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實踐是復雜的,哪些做法存在誤區? 誤區一:僅憑心電圖T波低平就診斷心肌缺血。 很多因素可導致T波的改變,如自主神經功能異常、睡眠障礙、情緒緊張、過度換氣、肥胖、電解質紊亂等,心肌缺血只是常見原因之一。若無相關臨床癥狀與體征以及其他輔助檢查證據,僅憑T波低平不能診斷冠心病,更不能作為藥物治療的依據。 誤區二:無論是否有心絞痛癥狀,所有冠心病人均服用硝酸酯類藥物。 確診冠心病的患者應將他汀、抗血小板藥物、β受體阻滯劑以及ACEI作為基礎治療藥物,但若無心絞痛癥狀,無需常規服用硝酸酯類藥物。此類藥物只能緩解或減少心絞痛的發作,并不能改善預后。 誤區三:心肌梗死或心衰病人服用普羅帕酮。 心肌梗死或心力衰竭患者常合并心律失常,應用普羅帕酮雖然能夠減少早搏,但對預后不利,因此存在明顯器質性心臟病的患者不應服用Ic類抗心律失常藥,這些患者應該首選β受體阻滯劑。 誤區四:舌下含服硝苯地平降壓。 這樣做會導致血壓短時間內迅速下降,有可能誘發心肌缺血或卒中。 誤區五:老年人聯合應用β受體阻滯劑與非二氫吡啶類鈣拮抗劑。 這種聯合治療方案雖然不是絕對禁忌,但有可能誘發嚴重緩慢性心律失常甚至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因此不是特別必要時不需聯合使用。 誤區六:無合并癥的高血壓患者聯合應用ACEI或ARB與β受體阻滯劑降壓治療。 這種聯合用藥方案對患者并無危害,但降壓效果很差,兩種藥物之間的降壓作用不能起到疊加作用。但如果患者合并冠心病或慢性心衰,這種聯合治療方案是合理的。 誤區七:應用西地蘭轉復房顫。 洋地黃類藥物只能減慢房顫患者的心室率,但無轉復房顫的作用。建議選用普羅帕酮或胺碘酮等藥物轉復房顫。 誤區八:房顫患者不做血栓風險評估,不使用抗凝藥物。 陣發性或持續性房顫患者應常規進行卒中風險評估(如CHADS2評分),必要時予以抗凝藥物治療。 誤區九:舒張性心衰患者使用洋地黃。 洋地黃會降低心室壁的順應性,可能加重心室舒張功能障礙。 誤區十:嚴重冠心病或心衰患者進行強化降糖。 對于已經發生嚴重器質性心臟病的患者,過于嚴格的血糖控制弊大于利,故應適當放寬血糖控制的目標。 轉載:請標明“中國循環雜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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