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彥民 【說明】本文發表于《中國史研究》2005年第3期,原題“卜辭所見‘殷人尚右’觀念考”。此處刪去了原文中的多數注釋。(專業論文,有些深奧哦!而且文中有些甲骨文字電腦字庫沒有,無法顯示。) 殷商時期人們的方位觀念,不僅有了“東西南北”四正的方位概念,而且也有了“東北”“西南”“東南”“西北”等四維的方位概念,再加上“上”“下”“左”“右”“前”“后”“中”等表示方向和方位的詞語,可謂“全方位”具備了。研究表明,在這些諸多方位之中,殷人有“重東北方位”和“尚右”等的習尚觀念。 對于“殷人重東北方位”,筆者曾步楊錫璋先生后塵加以申說考論。在本文中,企望就“殷人尚右”一說試作析證。古文獻中有“殷人尚右”一說,但是甲骨文中的有關材料要比古代文獻記載和商代考古數據豐富得多。推究其因,也許是反映形而上的思維觀念的東西,在表現殷人精神世界最為充分的占卜活動中會有更多的展示的緣故。 一、以右隊為先的軍事編制 在甲骨卜辭中,有許多“左”“右”的辭例,不勝枚舉。下列辭例是“左”“右”同版或與兩者相關聯的,而且多與當時的軍事編制有關。從中可以看出兩者關系以及殷人對于左右兩個相反方位的不同態度。 1. 乙未[卜],貞:立事[于]南,右從[我],中從輿,左從曾? 2. 乙未卜,[貞]:宰立事[于南],右從我,[中]從輿,左從[曾]?十二月。 3. 丙申卜,貞:戎馬左右中人三百?六月。 4. 丁酉貞:王作三師右中左? 5. 其雉眾?吉。[右不雉眾?王占曰:弘吉。]中不雉眾?王占曰:弘吉。左不雉眾?王占曰:弘吉。 6.癸酉卜,戍伐,右牧畢啟人方,戍有?弘吉。[右戍有] ?弘吉。中戍有?左戍有?吉。亡?右戍不雉眾?中戍不雉眾?吉。左戍不雉眾?吉。 以上諸辭,是“左”“右”“中”三個方位同版的辭例,也都是與商代軍隊編制有關的內容,如“右師”“中師”“左師”“右戍”“中戍”“左戍”等。對于這些軍隊編制的具體分析,陳夢家先生有言曰:“卜辭說‘王作三師:右、中、左’(粹597),又說馬分為‘左、右、中人三百’(前3. 31. 2)。如此一百人為一隊乃殷代師旅的單位。乙辛卜辭在一版之中卜左、右、中之雉眾,則此‘眾’是分三師的;康丁卜辭有‘眾一百’(粹1150)之語,則左、右、中之眾各為一百人。”楊升南先生認為:“戎馬”即駕戰車的馬,“左右中人的左人即車左持弓者,右人即車右持矛者,中人即御者。按照商周車制,每輛兵車配備三名人員,這左右中三百人,正是一百輛戰車上的人數。”而劉釗先生釋“戎”為“肇”,認為馬屬于諸兵種中的騎兵 ,“肇馬”即啟動騎兵之義。至于“戍”字,郭沫若、屈萬里、姚孝遂諸先生均認為“戍”乃戍守之義;而陳夢家、《小屯南地甲骨》編者、劉釗諸先生則認為“戍”是帶兵武官名或軍事組織名或戍守邊境的軍隊。總之,它們都與軍事活動軍隊編制相關。 在這些辭例中,除了第3辭之外,其它五辭都是以“右”“中”“左”的順序排列的。這當然不是偶然的,此順序的排成必定有一種習慣觀念在其中,也就是“殷人尚右”的方位觀念。至于第3辭中三個方位的排列順序不是“右中左”而是“左中右”,則完全是一個例外。如何解釋這一例外的排列方式,在目前沒有更多的依據的情況下,我們也不排除這是一種偶爾筆誤的可能性。 7. 庚戌卜,王曰貞:其右馬?庚戌卜,王曰貞:其左馬? 8. 丁酉卜,其乎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戍?亞立其于右利?其于左利? 9. 乙未卜,顯貞:在寧田,[寅]右赤馬其?乙未卜,顯貞:左[赤馬]其?不。 10. 翌日王其令右旅暨左旅圣見方,不雉眾? 11. ……王其以眾合右旅……旅臿于舊?