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為何難以在精神科醫院壯大發展
叢中 北京大學第六醫院
1946年,世界衛生組織在憲章中規定:健康,不僅是沒有軀體疾病,而且是生理-心理-社會的完好狀態。 1977年美國醫生恩格爾在“科學”雜志上發表文章“需要新的醫學模式—對生物醫學模式的挑戰”,批評了生物醫學模式“還原論”和“心身二元論”的局限,并提出了“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概念。
當前的中國,內科醫生們正在努力學習如何識別“抑郁癥”、“心身疾病”,那么,精神科醫院,是否已經完成了“醫學模式的轉變”?
在全國,幾乎所有的精神科醫院,都是以賣藥為主的醫院,藥物收入大約占醫院總收入的60%以上,藥物收入是其它醫療服務收入的兩倍以上。心理治療醫療服務的收入,則少得可憐,幾乎是所有收費項目中的最少收入。
另外一番景象:病人到了精神科醫院,到處打聽“哪位醫生可以做心理治療?” 在精神科醫院門口排隊掛號的病人,總是盯著醫院廣告欄里少數幾位可以做心理治療的醫生。這幾個醫生,往往永遠是最受病人歡迎的醫生,自然也就成了全院掛號最難的醫生,這幾位醫生的門診號往往成為倒號黃牛們重點承攬對象。 可見,越來越的社會大眾需要精神科醫院提供心理治療服務! 人們對心理治療,有著非常迫切的社會需求。
病人往往在冬天的夜里,冒著寒風,整宿排隊,才能夠掛到一個心理治療的門診號。病人見了醫生就問:“你們醫院,為什么不多培養幾個做心理治療的醫生呢?!”這話,讓我深思,也讓我無語。
是啊,既然精神衛生法規定:心理治療只能在醫療機構內進行。心理治療,是精神科醫院最應該開展的重要醫療服務之一。為什么,在精神科醫院,實際上又幾乎都沒有提供心理治療服務呢? 心理治療的發展,在精神科醫院中,究竟遇到了哪些阻礙因素? 心理治療專業,在精神科醫院,將來能否得到大力發展?
一、心理治療收費太低。 按照當前北京市衛生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公立醫院心理治療每次30元。這么低的收費標準,根本就無法兌現醫生的勞動價值和專業培訓價值。所以,如果不是出于個人興趣,沒有醫生會愿意主動以“辛苦又不賺錢”的心理治療作為終生職業。 二、精神科醫院的管理問題。 1、 精神科醫生,天然地,不會做心理治療。 由于精神科醫院,目前主要是給病人診斷開藥,藥物收入是醫院總收入的最大來源;我們也可以說,精神科醫院,目前仍然處在“生物醫學模式”時代,還沒有完成向“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轉變。在醫院里的職工,特別是醫生,大部分精神科醫生只會診斷開藥,從他們上大學到住院醫師培訓,都沒有接受過系統正規的心理治療培訓,因為他們的上級帶教醫生更不會做心理治療與咨詢。就這樣,一代傳一代,到了他們這一代,也照樣只會診斷開藥。 2、 精神科醫院的院長,也不懂心理治療 一般來說,院長都是從精神科醫生中提拔起來的。既然絕大多數精神科醫生沒有受到過心理治療培訓,那么,他當了院長之后,也照樣是“生物學派”的醫生,他的頭腦中,沒有心理治療的專業知識概念,或者,即使有概念,由于他自己沒有受到過心理治療培訓,他所熱衷從事的是生物精神醫學,他自然不會重視和鼓勵在精神科醫院中發展心理治療學科專業。 3、 年輕醫生,一般不會選擇心理治療作為終生職業。 剛畢業的大學生,剛完成住院醫師培訓的精神科醫生,他們雖然對心理治療感興趣,但是,他們一般不會選擇心理治療作為自己的終生職業。理由有很多啦,第一,上級醫生不喜歡看到他們去跟別人學習心理治療;第二,剛畢業,忙著在病房收治病人,沒有精力和時間再去學習心理治療;第三,心理治療的培訓費,醫院不給報銷,需要自己掏腰包,剛畢業收入少,沒有錢去參加心理治療的系統培訓;第四,住院病人太多,醫生太少,醫生管著很多病人,整天忙著寫病程記錄、開醫囑,應付各種檢查,沒有時間跟某個病人坐下來去談話,更別說做心理治療;第四,病房里沒有心理治療談話的空間和工作時間;第五,年輕醫生需要晉升職稱,需要有科研課題并撰寫論文,如果他從事心理治療的學習,往往是既申請不到課題,也難以發表足夠數量的SCI及核心期刊的論文,這直接影響著自己的職稱晉升和工資收入;遠期的不良影響,是耽誤了他晉升為正高職稱乃至博導。所以,精神科醫院,即使有個別老專家熱心開展心理治療工作,也面臨著后繼無人的困境。 4、醫院管理,一切向錢看,醫院領導沒有熱情去重點發展心理治療學科。 