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存貨,根據“存貨盤存報告單”所列金額,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轉材料 庫存商品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這個科目期末在編制報表的時候要清零,以后的期間批準下來了,與之前清零的預計金額不同的,要在以后的期間調整) 盤盈的存貨,通常是由企業日常收發計量或計算上的差錯所造成的,即正常損失,其盤盈的存貨,可沖減管理費用,按規定手續報經批準后,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二)存貨的盤虧 企業對于盤虧的存貨,根據“存貨盤存報告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原材料 周轉材料 庫存商品等 對于盤虧的存貨應根據造成盤虧的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轉賬。 屬于定額內損耗以及存貨日常收發計量上的差錯,即正常損失,經批準后轉作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于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發生的存貨損失,即非正常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對于無法收回的其他損失,經批準后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如果是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毀損,應當將相應的進項稅額轉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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