吉。在舊。 以上諸辭,是“右”與“左”共版并貞的一些辭例,也大都與商代軍事編制有關。如“右馬”與“左馬”,“右利”與“左利”,“右赤馬”與“左赤馬”,“右旅”與“左旅”等。對于第7辭中的“左馬”“右馬”,郭沫若先生曾認為“蓋馬種之名也”,實際并非如此。劉釗先生云:師、旅、族是軍隊組織編制,而馬、戍與射等則是兵種,“這些左馬、右馬,當指用于駕車的左馬、右馬,即所謂‘左服’‘右服’”。其中第8辭,是貞問派人戍守某地,亞(官員)的陣位是在右方還是在左方有利。但宋鎮豪先生認為“右利”“左利”,“似乎脫胎于戰斗隊列和攻守陣法訓練之武舞,序以方位,自當屬亞所在列陣中的對應位置”。對第7、9兩辭中的“”“”字,于省吾先生認為應該讀作惠,義為馴順,馴服左右馬,使之就范而不悍烈。“右旅”與“左旅”,則是指軍事編制無疑。“殷代師分為右、中、左(粹597),旅也可能分為右、中、左。” 在這些對“左”“右”軍事編制并列而問的卜辭中,其順序也均是“右”者在先而“左”者在后,從無例外者。這種情況,很難是一種偶然的巧合。明顯地存在一種以右為先、右貴于左的思想觀念在其中。這些關于商代軍隊戰爭卜辭中的“尚右”現象,是否就是后世《老子》所言“吉事尚左,兇事尚右”觀念的濫觴呢?非常值得研究。 與此相關的,是如下兩辭: 12. 叀用東行,王受又?叀從上行、左,王受又?叀右,王受又? 13. 戊戌卜,扶:缶中行征方?九日丙午遘…… 其中出現了“中行”“東行”“上行”“左”和“右”,也應該是與軍事行動有關的軍隊編制。實則甲骨文中左右之“右”者均作“又”形,而從無作“”形者。嚴氏失之矣。)但是有學者指出,“‘上行左’里的‘上行’亦應是左行,春秋時‘楚人上左’以左為上,郭沫若先生認為徐楚繼承殷人文化在南方發展(《粹編》序言),是商代亦以左為上”。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值得商榷。這且不說“上行”與“左”該不該連讀,單說僅憑“上行左”四字就斷定“上行”應為“左行”,就進一步推斷“商代亦以左為上”,也太牽強附會了。 還有一些辭例似與軍事行伍有關,但其辭義尚不能明了。不過當兩者左右并列之時,卜問的順序也往往是先右后左,以右為尚。如: 14. 王……若乙丑允伐右卯暨左卯,隹牝牛? 15. 于右?于左? 16. 甲子貞:我右左? 17. 叀右隻?。叀左隻?吉。 18. 王族其敦人方邑舊右左其□丁?□丁其舊于之若……右旅……雉……眾? 關于第14辭中的:右卯”“左卯”,學界說解紛紜,如郭沫若先生云:“因卯之字形取義,蓋言對剖也。”而嚴一萍先生則說:“‘左卯、右卯’,即已言卯之為窖藏之所,故祭事之言卯,亦埋祭物之一法也。”丁骕先生也附和道:“故卯為地下左右室,酉為直井之窖也。”不知究竟何者為是。至于第15辭中的“右”與“左”,第17辭中的“右隻”與“左隻”,究為何義,論者無說。 第16、18兩辭,是比較特殊的辭例,即“右”與“左”二字并列相連貞問。兩個意思相反的詞語并聯,是漢語中常見的一種組詞方式,如“好歹”“美丑”“東西”“方圓”“大小”“上下”“內外”“左右”等等。但在甲骨文中,“左”與“右”的并聯而稱,不做“左右”而作“右左”,這與西周金文和《尚書》、《詩經》等后世文獻中以“左右”連言的情況絕對不同。而以“右左”為序之特殊排列,明顯是“殷人尚右”、以右為先的方位觀念所致。 二、以右卜為用的占卜習尚 甲骨文中所表現的“殷人尚右”觀念,不僅見于以上的這些較為明顯的辭例內容中,同時也表現在占卜的程序中。 