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職業院校校企合作材料匯編
我國的高等職業教育經歷幾十年的實踐和發展,初步形成以“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技能為核心,以素質教育為根本”的職業教育辦學理念。而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已成為共識。這種共識源自于高等職業教育肩負起為新型的現代化產業發輸送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及職業教育區別于其他類型教育的特色。作為國家級示范性高職院校的共同之處,就是根據自身的特點結合本地區的產業發展狀況努力實踐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的校企合作辦學模式,從而促進高職教育的發展。
一、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形成的過程與背景
1996年起,江蘇省教育學者率先在網上發起討論新型半工半讀教育,得到許多論壇海內外朋友和學者支持和討論。
緊接著,教育部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文件中指出:“要積極推行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的學習模式,“要積極推行訂單培養,探索工學交替、任務驅動、項目導向、頂崗實習等有利于增強學生能力的教學模式;要引導建立企業接收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的制度,加強學生的生產實習和社會實踐,”從中對高職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指明了方向的同時,提出了高職院校要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人才培養的急迫性。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提出了“要調動行業企業積極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的發展目標。在此目標引領下,產教合作、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辦學理念正在得到廣泛認同和普遍重視。目前,各地涌現的各類大中專院校,特別是民辦職業教育院校,通過對我國傳統教育的反思,對新教育模式的不斷摸索,逐步形成不同于傳統教育的教育模式。職業教育采用“技能+學歷”的教育方法,在對學生進行技能培養的同時,也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采用“七分實踐,三分理論”的教育模式,以學生為中心,因材施教,在社會上掀起一股教育風潮。校企合作模式,就是職業教育中探索出來的一條新道路。
二、校企合作的內涵與外延
(一)校企合作的概念
政府推動學校與企業合作辦學,校企雙方互相支持、互相滲透、雙向介入、優勢互補、資源互用、利益共享,促成理論聯系實際實現半工半讀自力求學,走產學研相結合現代職業教育道路。
簡言之:通過學校和企業優勢互補協作辦學或者項目開發,促成理論聯系實際實現半工半讀自力求學,走產學研相結合現代職業教育道路的新模式。
(二)校企合作的意義
校企合作教育是實現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有效手段,是高等職業院校和企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是高等職業院校培養“雙師型”教師隊伍的關鍵,是實現培養目標的有效途徑。因此,高等職業教育只有通過學校與用人單位緊密合作,共同培養人才,才能達到高職院校培養高等技術應用型專門人才的辦學目的。
(三)校企合作的模式
1.學校引進企業模式
將企業引進學校后,也就是將企業的一部分生產線建在校園內,就可以在校內實行的“理論學習和頂崗實訓”相結合的辦學模式。這種模式既可以解決企業場地不足的問題,同時也解決了學校實習實訓設備不足的問題,真正做到企業與學校資源共享,獲得“產學研”相結合的多贏途徑。
2.勞動和教學相結合、工學交替
實施方式大致采取了如下兩種:A、工讀輪換制--把同專業同年級的學生分為兩半,一半在學校上課,一半去企業勞動或接受實際培訓,按學期或學季輪換;B、全日勞動、工余上課制--學生在企業被全日雇傭,頂班勞動,利用工余進行學習,通過講課、討論等方式把學習和勞動的內容聯系起來,學生在學校學習的系統的課程,到企業去是技能提升訓練。西方有些國家,如德國有的職業技術院校就是這種模式,我國一些院校也需要探索這種模式。
