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的祖師爺到底是誰?
京劇《玉堂春》膾炙人口,幾乎家喻戶曉,很多人都會哼“蘇三離了洪同縣,將身來在大街間。。。”所以都會認為齊國的宰相管仲是妓女的祖師爺。那么,崇公道為什么會這樣說呢? 無獨有偶。遠在京劇誕生前的明朝,謝肇浙的《五雜俎》就說:“管子之治齊,為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佐軍國。”明朝的禮部尚書于慎行也說:“管子治齊,設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助軍旅。”清代的褚學稼在《堅瓠集續集》中說:“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清代的紀昀(紀曉嵐)也湊熱鬧,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說什么:“娼族祀管仲,以女閭三百也。”清代的張春帆在其小說《九尾龜》中也提到“從前管仲設女閭三百,以為兵士休宿之所,這便是妓女的濫觴。”清人余懷在《板橋雜記》中說:“管仲相桓公,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富國。” 你看,“三人成虎”,況且這么多的高官、文人都把“妓女祖師爺”的職稱評選給了管仲,他又怎能推脫了呢? 但是卻相反,妓院供奉的祖師爺牌位日夜受香火的人不是管仲,而是公正廉明、剛正不阿、日斷陽、夜斷陰的包拯包青天。 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錯誤出自包青天一次嚴重的錯判。元宵夜,柳金蟬被殺死橋頭,經過一審,官員斷定顏查散為殺人兇手。包拯再審,也認為人證物證足以證明顏查散殺人,就判了顏查散死刑。顏查散大呼冤枉。包拯斬釘截鐵地說:“我若冤枉了你顏查散,男為盜來女為娼。”顏查散被斬,尸身立而不倒。包拯大悟。決心探陰山,尋找第一當事人柳金蟬。果然,包拯也探陰山,在琉璃鬼的幫助下,查到真正的兇手,并將包庇其外甥,嫁禍顏查三的判官張洪判處鍘刑。顏查散、柳金蟬還陽。京劇《探陰山》(也稱《鍘判官》)講的就是這段故事。 冤案平反了,壞人鋤掉了,可包拯卻倒了霉,被妓女們認作了“老爸”,從此供養起來了。好官出了紕漏,被妓女揀個便宜,有了個清官做祖師爺,從此生意興隆,培養出了像杜十娘、李香君、陳園園這樣“千古流芳”的著名妓女來。 民間有″三百六十行,無祖不立″的說法。我國的各行各業,幾乎都有祖師爺,比如:織業供奉黃道婆、織女,商業供奉財神爺(財神趙公明;文財神比干、武財神關羽;五路財神何五路),酒業供奉杜康 ,就連新興起的自行車行業,也請來了哪吒為神。那么在娼妓行業合法的封建社會里,它的祖師爺到底是誰呢? 把包公奉為娼妓祖師爺,不僅荒誕可笑,而且有褻瀆神靈,充其量不過是商業炒作而已,絕不可信。那么管仲呢? 經過考查,明清一些筆記小說和戲曲劇目,因為時代久遠,且又是文藝作品,故可信度幾乎沒有。那么,這些說法從哪里來得呢?原來,關于管仲為娼妓之祖說法的源頭,都來自《戰國策》。戰國策·東周策》里的記載,原文是這樣的:“齊桓公宮中七市,女閭七百,國人非之。管仲故為三歸之家,以掩桓公,非自傷于民也?” 據《周禮·州長》注,閭是古代的社會組織單位,二十五戶人家編為一閭。所謂女閭,《辭源》的解釋是許多婦女聚居一處,立門市行商。以此解釋,《戰國策》記載的意思就是齊桓公在宮內建了七處市場,讓許多婦女在市場上賣東西,借以游樂。 當然,齊桓公好色,生活很不檢點。設女閭后惹起國內百姓怨恨。管仲作為宰相,為了轉移百姓的怨氣,自己也在街市建了豪華的住房,名曰“三歸臺”。也有學者認為,女閭就是女歌舞演員,《東周列國志》中就有齊景公從女閭中挑選歌女、舞女,組織“康樂團”送給魯定公,讓其荒于政事,氣跑孔子的故事。當然,是否齊桓公到女閭泡過妞,歷史無記載。就算如此,那不過是齊桓公的性奴,與妓院絕不一樣。如果也叫娼妓的話,那祖師爺應該是齊桓公,而不是管仲。 因此,把管仲當作妓女祖師爺于史無據,不足為憑。 管仲作為一代賢相,受如此冤枉,實在是應該平反昭雪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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