對于商代的三卜制度,宋鎮豪先生有過較為詳明的研究,他在商代三卜制度中也發現了殷人對右卜的偏愛和重視:“在殷商王朝的甲骨文材料中,有‘元卜’、‘右卜’和‘左卜’之稱……‘元卜’‘右卜’‘左卜’可以分指三塊卜用甲骨,殷王朝行卜,以每次卜用三塊甲骨為常制,其甲骨被分別命之為‘元卜’‘右卜’‘左卜’;或因由三人同時分別占之以斷兆坼吉兇,故‘元卜’‘右卜’‘左卜’亦指人,設職以稱之……以‘元卜’‘右卜’和‘左卜’為基本設置的殷商王朝卜官系統,它產生于武丁朝,至武丁之后各朝就已成為常制,大體定型化。‘右卜’和‘左卜’,有時可省稱為‘右’‘左’,而‘元卜’可能是專由殷王親自擔任……顯然這里的‘右’者、‘左’者,實即‘右卜’、‘左卜’,由此可見,‘元卜’非殷王本人莫屬,‘元卜’是由殷王親自為之……各類跡象表明,第一卜‘元卜’由王者為之,第二卜似為‘右卜’,第三卜為‘左卜’,右居左上,先右后左……大體都是先言右,后言左,可以反映出殷人是‘尚右’的,這也從另個側面證實,‘右卜’在‘左卜’之上,‘右卜’應為第二卜,‘左卜’則為第三卜。” 據宋先生的統計,甲骨文中關于三卜制度的資料共發現8例: 19. 庚申卜,旅貞:叀元卜用?在二月。 20. 習元卜? 21. 己酉卜,大貞:叀右卜用? 22. 丁卯,右卜,兄不歲用? 23. ……右卜…… 24. 右卜。 25. ……王福……左卜有祟…… 26. ……入商。左卜占曰:入商。 實際上不止8例,如果再加上下文所引的“俎刻辭”辭末綴“右”“中”“左”的8例,共有16例之多。 27. 己未俎[于] 羌[三]人卯十牛?左。 28. 丁卯俎于[羌三]人卯十牛?中。 29. 己未俎于羌三卯十牛?中。 30. 丁酉俎[于] 羌三卯十牛?中。 31. 癸卯俎于羌三人卯十牛?右。 32. □寅俎[于] 羌三[人]卯十牛?右。 33. 癸巳俎[于] 羌[三人]卯十牛?右。 上引諸辭,是祭祀祖先神“”的辭例。據郭沫若先生的考證,“”是“義京”二字合文當讀京義,當即常羲若常儀,也即帝嚳之妃常儀。而日本學者赤冢忠認為,“”就是“羲和”,也就是“娥皇”。“”既然有如此之高的身份和地位,可見這是一次較為隆重的祭祀,所以用牲較多,犧牲為三個羌人和十頭牛。而且在每個貞辭后面都連綴了一個“左”“中”“右”字,對于此三字究竟作何種解釋,觀點不一。 饒宗頤先生對此解釋為:“向認‘中’字系卜人中署名,今悟其不然。揣其意,或卜用牲之方位,于左右中何者為宜。”我們以為不妥。此類祭祀卜辭用牲為三羌和十牛,如果以饒先生所云為卜用牲之部位,那么是指何者之部位呢?況且卜辭中卜牲常問其用與不用,未嘗見卜問用祭牲之左右中哪個部位的辭例。饒氏的說法,有臆斷之嫌。 胡厚宣先生認為,“甲骨文有所謂牛胛骨‘俎刻辭’者,今發現共九例,末署三左三中三右,皆以左中右為一組。有人按其七個日期,每日為左中右一組,共排為七組二十一例”。也未說明“左”“右”“中”三字為何義作何用,而且也并不像胡先生所說那樣,辭末連綴的“左”“中”“右”三字出現的數量均等,而是多少不一。 對于這類卜辭究竟應該如何解釋,學界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這可能與商代的占卜制度有關。正如有學者指出,“這種署有右、中、左的牛胛骨記事刻辭,雖不直接關乎占卜制度,但為‘元卜’居中,‘右卜’和‘左卜’居右、左兩側的‘三卜制度’占卜形態,提供了佐證”。或者可以直接地說,它就是三卜制度的一種形式,即對同一件事用右、中、左三骨占卜了三次,也即“左卜”“中卜”“右卜”的意思。左右中三卜而定,三占從二的意思,可見殷人對此神祭祀的重視程度。從現有材料統計的結果來看,該類卜辭的三卜情況并不均等,分別為四右三中一左,即右卜的次數較多,中卜的次數居中,而左卜的次數最少。