3.校企互動式模式
由企業提供實習基地、設備、原料,企業參與學校的教學計劃制定,并指派專業人員參與學校的專業教學。
企業優秀管理者或技術人員到學校授課,促進校企雙方互聘,企業工程師走進學校給學生授課,同時學校教師給企業員工培訓,提高員工的素質。通過校企雙方的互聘,使學生在教學中獲得技能訓練的過程,既是提高專業技能的過程,也為企業生產產品、為企業創造價值的過程,既解決了實訓材料費緊缺的矛盾,又練就了學生過硬的本領,真正實現在育人中創收、在創收中育人。
通過校企合作使企業得到人才,學生得到技能,學校得到發展;從而實現學校與企業“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雙贏結果。
4.“訂單”式合作
學生入學就有工作,畢業就是就業。實現招生與招工同步、教學與生產同步、實習與就業聯體,學生是由學校選拔的學生和企業招收的員工組成,教育的實施由企業與學校共同完成,培訓和考試內容來源于企業的需要,開設為本企業所需的專業技能和實習課程,企業在具體的職業培訓中發揮著更為重要的作用。
根據企業需要進行短期的技能培訓,培訓完后,經公司組織考核合格,就可按合同上崗就業。這種合作針對性強,突出了職業技能培訓的靈活性和開放性,培養出來學生適應性強,就業率高,就業穩定性好。這種合作模式的不足之處就是,學校很被動,培養多少人,什么時候培養,完全根據企業需要,學校沒有主動權。這是一種初級的合作模式,一般在中專院校運用的比較多。
(四)校企合作的前景
校企合作必將給學校、企業及學生帶來“三贏”的局面:
1.學校方面
校企合作符合職業教育發展的內在規律,有利于促進職業教育發展。學校在合作過程中有效提高了教學質量,進一步加強與企業的合作,實現學校與用人單位的“雙贏”。學校在合作中挑選今后的行業合作伙伴,在建立實習基地等“初級層面”的合作關系外,還將逐步推廣到合作探索、合作改革現有人才培養模式等其它形式,促進職業學校及企業加速發展。
2.企業方面
校企合作符合企業培養人才的內在需求,有利于企業實施人才戰略。企業獲得了實惠與利益,提高了參與教育培養人才的積極性,主要表現在:學校讓合作企業優先挑選、錄用實習中表現出色的學生,使企業降低了招工、用人方面的成本和風險;使企業感受到接受學生頂崗實習不僅不是負擔,而且成為有效的勞動生產力,降低了勞動力成本;校企合作內容包括學校協助企業將人力資源開發計劃與學校的教學大綱對接,也鼓勵企業將員工培訓委托學校進行,使企業人力資源開發和學校教學環節緊密結合,降低了企業的人力資源開發與職業培訓成本;學生在企業學習專業技術,企業的技術人才通過帶教實現教學相長,加強了自我提高能力;通過校企合作項目,將企業文化與理念傳輸給教師和學生,擴大了企業品牌與無形資產的影響,造就了企業的潛在合作伙伴和客戶群體。
3.學生方面
校企合作符合學生職業生涯發展需要,促進解決學生就業,也有利學生提高就業競爭力。通過校企合作培養,學生普遍具有良好的職業意識,在實習中初步具備了頂崗生產的能力,學生在生產、服務第一線接受企業管理,在實際生產崗位上接受師傅手把手的教學,和企業員工同勞動、同生活,可以切身體驗嚴格的生產紀律、一絲不茍的技術要求,感受勞動的艱辛、協作的價值和成功的快樂,使畢業與就業接軌。也對培養學生的組織紀律觀念、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以及艱苦樸素的生活作風、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和堅定樂觀的生活態度都有極大的幫助。并且增加了一定的經濟收入。
未來我國經濟形勢良好,市場迫切需要專業技能人才,同時,教育制度改革迫在眉睫正逐步推進,傳統教育注定將被革新。企業的成長離不開學校的大力支持,企業的壯大亦會反哺學校的發展。校企合作,不僅提高了教育培養人才的力度,也有利于企業的發展壯大,這種“三贏”模式注定在我國發展壯大起來。
三、當前校企合作存在的問題
(一)政策與法規不健全
政府缺乏有力的財政和政策、法規的支持,使院校與企業合作缺乏依據和潛力。盡管國家制定了相關法律來支持校企合作,但法律保障措施不力,一些地方把校企合作停留在口頭上。缺乏法律、制度的有效監控,沒有足夠的保障。因此,“政府呼聲高、促進措施滯后”是影響推進校企合作的關鍵問題。
(二)有些企業觀念與認識不到位,教育經費投入不足
