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簡體就算“硬傷”? ■斯舜威 不久前到音樂學院參加音樂家和書畫家聯誼活動,先聽音樂會,而后進行書畫創作。用于書畫創作的時間比較緊張,我匆匆忙忙寫了幾幅與音樂相關的條幅,比如“余音繞梁”“手揮五弦,目送歸鴻”“微妙圓通”等,倉促而就,不盡理想。發微信后,一位遠方朋友好心指出“余”寫錯了,是“硬傷”,“余音繞梁”應為“餘”,而“余”作姓或指本人。我誠懇表示謝意,并表示將重寫。確實,如果寫繁體,“余音繞梁”應該寫成“餘音繞梁”。 我不得不承認,包括我在內的我們這一代“出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知識分子,對古典文化的基礎教育是欠缺的,連最起碼的繁體字知識也先天不足。現在的文人,對民國那一代文人實難望其項背,不說別的,單說文字學這方面的功夫就遠遠比不上。作為書法家,又離不開繁體字,因而只能“補課”,誰“補課”功夫深,知道的就多一點,誰“補課”功夫淺,知道的就少一點。現在最大的問題,倒還不是書法家寫簡體字,而是為了寫繁體字而寫繁體字,又把不該繁的也繁了,以致出現“硬傷”。特別是電腦有繁簡轉換功能,有時圖省事,依賴電腦,就容易出問題,把不該簡的也簡了。比如網上經常吐糟一些地方的碑刻錯字連連,說是某地的一位有心人看到一塊碑刻錯字不少,多次“上訪”要求糾正錯誤。我看了一下,大都是“繁簡轉換”出錯,把不該繁的繁了,如將“余”姓或指本人的“余”寫成“餘”,把“王后”寫成“王後”之類。 事實上,漢字是一種非常復雜的文字系統,不但有繁簡之分,更有本作、曾作、后作、俗作、異體、通假等之別,同一個字可能有不同的用法,甚至不同的讀音,有時可繁,有時不可繁,一個人窮盡一生之力,也難以將其徹底搞明白。有時我們理直氣壯批評別人,殊不知別人并沒有錯,至少是有所本的。比如,持續暢銷的《故宮日歴》,幾年前就被人公開批評,認為“歴”字出錯,應改為“曆”。然而,故宮我行我素,今年依然是《故宮日歴》。《咬文嚼字》主編“咬”住不放,故宮不得不作出回應,原來,“歴”是出現較早、含義較廣的古字,雖然后來分化出了“曆”專用于表歷法之意,但以“歴”代“曆”仍不為錯。而“歴”在漢唐之間常寫作 當然,這不能成為我們忽視文字學知識的一個理由,特別是書法家,書寫對象、表達媒介就是文字,對文字學就更應該有所了解,即使不能了解全部,但也必須了解你所要書寫的,特別是盡量要避免“硬傷”。 我們對漢字繁簡問題可以探討的范圍比較寬,比如,當代書法是否必須用繁體字?是否不用繁體便是“硬傷”?是否可以用簡體?或者繁簡交雜?我個人認為,書法書寫有一個約定俗成和臨帖傳承的問題,能用繁體,盡量用繁體,但也用不著一味求繁,在沒有搞懂之前,寧簡勿繁。只要“簡體”是權威性漢語字典所收錄的,就不能認定“錯”。至于“硬傷”的界定,應該是:不該繁的繁了,出了錯,是“硬傷”,可繁可簡的用了“簡”,就不在“硬傷”之列。 記得前些年有人曾撰文,“錢鐘書”的“鐘”應作“鍾”,“鐘”是“硬傷”。誠然,錢先生的姓名原本確為“錢鍾書”,但現在出版物上“錢鐘書”已經非常普遍,大家也已經接受,再認為“錢鐘書”是“硬傷”,就不妥了。“臺”亦如此,同樣是用作地名,“天臺”的“臺”不能作“臺”,而“臺灣”的正式繁體是“臺灣”,但現在港澳臺地區通用的寫法是“臺灣”,也已約定俗成了。 因為一個“余”字,引出一篇文章,并非為自己尋找辯護的理由,而是覺得繁簡問題有普遍性,提出來供大家討論討論,見仁見智,大有好處。對那位遠方朋友的意見,我還是虛心接受的,方便時會重寫一幅“餘音繞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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