由此可見,雖然三卜之中所貞問的祭祀對象一致,祭祀犧牲一樣,犧牲數量相等,只是祭祀的時間和左中右卜次不一樣而已,但是祭祀者還是較多地選用或參考了右卜的結果。其中對右卜的偏愛和崇敬,不言而喻。 在后八例之中,我們已經知道了三卜之中右卜的次數居多。而在前八例之中,提及元卜者兩次,左卜者兩次,而右卜者達四次,右卜出現的次數最多。雖不敢貿然斷定用右卜者居多,但從元卜、左卜者鮮見,而且有左卜的辭例中,一次言“有祟”,一次言“入商”,均非吉祥順利之意。“右卜”在其中的地位即可想見。 其實,正如上舉“俎刻辭”中的“右”“中”“左”即“右卜”“中卜”“左卜”等的省略一樣,甲骨文中還有一些“右用”的辭例,當是“用右卜”的省略。如 35. 庚子卜,行貞:叀右用?在八月。 36. 丁卯卜,行貞:叀右用?在十一月。 當也是利用“右卜”、以“右卜”為重的證據。可見在商代的占卜制度中,確曾有把“右卜”當作首選用卜的習慣。 三、以右宗為尊的宗廟制度 甲骨文中有“又宗”,學者們多認為此“又宗”之“又”為左右之“右”,即“又宗”者“右宗”也。卜辭內容表明,殷人多于“右宗”中祭祀先祖以祈求降雨,而從不見有“左宗”出現。如下列辭例: 37. 貞:即于右宗有雨?其求年,叀……,有大雨? 38. ……牛……此,有大雨?即右宗夒,有雨? 39. 其求火門,有大雨?貞:王其于右宗,有大雨? 41. 貞:即右宗…… 42. 歸于右宗,其有雨? 43. 于岳求年,有[雨]?大吉。?其岳,有大雨?即右宗有大雨? 對于此“右宗”含義,楊樹達先生曾以聲韻通轉而疑“右宗”為“伷宗”,并與“唐宗”等模擬,指出“又宗”即雍己之廟也。但又何以解釋“河”“岳”“”及“上甲”等先公即享于“右宗”,而不見“雍己”即享呢?此說之不能成立,由此可見一斑。 郭沫若先生辨明了“右宗”之“右”為左右之“右”,認為古人以西為右,右宗者蓋謂宗祭于西方也。(注:郭沫若:《殷契粹編》,第362頁;又該書第539頁曰:“‘即于又宗’,亦見第十六片。‘又’蓋讀為右,謂宗祭于西也。”)如此解釋,終嫌有些臆測。與郭說相反,胡厚宣先生將此“右宗”之“右”指在了“東方”,“右宗者,東方之廟也”,同時認為“北宗”為北方之廟,“西宗”為西方之廟。至于“右宗”的具體所指,云“惟其各為誰人之廟,書闕有間,不可得而知之耳” 陳夢家先生指出,祈于“右宗”與求雨有關,認為“右宗”是“河六示”的諸宗,即奉祭“”“”“岳”“河”“”“王亥”等六個先公先祖的宗廟,并與文獻中“左祖右社”的宗廟制度聯系起來加以推測,惜乎未能具體說明。晁福林先生稱廩辛康丁時期卜辭出現的“右宗”“亞宗”,等,可能是專祭某些先王的宗廟名稱,但他坦承由于材料局限尚無法說明具體所指。日本學者貝冢茂樹、伊藤道治先生考釋上引第43辭,稱“右宗”是“右の宗廟”,意為在右邊的宗廟,但也未作進一步的分析與解釋。石璋如先生依殷墟考古中的宮殿宗廟基址與甲骨卜辭中的“宗廟”名稱對應,認為南組遠祖“丁示”的廟(乙二基址)稱為“右宗”。以卜辭而言,“右宗”為遠祖宗廟實有可能,但石氏徑指為乙二基址,除了位置排列順序而外,并無多少有力的證據。連劭名先生認為:“古代制度,左祖右社,所以‘右宗’可能是社宗。”實為重申陳夢家先生的論點。 對“右宗”做出了較為詳細而合理解釋的,是朱鳳瀚先生。“從卜辭辭例看,往往言‘即又(右)宗’(指神就享于右宗之意),又(右)宗顯然是一種宗廟的專有名稱。卜辭有‘即又(右)宗夒’(30318)、‘酒于又(右)宗’(30319)……如是,則岳與卜辭習見之高祖夒、均可受祭于右宗。與以上‘右宗’卜辭時代相近的無名卜辭中,又有‘ 宗’(30299)、‘岳宗’(30298)之稱。此種單獨的宗廟很可能即包含在右宗之中。那么右宗即是這樣幾個高祖、先公之宗的聚合。