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10 PS:我先引用一段話表示這個回答的邏輯前提——
與邊界清晰的數學問題不同,現實生活中的“無”是沒法證明的,也是不需要證明的,持“無”觀點的一方可以什么都不用干就是默認正確的一方,直到持“有”觀點的一方拿出了“有”的證明為止。你說手機輻射存在著引發(fā)腦瘤白血病的危險,我說不存在,這時應該由你來舉證。
很多堅持“有”的一方在舉證不能的情況下會拋出“潛在的可能性”的說法,竊以為這是個最扯的說法,沒有之一。您讀完此文地球就毀滅的潛在可能性也不能說完全沒有,但這種沒有證據的想象中的可能性有意義嗎?跟打輸了架,跑前撂下一句“有種你等著”一樣,“潛在的可能性”就是一句找場子的廢話,根本不必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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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雖然還有人繼續(xù)反對兩年前的回答,不過暫時看不出來需要改動的地方。
1、我覺得是不存在。存在與否這個問題,舉證責任主要在肯定一方。盡管國內歷史學和考古學的主流認為夏存在(或者換一種表述方式是:關于夏的記載是史實而不是傳說),但迄今并未出現決定性的證據。
這個問題的產生是現代史學思潮的產物。在傳統的古史觀中,不僅夏朝是信史,夏之前的堯舜甚至更早的炎黃等古帝王也無人懷疑其真實性。20世紀西學東漸以來這種神話或信念才開始打破,現代史學的認識論基礎是把歷史事實和歷史文獻區(qū)分開來,后者只是歷史認識的產物,并不是客觀歷史本身。
從這個角度看,問題是很清楚的。對于夏的記載最早出現于西周,而且長時間內在文獻中都以零碎的面貌出現,并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豐富(比如,“禹”最開始只是天神,但到了東周文獻中就和夏相結合成了人王),直至西漢的司馬遷根據他當時掌握的材料寫出《夏本紀》,夏史的內容及其在古史中的地位才算基本定型。
根據對世界范圍內不同民族早期歷史的一般認識,文字出現或發(fā)明以后,并不一定就同步性地有了編年史記載,而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仍以口傳的形式傳遞歷史記憶和神話傳說(而且兩者很難區(qū)分),其中相當多數都有夸大祖先功績、拉長祖先歷史的傾向。夏史明顯屬于追記性質,而非當事人的直接記錄或當時人的間接記錄,那么其真實性就不是不證自明的。
2、如果只在傳統文獻中打轉,上述討論只能以疑告終;夏如果被確認為存在,那么一定來源于新的考古發(fā)現。商的確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在科學地認識甲骨文特別是發(fā)掘殷墟遺址之前,商史的地位和現在的夏史差不多,但是現在商的存在特別是晚商歷史已經被完美地證明了,這其中大概有幾點比較關鍵:一是殷墟的考古遺存已經達到了國家組織型社會的水平,而絕非前國家的復雜社會(如酋邦)或簡單社會;二是殷墟的年代和地域等要素皆和文獻中記載的商代最后一個都城相符;三是當時的文字已經成熟,最重要的是甲骨文上對包括早商在內的商王世系的記錄(包括王的名字、在位先后順序、部分王之間的輩分關系等)與《史記·殷本紀》驚人地吻合,這意味著史記的寫作年代雖然很晚而且也從不注明材料出處,但是關于商代比較準確的王系記錄(比如《世本》)一定流傳到了司馬遷的時代。
我們拿現在最主要的夏文化探索對象——二里頭文化來比較的話,其中第一個和第二個條件已基本具備,即二里頭社會的發(fā)展水平達到了國家階段,也位于文獻記載中夏所處的地域(據考證,大概位于豫西晉南)和年代(據推算,約公元前21世紀到公元前16世紀)范圍之內。(雖然這些是主流意見,但也不是毫無爭議的,此處從略。)但是第三條還不具備。
王國維先生當年利用二重證據法證實部分商先公先王世系后自信地說:“由殷周世系之確實,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也確實,此又當然之事也。”80多年過去了,夏王的世系至今仍停留在“想、 當然”的層面,拿不出一點實證,這才是夏存在與否最致命的癥結。因為刨除了夏世系,夏史幾無實際內容可言,而夏世系中疑點重重,歷來有人懷疑(陳夢家:《夏世即商世說》,《古史辨》第七冊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總之我認為證明夏的存在條件比較苛刻。以二里頭為例,首先是要有當時的文字;其次這些文字用來記錄其他的東西或許無關緊要,但是一定要有能和已知文獻相對應的東西,特別是夏世系,哪怕只有一兩個王的名字也行;再或者退而求其次,如果略晚于二里頭的考古遺存中比如二里崗出土類似文字,也是相對較強的證據——因為夏如果真存在,被商滅國之后夏遺民也不可能馬上失憶,即使夏沒有文字,也有可能借用商人的文字寫出來;最后是這些記錄文字的載體(銅器、甲骨或其他)能保存到現在,并被科學的發(fā)掘出來。
但是,如果你只是要證明二里頭(或者其他早于商的考古學遺存)是否一個文明或者國家,則沒必要引入傳世文獻,完全根據現有考古證據即可做出正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