.P.試驗(抗原、呼氣試驗等)
可選:
頸部CT
18F-FDG或PET/CT
6.1.2治療原則
ⅠE/Ⅱ期
ⅠE期、H.P. (+) →抗H.P.抗生素治療
ⅠE、H.P. (-)/Ⅱ期 → 抗H.P.抗生素治療放療 (30-36Gy)
上述治療3個月再分期和隨訪內窺鏡活檢:
H.P. (-)、淋巴瘤(-) →觀察
H.P.(-)、淋巴瘤(+) →無癥狀→再觀察3個月(可延長至18個月)或局部放療
→有癥狀 → 放療
H.P. (+)、淋巴瘤(-) →二線抗生素治療
H.P. (+)、淋巴瘤(+)
→疾病進展→放療
6個月再次分期并隨訪內窺鏡
H.P. (-)、淋巴瘤(-) →觀察
H.P. (-)、淋巴瘤(+) →局部RT(若既往未治療者)或繼續觀察
H.P. (+)、淋巴瘤(-) →抗生素治療
H.P. (+)、淋巴瘤(+) →局部RT(若既往未治療者)或其它抗生素治療
重復內窺鏡
完全緩解→1年內每3個月隨訪一次而后3-6個月隨訪一次
→放療后復發→參考濾泡性淋巴瘤1-2級處理(單藥或聯合化療)
→抗生素治療后復發→參考濾泡性淋巴瘤1-2級處理(單藥或聯合化療)或局部放療(若既往未治療者)
無反應
→先前抗生素治療→局部放療
一般而言,外科切除僅適用于那些病變局限而對其他治療無反應者。
Ⅲ/Ⅳ期:伴彌漫性疾病患者,治療類似于其他進展期惰性淋巴瘤。
有治療指征→化療(聯合或單藥)或局部放療(如同濾泡性淋巴瘤1-2級治療原則)
無治療指征→觀察
治療指征:
有癥狀
胃腸道出血
危及終末器官功能
就診時腫瘤高負荷
至少6個月疾病進展
患者要求
6.2非胃MALT淋巴瘤/邊緣區淋巴瘤
常見累及部位:腮腺、乳腺、皮膚、腸道、甲狀腺、眼附件(結膜)和肺。
基本檢查:
體檢
行為狀態(PS)
B癥狀
國際預后指數(IPI)
血常規
肝腎功能
LDH、β2-M
胸片±胸CT
腹部、盆腔CT
骨髓穿刺
內窺鏡:多部位活檢
累及部位CT
可選:
18F-FDG或PET/CT
6.2.2治療原則
ⅠE/Ⅱ期→局部放療、某些部位手術治療首選(肺、乳腺(±放療)、皮膚、甲狀腺、結腸/小腸)。
Ⅳ期:結外→局部放療或按晚期濾泡性淋巴瘤治療準則處理。
ⅠE-Ⅳ期MALT淋巴瘤和大細胞淋巴瘤共存→按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處理。
7.外周T細胞淋巴瘤(Peripheral T cell lymphoma)
7.1 診斷(治療前檢查):
基本檢查:
體檢(包括韋氏環和肝脾大?。?/P>
行為狀態(PS)
B癥狀
國際預后指數(IPI)
血常規
肝腎功能
LDH、HIV、β2-M
胸片
胸部、腹部、盆腔CT
骨髓穿刺或活檢
LVEF檢測(ECT或心超)
可選:
18F-FDG或PET/CT
頸部CT
頭顱CT或MRI
腰椎穿刺(診斷或治療性)
7.2 治療原則
I,II期化療6-8療程加局部放療,如CR完成既定治療計劃后觀察至疾病進展再治療;未達CR者考慮二線治療。
III、IV期以化療為主,局部病變巨大考慮局部放療,化療方案首選CHOP方案,一線方案治療失敗,可換用二線方案;再失敗換用其他解救方案或外周血干細胞移植,或參加臨床試驗。
某些原發結外淋巴瘤(如睪丸、鼻旁竇、眶周、椎旁)要考慮加用鞘內預防性化療:MTX 10-12mg 4-6療程。
原發CNS淋巴瘤要考慮加用大劑量MTX。
7.3 化療原則
一線常用方案:CHOP,CEOP
CTX 750 mg/m2
ADM 40~50 mg/m2
VCR 1.4 mg/m2 (max 2mg) i.v.