在卜辭中未見上甲后的先王在右宗受祭,而且高祖、先公一般也不與諸先王(上甲可能例外)共祭,自然亦不會共祭所,亦可證右宗為專祭高祖、先公的宗。此外,卜辭可見并卜河與高祖、先公受祭,又有并卜夒、河、上甲是否即宗者(28207),如此宗是指右宗,則河也是在右宗受祭。惟上甲雖可受祭于右宗,但其宗未必在右宗內……右宗既冠以‘右’字,自當還有在其左邊(即在東邊)的宗,此位于東邊的宗只能是上述諸先王宗廟聚合構成的‘宗’。諸先王之宗不稱‘左宗’,則很可能是出于語言習慣,或由于古人尚右,故獨將高祖、先公之宗稱右宗;也有與先王之宗相區別,以示更敬重之意。” 我們認為,朱先生的這一觀點后來居上,可以作為對“右宗”的正確解釋。因為從殷墟卜辭對祖先的祭祀情況來看,商人祭祀祖先的一般慣例是,輩分越遠的祖先神神格權能越高,越是久遠的祖先祭祀越隆重,如先公的祭儀比先王要高,祖輩的祭祀比父輩的祭祀頻繁。這就難怪他們要將世譜中遙遠的高祖和早期先公置于受到尊崇的“右宗”來祭祀了。因為殷人“尚右”“崇右”,“右宗”是他們心目中最神圣的祭祀場所,所以要將最尊貴的祖先神靈放在“右宗”中祭祀。而且這些卜辭多是祈雨之祭,祈求大雨的降臨,這些祭祀應當是和殷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祭祀。“卜辭中之令雨降旱授年不授年,雖為上帝之事,然求雨求年之祭,則恒于先祖行之。至殷人心目中先祖死后,當升于天,在帝近旁,故令雨授年,雖為上帝之事,然可于先祖求之也。”這恐怕就是卜辭祭祀早期先公于“右宗”以求雨的原因了。 這些有關“右宗”卜辭,不僅對于復原商代王室宗廟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線索,而且也為我們研究“殷人尚右”觀念提供了重要左證。 四、以右官為高的官吏體系 以上幾個方面,涉及到了占卜制度、宗廟祭祀和軍事戰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如此,則可見“尚右”確乎是商代存在的一種觀念。占卜、宗廟祭祀和軍事戰爭以外,其它方面如官吏制度中也可見到這種觀念的存在。 據文獻記載,商湯初年設有二相。《左傳》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于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孟子?盡心下》:“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趙氏注曰:“萊朱,湯賢臣。或曰即仲虺也,為湯左相。”《通典?職官》:“及成湯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為之。伊尹號為阿衡。仲虺,臣名,為湯左相。”《宋書?百官志》:“殷湯以伊尹為右相,仲虺為左相。”在商湯滅夏桀和建立商王朝的過程中,此二人都起了不可磨滅的重要作用。但是相比而言,右相伊尹似乎比左相仲虺的作用更重要些,地位更高些。甲骨卜辭中有不少對伊尹的祭祀,有專祭,也有合祭。如:“丁亥貞:多寧以鬯侑伊尹黿示?茲用。”(《屯南》2567)“乙巳貞:其求禾于伊?”(《合集》33282)“其寧風伊?”(《合集》30259)“貞:黃尹不我祟?”(《合集》3484)等。另外甲骨文中還有“伊尹五示”(《合集》33318)、“伊五示”(《合集》32722)、“十立伊又九”(《合集》32786、32787)、“伊廿示又三”(《合集》34123)等,應當是指伊尹后裔為官于商王朝的世系。不僅如此,作為先臣神靈,伊尹可以寧風息雨,可以對時王祟禍,向他告祭攻伐,其神格權能可與一些著名先公先王相媲美。