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者和右翼勢力對中國人民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任何對日本研究的忽視,尤其是對日本現代化研究的忽視都是不理智的。當下許多網民仍愿意在日本之前冠以“小”字,這如果不是意淫也是一種無知。前美國駐日大使、日本史專家賴肖兒曾說:日本除了地理面積之外,無論從人口、國力和影響看都是個大國。(手頭無書,大意如此)。日本和中國都是亞洲大國,在明治維新以前兩國的命運相似,日本在諸多方面還遠遠落后于中國,其大分流主要發生在明治維新以后,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以下幾點筆者深受啟發,不揣淺陋與朋友們分享。 一、技術模仿與制度模仿并重 日本在明治維新后不久實行了政黨自由、議會自由選舉。他們以尊重專利、以保護私人知識產權和私人企業剩余權為本,因而私人企業家有足夠激勵購買和利用發達國的技術,在100年中終于成為技術大國。長期而言,后發國家有可能通過模仿發達國家的技術和工業化模式的方法,在沒有憲政秩序條件下取得短期的快速發展;但是,沒有憲政制度改革完善、沒有制度模仿和創新,經濟發展和貿易的好處會被用來鞏固舊有制度,阻礙長期經濟發展。 土地制度改革對日本近代工業文明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無論哪一個國家要完成封建制向近代工業文明的過渡,必須要解決土地問題。也就是說,土地制度與近代工業文明的形成和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日本,由于確立了近代土地所有制,特別是在地稅改革后,國家以高額地稅不斷充實和擴大政府財源,使新政權在扶植近代工業文明成長時,有了比較雄厚的資金和物質基礎,起到了資本原始積累的作用。而這些財源成了工業化的強力推手,沒有豢養出一個龐大的“既得利益者”階層。 反觀中國的洋務運動。費正清曾經指出它是在清末經濟史上一個徹底失敗的運動。這個運動是在政治法律制度、意識形態不能根本變革的約束下進行的,因此以堅持清朝政府的政治壟斷,沒有司法獨立和保護私人企業的法律制度為基礎。與明治維新模仿西方的政治、法律、經濟制度相反,洋務運動堅持官辦、官商合辦、官督商辦的制度,并以此為基礎來模仿發達國家的技術和工業化模式。這種方法使得政府壟斷工業的利益,與其作為獨立第三方發揮仲裁作用的地位相沖突,使其既是裁判,又是球員,因此利用其裁判的權力,追求其球員的利益。這種制度化的“國家機會主義”使得政府利用其壟斷地位與私人企業爭奪資源,并且壓制私人企業的發展。而明治維新時不但在憲法中規定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并且全面模仿英國、德國等發達國家的政治、法律、經濟制度,但是不放棄天皇的實權,不搞“虛君共和”。明治政府除了在人民不知企業為何物時,辦過幾個模范工廠外,基本上不辦國營企業。因此政府可以發揮立法、司法的第三者仲裁功能,私人企業得以蓬勃發展起來。加上日本模仿專利法、公司法,使得私人企業可以利用剩余權保護推廣西方專利的收益,所以西方的技術得以廣泛在日本生根發展。清朝洋務運動的特點不但是官方對大工業的壟斷,也表現為亦官亦商,官商勾結。商人成功的首要條件是與官府搞好關系和得到庇護。 二、政治、經濟、社會改革并重 確定“君主憲制”這是日本明治維新最具決定意義的變革。地處東亞一隅的閻本,在被迫放棄閉關鎖國的政策后,雖然能夠適應新的形勢,通過改革,引進西方的技術。但僅僅引進西方的技術不夠的,因為西方的“現代文明”不僅在技術上,而主要是他們通過反封建制度建立的“憲制”制度,日本的“明治維新”的后期不僅僅引進了西方的技術,也開始引進了西方的政治制度,并結合日本的傳統君主專制,在日本建立了“君主憲制”,它跳出了近代東方國家的一般發展軌道,成了當時亞洲獨一無二的“民主”和“憲制”國家。這也就促進了日本順應了歷史發展的潮流,后來日本僅用半個世紀就走完了西方近代工業文明國家將近二百年才走完的道路;這時的日本已經顯示出西歐式的先進的近代工業文明國家的全部基本特征。 當然,“明治憲法”的封建色彩是很濃厚的。后來日本侵略中國和它國,以及戰爭犯罪等問題都與其憲政改革不徹底,留下一些與官商勾結、財閥制度有關的問題和制度缺陷有關。