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認知圖式的性質出發,皮亞杰把兒童的認知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 感知-運動階段(0-2歲)主要靠感覺和動作來認識周圍世界 兒童從出生到兩歲左右,處于感知運動階段。處于這一時期的兒童主要是靠感覺和動作來認識周圍世間的。他們這時還不能對主體與客體作出分化,因而'顯示出一種根本的自身中心化'(皮亞杰,1981年)。 用皮亞杰的話來說,兒童在這個時期所具有的只是一種圖形的知識(figurative knowledge),即僅僅是對刺激的認識。嬰兒看到一個刺激,如一個奶瓶,就作出吮吸的反應。圖形的知識依賴于對刺激形狀的再認,而不是通過推理產生的。 皮亞杰將感知運動階段又細分為反射、習慣、視覺與抓握的協調、手段與目標的協調、新手段的發現、頓悟這六個小階段。例如,在反射階段,兒童沒有任何外界環境的概念,世界是一組動畫片;在后天的最初適應與初級循環反應階段,兒童開始尋找他剛剛抓握而被移開的物體;在第三階段--中級循環反應階段,兒童對消失時間較長的心愛物體進行尋找;在第四階段--中級圖式的協調與應用階段,兒童能夠移動遮蓋消失物體的屏幕;在第五階段--第三級循環反應和通過主動試驗發現新方法階段,兒童對消失物體的尋找依據物體位置的移動,這在以前是不行的;在第六階段--通過心理組合創造新方法階段,兒童能運用各種聯合動作來尋找物體。 前運算階段(2-7歲)認知開始具備符號功能,但是判斷還是受直覺思維支配。 兒童從2-7歲左右,處于前運演階段。皮亞杰認為,兒童在兩歲時,發生了一種哥白尼式的革命,就是說,他們的活動不再以主體的身體為中心了。這個時期兒童的認知開始出現象征(或符號)功能(如能憑借語言和各種示意手段來表征事物)。正是由于這種消除自身中心的過程和具備象征功能,才使得表象或思維的出現成為可能。但在這個階段,兒童還不能形成正確的概念,他們的判斷受直覺思維支配。例如,唯有兩根等長的小木棍兩端放齊時才認為它們同樣長;若把其中一根朝前移一些,就會認為它長一些。 具體運算階段(7-11歲)借助具體事物,能作出一定程度的推理 兒童約在7-12歲時,處于具體運演階段。皮亞杰認為,7-8歲這個年齡一般是兒童概念性工具的發展的一個決定性轉折點。這一階段兒童的知識可以作出一定程度的推論。例如,我們把一只足球放在一些籃球中間,然后當著兒童的面把足球放在一些排球中間。但這個階的的兒童能夠推理,這是同一只足球,物體不會因為改變地點而變化大小,因此這只足球不會比籃球中時更大些。在具體運算階段,兒童只能聯系具體事物進行思考,也就是說,思維的內容和形式尚未分離。 形式運算階段(11-15歲以后)能不借助具體事物,作出符號形式的推理假設 兒童在12歲左右,開始不再依靠具體事物來運算,而能對抽象的和表征的材料進行邏輯運算。皮亞杰認為最高級的思維形式便是形式運算。形式運算的主要特征是它們有能力將形式與內容分開,用運算符號來替代其它東西。 皮亞杰在概括他的認知發展階段的理論時強調,各階段出現的一般年齡雖因各人智慧程度或社會環境不同可能會有差異,但各個階段出現的先后順序不會變。而且,各個階段作為一個整體結構,它們之間不能彼此互換(皮亞杰,1980年)。 皮亞杰理論對教學的意義 皮亞杰無疑是當今世界上最有影響的心理學家之一。皮亞杰關于兒童認知發展階段的理論,現已成為一個完整的心理學體系的核心。 刺激-反應理論強調學習是因環境(刺激)而引起的行為變化。皮亞杰學說的最大貢獻是,他認為:“兒童的智慧和道德結構同我們成人不一樣。因而新的教育方法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兒童的心理結構和他們不同的發展階段,將要教的材料以適合不同年齡兒童的形式進行教學”(Piaget,1970)。學生掌握解決問題的程序和方法,比掌握知識內容更重要。他對有意義的學習所提供的建議,是很值得我們思考的。 皮亞杰對影響認知發展的因素—成熟、物理環境、社會環境以及平衡過程—的分析,在理論上是比較全面、辯證的。但由于他忽視了社會過程和認知過程之間的任何因果關系,認為兒童的認知發展有它自己的規律,只能讓兒童自己去探索,自然而然地發展,輕視了教育和教師的作用。 理解認知發展:當教師理解學生處于哪種水平時,教師會受益。不應期望所有學生處于同一認知活動水平上。教師根據學生認知水平調整教學。 保持學生的主動性:教師主動教而學生消極學的狀態提出了批判,兒童需要豐富的環境,允許他們主動探索,親身參加實際活動。這種安排能促進學生主動建構知識。 制造認知矛盾:只有當輸入的環境信息與學生的圖式不相匹配時,才會出現發展。理想的情況是學習材料不能立即同化,但也不是太難,使學生無法順應。允許學生自己解決問題,得到錯誤答案也能產生認知矛盾。教師的正面反饋對學生是一種鼓勵,使學生也不必總是成功;教師對錯誤答案的反饋能夠促成失衡的狀態。
提供社會互動:社會環境是認知發展的關鍵資源。教師必須設計一些能夠提供社會互動的活動。學習具有不同觀點的他人能幫助兒童去自我中心化。 (1)發現學習(discovery learning) 皮亞杰主義者鼓勵兒童通過與環境的自發的相互作用來發現自我。老師不是口頭上教給孩子一些現成的知識,而是給他們提供豐富多彩的活動,讓他們自由選擇,促進發現和探索的能力。 (2) 重視兒童的學習意愿 皮亞杰主義者不試圖加快認知的發展。皮亞杰認為,學習經驗是建立在兒童現有的思維水平之上的。老師只是聽學生介紹他們實踐新計劃的經歷,這些新計劃對那些錯誤地看待世界的想法提出挑戰。新技能的學習不是強制性的,而是由兒童的興趣和意愿決定的。雖然這導致他們對現成公式只做出膚淺的而非深刻的理解(Johnson & Hooper, 1982)。 (3) 承認個別差異 皮亞杰理論認為,所有兒童都要經過相同的發展階段,只是存在速度上的差異,所以老師必須因材施教,一視同仁。另外,老師在衡量一個學生是否進步時,應該把他們的現狀和過去的發展水平相比較,而不能拿一般標準和同齡人的平均水平來衡量(Gray, 1978)。 待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