在那個“神不歆非類”的時代中,他竟然能與商族的先公先王一樣,享受著后世商王及族人們獨特的尊崇與祭奠。可見伊尹一族在商代地位之高。而這些顯然是作為左相的仲虺所不具備的。這也當是“殷人尚右”重要例證。 商代“左相”“右相”之外,卜辭中也有其它等級的官職發現。在其中的一版卜辭中,同時出現了“右保”“右尹”兩個官名,如: 44. 丙寅卜,大貞:叀甾右保自右尹?十二月。 這是一條祖甲時期卜辭。對于其中的官名,陳夢家先生認為:“‘又保自又尹’之又尹,亦可能為‘右尹’。”這一推測是正確的。但既然“又尹”為“右尹”,“保”、“尹”在此均是官職,那么“又保”又何嘗不是“右保”呢?金文中常見“師保”之尹,如《令方彝》中的“明保”“明公”“明公尹”;《御正衛爵》中的“尹大保”,《作冊大方鼎》中的“皇天尹大保”等。甲骨卜辭中也常以“保”“老”連稱,如“丁亥貞:王令保老因侯商?”(《屯南》1066)“……令保老因……”(《屯南》1082)“保”“尹”在此同為官職名,無可疑問。所以日本學者池田末利先生推測此“保”為“保奭之保”,“又保”為“右保”,與“右尹”同為官名的考釋,無疑也是正確的。 值得注意的是,卜辭中出現了“右史”一職,如: 45. 乙未卜,顯貞:右史入駛土不? 46. 其□,王受佑?其御右史,王受佑?嫠,癸未…… 47. 卜彡右史? 48. 丁卯卜,貞:至蜀我右史? 對46辭中“右史”,郭沫若先生迷惑于“可讀為有事,又讀為右史,未知孰是”。其實應讀為“右史”,是一史官名。《漢書?藝文志》有所謂“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春秋》,言為《尚書》”的說法。與此相反,《禮記?玉藻》有天子“玄端而居,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也就是說,周代以后的官職已難以知道“左史”、“右史”究竟何所職掌、何者為尊了。但商代的情況則是,卜辭中只見“右史”而不見“左史”,這正與《左傳》中只見“左史”而不見“右史”相反,其中的變化消息似乎可以從中窺見一斑。 甲骨卜辭中只見有右官如“右保”“右尹”“右史”,而未見有“左保”“左尹”“左史”等官職出現。這種情況,是否也與“右相”伊尹在卜辭中屢見而“左相”仲虺杳然無蹤是同樣一個原因呢?也即說,在商代“右史”等右官的地位比左官為高。 另外,春秋時期的宋國為殷商后裔,宋人官職中就保留了“殷人尚右”的習俗觀念。《史記?宋世家》記宋共公十三年,以“華元為右師,魚石為左師”。華元是宋國貴族,且有大功,曾與彌兵之會,其地位比魚石為高。故知在宋國“右師”職位高于“左師”。 五、以右學為隆的學校教育 說到“師保”“保老”之官,我們再從商代學校教育制度來看,也有一些當時人們尚右卑左的消息在焉。 商代有學校教育自不待言。如《孟子?滕文公》:“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而《說文?廣部》:“庠,禮官養老。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不論殷商稱序稱庠,稱學則是沒有疑問的。當時又有所謂“大學”與“小學”之制,《大戴禮記?保傅》云:“古者年八歲而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禮記?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辟雍,諸侯曰泮宮。”鄭玄注曰:“此小學、大學為殷之制。”《詩經?大雅?