PND 100 mg/m2
三周重復
二線方案:MINE
IFO 1333 mg/m2
MIT 8 mg/m2
Vp-16 65 mg/m2
三周重復
7.4 放療原則
I/II期
非大腫塊
大腫塊
分次劑量均為1.8-2.0Gy/次
*不利預后因素:ECOG≥2,年齡≥60歲,LDH>2倍正常值,II期病變,節外病變
III/IV期
以化療為主。
放療指征:
4.化療后孤立殘留病灶或化療前的大病灶
5.化療后殘留病灶影響生活質量
6.對化療不敏感的病灶可試行放療
累及野定義:腫瘤床+病灶所在部位的淋巴引流區域
惡性淋巴瘤大劑量化療自體造血干細胞移植
適應證
1.
常規準備
1.
2.
3. 了解重要臟器功能
進入層流室前
實驗室檢查:
1.
2.
3.
4.
4.
CD34+DR-,CD14+,CD19+,CD20+,NK
動員
1. 堿化
2.水化
3.
4.
動員后
1.
2.
3.
化療后48小時,惠爾血150μg IH bid直至 WBC>10x19/L采集外周血干細胞,采集前靜推地塞米松10mg,抽血查外周血淋巴細胞CD及CD34 分析,達到單個核細胞>2x108/kg,CD34>2x106/kg。
惡性淋巴瘤的中藥治療
根據臨床表現和古代醫籍的描述,惡性淋巴瘤歸屬于中醫 “石疽”、“痰核或惡核”、“瘰疬” 等范疇。
惡性淋巴瘤診斷要點 : 惡性淋巴瘤多以淋巴結腫大為首發癥狀,好發于頸部、鎖骨上淋巴結,也可發生于腋窩、腹股溝、縱隔、腹膜后、腸系膜等部位的淋巴結。腫大的淋巴結多為無痛性,表面光滑,中等硬度,質地堅韌,均勻豐滿。早期可從黃豆大到棗大,孤立或散在; 中晚期可相互融合,與皮膚粘連,固定或破潰。前者以HL多見,后者以NHL多見。深部淋巴結腫大可引起局部浸潤和壓迫癥狀。少數病例首發于結外淋巴組織或器官,如在扁桃體、鼻咽部可出現吞咽困難、鼻塞、鼻衄及頜下淋巴結腫大; 在胃腸道可出現腹部包塊、嘔血、黑便、貧血、腹痛、腹瀉等; 在肝、脾可見肝脾腫大、黃疸、腹水等; 在呼吸道可見咳嗽、咯血、胸悶、胸水等; 在神經系統可見頭痛、截癱、癲癇樣發作; 在皮膚可見腫塊、結節、皮疹瘙癢等。
鑒別診斷 :
1、 慢性淋巴結炎 慢性淋巴結炎多有明顯的感染病灶,且常為局灶性淋巴結腫大,有壓痛,形狀較扁,體積較小,一般不超過2~3cm,質地柔軟,抗感染治療后可縮小。
2、結核性淋巴結炎 結核性淋巴結炎常有肺結核表現,OT試驗陽性,局部淋巴結有局限波動感或破潰,抗結核治療有效。
3、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 慢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常見全身淋巴結增大,外周血白細胞正常,淋巴細胞百分比增高,骨髓淋巴細胞>30%。
4、系統性紅斑狼瘡 系統性紅斑狼瘡有多器官多系統受損癥狀,抗核抗體、抗DNA及抗ENA抗體陽性,淋巴結活檢示反應性增生。
5、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 亞急性細菌性心內膜炎多發于先天性心臟病或風濕性心臟病,常見杵狀指、心臟雜音、皮膚黏膜出血和血尿,血培養陽性。
中醫辨證:
1、寒痰凝滯證:癥見頸項、耳下、腋下、鼠蹊等處腫核,不痛不癢,皮色如常,堅硬如石,并見面色無華,形寒肢冷,神疲乏力,嘔惡納呆,頭暈目眩,舌淡或淡暗,苔薄白,脈細弱。
2、氣郁痰結證:癥見頸項、耳下,腋下、鼠蹊等處腫核,不痛不癢,皮色不變,堅硬如石,并見煩躁易怒,胸腹脹悶或胸脅滿悶,食欲不振,大便不調,舌暗紅,苔白膩或黃膩,脈弦或弦數。