心理治療科室,不會得到領導的重視,不會作為重點科室得到壯大和發展,最直接的理由就是:心理治療專業門診,不掙錢! 精神科醫生如果是診斷開藥,一上午可以看十個以上的病人;精神科醫生如果從事心理治療,心理會談既辛苦又花時間,一上午最多也就能看四個病人,還往往不開藥,沒有藥物收入。 5、沒有心理學家愿意去精神科醫院長期從事心理治療工作。 精神科醫生自己不開展心理治療,那么,能否引進心理學專業的人員去精神科醫院從事心理治療工作呢?這幾乎是不可能! 原因如下。 第一,在醫院,心理治療的收費標準太低,這樣低的收費標準,心理學家在精神科醫院工作,無法養活自己,還要靠其他精神科醫生來養活他; 第二,在生物學模式為主的精神科醫院里,心理學家屬于“少數人”,在申請課題或職稱晉升方面,都會被精神科醫生擠到一邊去的,長期下來,被嚴重邊緣化,除非他也考一個醫師執照,變成精神科醫生職業身份,也像精神科醫生那樣去診斷開藥,他才能在精神科醫院里活下來。 第三,依現有的醫療行政管理規定,從事心理治療的人,必須是“心理治療師”,而考取心理治療師的人,又首先必須是“具有職業醫師資格者”,所以,心理學家進入精神科醫院,直接就找不到可以進入的“大門”,精神科醫院對心理專家的大門,是緊閉著的。 三、未來展望 既然社會公眾的心理健康需要精神科醫院提供心理治療,既然精神衛生法也要求醫院向社會公眾提供心理治療服務。那么,精神科醫院,將來如何發展壯大心理治療學科隊伍、以擔當起自身的社會責任、服務于社會大眾呢? 1、 公立醫院的心理治療收費標準,一定要提高!這是政策瓶頸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其它問題幾乎都難以解決。(說明:這問題說起來太復雜,不是我能說清楚的,所以,暫且不展開討論) 2、 精神科醫院的院長,要加強心理治療專業學習,加強戰略意識和全局觀念,切實擔當起公眾心理健康的社會責任,不能只抱著“生物精神醫學”觀念,只鼓勵職工去診斷開藥,排斥異己,把從事心理治療的醫生當作少數人,或者視為“不務正業”、“旁門左道”。 事實證明,如果院長具有高水平的精神衛生專業觀念和戰略意識,心理治療就完全可以在精神科醫院中發展壯大起來的,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因為院長肖澤萍教授本身就是中國著名的精神分析專家,他們醫院在十年前就單獨開設了“心理咨詢門診大樓”,所以,他們醫院所開展的心理治療門診工作,至今都走在全國的前列。 3、 加強精神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將來,在培訓精神科住院醫生時,一定要大幅增加心理治療理論和技能的培訓,包括心理會談的案例實習與督導教學。 4、 精神科醫院,在門診及病房,要開設心理治療專區,從掛號,到心理會談房間的布置,到案例管理,等,都應該達到心理治療會談的專業設置標準。 5、 在醫院經濟核算方面,就目前的心理治療收費標準來說,心理治療門診,屬于政策性虧損,這些虧損,不應該讓從事心理治療的醫生個人承擔,而是應該由醫院從集體收入或平均獎金中給予補貼。 6、 在職稱晉升和科研課題立項申請中,要優先推舉心理治療專業的課題,優先推送從事心理治療的醫生職稱晉升。 7、 將心理學專家、心理咨詢師和社工人員,引入精神科醫院,為病人提供心理治療與咨詢服務,提供社會服務。 精神科醫院的大門,應該向心理學家、心理咨詢師和社會工作者開放。這需要修改當前的《精神衛生法》,重點需要修改如下條目: “第二十三條 心理咨詢人員應當提高業務素質,遵守執業規范,為社會公眾提供專業化的心理咨詢服務。心理咨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或者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 我建議將該條目修改為:“心理咨詢師,可以在醫療機構內為精神障礙患者開展心理咨詢工作;心理咨詢師,在醫療機構外,在精神障礙患者正在接收精神科醫生的藥物治療的情況下,可以同時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心理咨詢服務。”
2015年,邁著春天的腳步,向我們走來。我殷切地希望,心理治療專業學科的發展,在精神科醫院里,也能迎來“科學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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