靈臺》陳奐疏曰:“辟雍始于殷。王制之右學,祭儀之西學,明堂位之瞽宗,皆殷之辟雍也。”是皆言學校之制起于商代。證之以甲骨文材料,確然信然。甲骨文中已有“學校”和“大學”之制,如: 49. 丙子卜,多子其學,不遘大雨? 50. 于大學尋? 在商代,大學、小學分別又稱作“右學”和“左學”,而且所職不同。根據《禮記?王制》所載:“有虞氏養國老于上庠,養庶老于下庠;夏后氏養國老于東序,養庶老于西序;殷人養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鄭玄注:“上庠、東序、右學為大學,下庠、西序、左學為小學。”《禮記?明堂位》:“殷人設右學為大學,左學為小學,而作樂于瞽宗。”與此相類似的記載如《尚書大傳》:“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庶。”《禮記要義》卷五《王制下》:“殷制:小學在國中,大學在郊。云小學在國中,大學在郊,此殷制明矣者,以上文云: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下文云:殷人養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貴右而賤左,小學在國中,左也;大學在郊,右也。與殷同也,故云此殷制明矣。”又云:“此小學大學殷之制者,以下文云殷人養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則左學小,右學大。”由此可見,商代的“右學”即國學也即大學,為統治階級貴族子弟而設,而教書育人者為“國老”即有學問有經驗的老年貴族;而“左學”即鄉學也就是小學,為統治階級下層子弟而設,而教書育人者則是有學問有經驗的老年平民。兩者不用分別,自然是“右學”為優為尊,而“左學”為劣為卑。 在甲骨卜辭中,“學”和“大學”的對應而貞之外,還多次出現了“右學”、“右逌”與“右”,如: 51. 丁巳卜……右學…… 52. 于右逌教? 53. 丁酉卜,今旦萬其學?吉。于來丁乃學?于右學?吉。若商于學?吉。 “右逌”“右”,從卜辭內容來看,當也是與“右學”一樣重要的教育場所。正如宋鎮豪先生所云:“商代已有專門的學校教學場所‘大學’‘瞽宗’‘右學’‘右逌’‘右’等,為商王朝直接掌管。教育對象主要為貴族子弟,執教者如樂師多萬、精于樂技祀禮的瞽蒙者、巫師、亞官乃至商王,教學內容與社會生活實踐直接相關。”“右學”之教學對象和執教者的身份地位之高,也決定了它尊貴于“左學”。 對于商代重視“右學”的原因,賈公彥《儀禮疏》卷一二云:“質家貴右,故虞、殷大學在西郊,小學在國中。文家貴左,故夏、周大學在國中,王宮之東,小學在西郊。”似從“殷人尚質、周人尚文”來加以解說的。而從甲骨材料來看,出現了“右學”而未見“左學”,推測其原因,很可能是因為“左學”為小學,重要的活動都在“右學”而不會安排在“左學”中舉行,所以“左學”之名就沒有緣分保存在甲骨卜辭中了。這就如同我們可以從甲骨卜辭中了解商王朝王室貴族階級的各種行事活動,而絕對無法知曉普通的平民階層或奴隸們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一樣。 甲骨卜辭中“右學”頻頻出現,這不僅證明了文獻中記載的“右學”“左學”之制的確實存在,也是“貴右賤左”、“殷人尚右”的一些明顯的例證。 天津市國學研究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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