3、痰熱阻肺證:癥見頸項、耳下,腋下、鼠蹊多處腫核,不痛不癢,皮色正常,堅硬如石,并見煩躁易怒,胸脅疼痛,胸悶氣短,咳嗽氣逆,心悸喘息,頭暈乏力,舌暗紅,苔黃膩,脈弦數。
4、痰瘀互結證:癥見頸項、耳下,腋下、鼠蹊等處腫核,時而疼痛,食欲不振,形體消瘦,腹大如鼓,午后潮熱,大便干結,或有黑便,舌暗或有瘀斑,苔黃膩,脈細澀。
5、氣血兩虛證:癥見頸項、耳下,腋下、鼠蹊等處腫核,面色無華,語音低微,倦怠自汗,心悸氣短,頭暈目眩,失眠多夢,舌體胖大,質淡紅,苔薄白,脈細弱或細數。
6、肝腎虧虛證:癥見形體消瘦,消谷善饑,潮熱汗出,五心煩熱,口干咽燥,腰膝酸軟,頭暈耳鳴,兩脅疼痛,遺精或月經不調,舌紅絳,苔少或無苔,脈細數。
治療原則:惡性淋巴瘤局部治療包括外科手術切除和放療,全身治療包括化學治療、中醫中藥和生物反應調節劑等。具體原則是:第一階段,最大限度地降低腫瘤負荷; 第二階段,重建骨髓和免疫功能; 第三階段,強化腫瘤治療,使殘存瘤細胞降到很少或消失; 第四階段,提高免疫功能,使病情鞏固。
惡性淋巴瘤的病機重點在于虛、瘀、痰,其治療總以溫開為原則,重在補脾腎,同時須注意化痰散瘀,忌苦寒傷胃??傊?,早期以祛邪抗癌為主,中期扶正祛邪并重,晚期以扶正為主,佐以祛邪抗癌。
1、寒痰凝滯證
治法: 溫陽益腎,散寒通滯。
主方: 陽和湯加減。
常用藥: 熟地、鹿角膠、白芥子、炮姜、肉桂、麻黃、甘草等。
2、 氣郁痰結證
治法: 舒肝解郁,化痰散結。
主方: 逍遙散加減。
常用藥: 柴胡、當歸、白芍、白術、茯苓、煨姜、薄荷、白芥子、貓爪草、夏枯草、貝母、炙甘草等。
治法: 清肝瀉肺,解郁散結。
主方: 黛蛤散合瀉白散加減。
常用藥: 青黛、海蛤殼、桑白皮、地骨皮、生甘草、粳米等。
4、痰瘀互結證
治法: 消瘀化痰,軟堅散結。
主方: 膈下逐瘀湯加減。
常用藥: 當歸、桃仁、紅花、川芎、赤芍、丹皮、延胡索、五靈脂、烏藥、香附、枳殼、昆布、海藻、穿山甲、雞內金、甘草等。
5、 氣血兩虛證
治法: 益氣養血。
主方: 八珍湯加減。
常用藥: 人參 (黨參)、白術、茯苓、當歸、川芎、白芍、熟地、生姜、大棗、甘草等。
6、肝腎虧虛證
治法: 滋補肝腎,軟堅散結。
主方: 大補陰丸加減。
常用藥: 熟地、黃柏、知母、龜板、鱉甲等。
常用中成藥
1、復方斑蝥膠囊: 每次3粒,每日3次。適用于化療后鞏固治療。
2、艾迪注射液: 每次50~100ml,加入0.9%氯化鈉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400~ 500ml中靜脈滴注,每日1次。與放、化療合用時,療程與放、化療同步; 手術前后使用,10天為1 療程; 介入治療,10天為1療程; 單獨使用,15天為1周期,間隔3天,2周期為1療程; 惡病質患者,30天為1療程,或視病情而定。
3、康艾注射液: 每日40~60ml,分1~2次,用5%葡萄糖或0.9%生理鹽水250~500ml稀釋后緩慢靜脈注射或滴注。30天為1療程,或遵醫囑。
4、小金丹: 每次10粒,每日3次。適用于痰瘀互結證。
5、夏枯草膏: 每次10ml,每日3次。適用于痰核。
6、鱉甲煎丸: 每次1丸,每日3次。適用于血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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