二戰后美軍占領時期,在麥克阿瑟主導、美國等國法律學者的指導下,新憲法草案終于制定了出來。于是,在《日本國憲法》第二章第九條中有了如下的表述:“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于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因為有了這一條款,日本的戰后憲法又被稱作“和平憲法”,而“和平憲法”的第九條也已成為日本戰后思想的最重要的基本文件。正如日本學者撰文指出的:“和平憲法”是日本總結戰爭教訓之后向世界作出的“公約”。 在經濟方面,明治維新不久,一個政府組織的精英考察團在考察歐美以后得出的結論是,在發展近代工業文明方面應該學習英國,在搞軍事建設方面要學習德國。代表團口國后,大久保利通于一八七四年五月向政府提出“殖產興業”建議書。書中強調指出:大凡一個國家的強弱是由于民眾的貧富決定的,民眾的貧富又取決于物產的多寡,物產的多寡又起源于是否鼓勵民眾搞工業,歸根到底是看政府官員是否鼓勵殖產。這里已經清楚的表明了“藏富于民”的理念。 從19世紀80年代開始,日本逐步將兩次工業革命交叉完成。日本的近代工業文明工業化已經初步實現,近代工業文明已開始形成,日本已從一個封建落后的農業國初步成為一個近代工業文明農業工業國。 二戰結束后,美國對日本實行了單獨軍事占領,其安全與防務實際由美國負責,日本政府便專心致力于國內的經濟建設,排除各種干擾,抓住時要,大力發展其經濟、科技、文教等各項事業。在政治上,它完全聽命于美國,先做“經濟、科技大國”,后做 “政治、軍事大國”;在外交上,它以“日美同盟”為基軸,在不妨礙美國利益、不刺激美國的前提下,努力保持“中立”,與各種不同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國家建立和發展經濟貿易關系。在軍事上,日本根據美的要求,將防務開支一直控制在國民收入的1%以內(當時西歐各國為3%-5%,美國則7%),僅保留為數不多的自衛隊,且直到目前也不過24萬人左右。這些,都對日本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明治維新的另一重大內容是、“文明開化”,這是明治初年十分流行的口號。所謂文明開化;廣義來說,是指學習西方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藉以建設一個獨立富強的近代工業文明新日本:就狹義來說,是學習歐美近代工業文明國家的教育科學文化和生活方式,藉以改造日本封建文化,建設近代工業文明的精神文明。從這個意義上講,文明開化就是日本學習西方的一次社會變革運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傳播西方民眾的啟蒙思想:二是進行廣泛而深刻的教育改革。 日本現代思想民眾啟蒙運動的創始人福澤渝吉的“脫亞入歐”論,更使現代化從技術、制度層面走入了日本的人心。而明治維新以來對教育的高度重視則保障了民族素質的不斷提高。 二戰后,盡管美國的原子彈對日本的一些基礎設施和生產設備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破壞。但有些東西是它摧毀不了的,那就是一個民族的性格的素養。日本歷來很重視教育,它在戰后初期經濟十分困難,人民群體極其貧困、甚至有時還填不飽肚子的情況下,將國家的6年年義務教育延長至9年,幾十年如一日地把國民收入的5%以上(相當長時期是8%以上)投入到公共教育事業,極大地提高了日本國民整體素質,為日后的經濟發展積蓄了后勁。 三、最后的疑問 福澤渝吉的“脫亞入歐”,在筆者看來的確比“中體西用”要高明。理由筆者在以前的拙論中已經屢屢提及:讓中醫發展多少年也不可能發展成西醫。但是,縱觀“脫亞入歐”的日本,在二戰前,濃烈的神權、君權、專制色彩仍比比皆是。二戰后,由日本學者修改完的《明治憲法》也基本上是舊憲法的翻版。如果沒有國際社會的約束、沒有美國主導下的重建,日本會不會走上真正意義的現代之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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