有學者提出當前的校企合作的實踐教學形式是一種“認識性實習、生產實習和頂崗實習”;同時“學而優則仕”等觀念還制約著校企合作的推進;而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擁有自主經營權,企業和學校在經營理念上存在一定的差距,給“校企合作”蒙上一層陰影,具有“學校一廂情愿,企業無意參與”的特點。同時,盡管國家有文件規定,要求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或經營(利潤)總額提取一定比例的教育培訓經費,但由于各種原因,大部分企業并沒有提取此項經費或將此項經費用于職工教育培訓和培養高技能人才上。
(三)深度不足、形式不多
目前校企合作無論從合作的內容與文化的融合、彈性學制的建立等方面缺乏深度,在合作形式上大多限于建立“校內工業中心”和“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因此,目前的校企結合其實質是一種“換工式”的合作,雖然“換工式”合作在目前現實條件下有一定的意義,但“換工式”合作對培養目標又存在很大的負面影響,主要包括:企業以利潤為核心來安排教學實踐,影響了教學體系的科學性;學校以減輕負擔為重要內容來安排實踐實訓,使產學結合的結構合理性丟失,并導致學生成為簡單勞動力的使用,嚴重影響了教學本質。
(四)院校的教學管理措施不強
目前,院校中的專業設置、培養方式、課程建設等方面與企業需求不符,大眾化和學科化等傳統的教學模式還影響著校企合作的培養方式,追求理論的系統性和完整性,缺乏針對性和目的性,職業特色不濃,培養的人才是“簡單操作型”,使校企合作產生了人為的困難;同時,校企合作的評價、學分認定、教學計劃的制訂等方面存在一定難度,也是影響校企合作深化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學校從企業聘請的兼職“雙師型”教師的自身工作與兼職教學及其管理的矛盾
被學校聘請的企業兼職“雙師型”教師,一方面要完成企業內的本職工作,另一方面還要完成學校里的兼職教學工作,由于這兩種工作的性質、要求和管理機制等都有很大不同,兩種工作會經常產生沖突和矛盾,而且往往難以協調。
四、解決校企合作問題的對策
(一)建立相關的政策與法規
要盡快完善我國職業教育的法律體系,督促各級政府依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職業教育法》的具體實施條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學校、企業或科研機構各方在實施職業教育中的責任與義務。政府要做好合作的“推動者、利益的協調者、過程的監督者、成果的評估者”等角色。
(二)加強宣傳與交流
通過宣傳教育使企業充分認識到參加校企合作對企業所帶來的種種益處:可以直接減少企業的用人成本;企業依托學校資源,在員工培訓、技能提升、技術成果轉讓孵化等方面成本都將大大降低等。政府、學校、媒體更新教育觀念,并通過樹典型、設獎勵等措施,激發企業與社會參與職業教育的熱情。同時,學校要積極主動地與企業的廠長、經理及員工們加強聯系,擴大感情交流。在安排學生實習、實訓時,要與企業合作,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盡量在時間與地點上不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
(三)加強管理與課程建設
學校要根據企業、自身特點和所需情況尋找合作對象,在確定符合雙方發展戰略并相互認同的合作模式的基礎上,建立具體的合作的目標體系、課程體系和執行計劃,并建立專門的組織機構;合作雙方要簽訂合約,并加強績效評估與監督,從而實現校企合作價值的最大化。政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提取教育經費的監管工作,對企業采取定期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四)推行發展“訂單式”教育,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學校要時刻關注企業需求的變化,調整專業方向,確定培養培訓規模,開發、設計、實施靈活的培養培訓方案,并做好企業科技創新、規范化管理、人力資源開發、業務領域拓展、互惠互利等工作, 真正把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技能型人才落到實處。
(五)加強學校與企業的溝通協調工作
對“雙師型”教師在學校的教學工作與在企業的工作時間安排好,避免出現撞車的現象。積極利用企業生產的淡季來為在校的學生授課,因為這些教師同時也是企業的生產技術骨干力量。同時學校自身也要積極地調整課時計劃,盡可能在企業生產的淡季來進行合作。(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