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投訴的時候投訴,才是真正的善良
2017-05-22
雷斯林&小愛醬
青年文摘 上周的某個晚上點了個外賣,訂單顯示商家距離我不到一千米,配送時間是30分鐘,但一個半小時之后還是沒有送來。于是我打了很多電話催他,但每次都說讓我再等等,最終還用非常不耐煩的態度接起電話:“我給你放小區門口傳達室了,后面還有幾家快沒時間送了,你自己取一下吧!”我還沒來得及回話,他就把電話掛斷了。
我其實一般不太愿意給這些很辛苦的服務行業者投訴或者差評,但這次我不得不承認,我被他的態度惹毛了,只能投訴他。
很多人說,外賣送餐員工作非常辛苦,工資低社會地位也不高,我們應該多給他們一點尊重和體諒。我同意。我點過很多次外賣,知道外賣小哥很辛苦,他們每天騎著電瓶車風里來雨里去,為了按時送餐稍不留神還容易發生車禍。所以我會在雨雪天氣備注讓小哥注意安全,晚一點也沒關系;大夏天小哥滿頭大汗給我送餐的時候,我也經常會準備一瓶礦泉水給他;有時候小哥道歉說路上太著急把我的湯碰灑了要給我重新換一份,我也會告訴他沒關系。這是對服務行業者的尊重和體諒。
微博上曾經有過一個點擊率很高的視頻,講一個外賣小哥因為暴雨天氣送餐晚了,被顧客指著鼻子破口大罵,還把外賣扔在地上。我當時也義憤填膺,也覺得這位顧客太過分了,做得不對。但如果誰要說因為他們辛苦,所以在他們做得不對的時候不應該投訴他們,這我不同意。我尊重所有勞動者的工作和人格,但既然他們受到尊重的身份是“勞動者”,那他們是否同樣有義務保質保量地付出應有的“勞動”,尊重勞動者和消費者之間的契約精神?
中國是一個比較注重“情面”而非“規矩”的國度。大部分人都有根深蒂固的印象,覺得投訴或者差評這種“當面批評指責別人”的行為很難以啟齒,特別沒有“人情味”。
其實許多看似嚴酷無情的規則反而是真正有人情味的。不少人喜歡說:“算了算了,他們也都不容易。”但到最后你發現,作為消費者的你才最不容易,不僅沒有按時保質保量吃上飯的權利,還沒有投訴和差評的自由。
再這樣下去,消費者不爽,勢必會越來越不信任外賣,損害的是他們整個行業的利益,可能會讓所有外賣小哥收入都降低。而對我們來說,饑腸轆轆不停打電話催促的我們也挺不容易。
既然都不容易,為什么不能定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規矩,然后老老實實按規矩辦事?有規矩可遵循的領域里,事情是最好辦的。即使是對于服務不到位的外賣員,投訴機制的使用,也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他們只需要在職業范疇中受到懲罰,而不是被顧客隨意欺凌——就像是那個顧客辱罵外賣員的視頻下面,許多網友都說,對服務不滿意可以投訴,但不能罵人。在這里,投訴反而是對外賣員的保護。
幾千年前,魯國國君下令如果看到本國人在其他國家為奴,將其贖回可以得到賞金。子貢將一名為奴的魯國人贖回后拒絕了賞金,被孔子得知后,不僅沒有贊賞子貢,反而嚴厲地批評他:“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于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救了溺水者之后接受了對方贈送的一頭牛,孔子很欣慰:“魯人必拯溺者矣。”
你不領取報酬,給其他人樹立了過高的道德標桿,以后就不會有人再去做好事了。人的本性都是利益驅動,有償行善,賞罰分明才是大多數人推崇的規則,孔子貴為圣人,卻同樣可以理解普通人的道德標準。
孔子還有句話: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有人認為,“包容”服務不到位的外賣員,給他們好評是一種“善行”。但和“真”背道而馳的善行能走多遠呢?你對服務惡劣的外賣小哥“行善”了,你對更多兢兢業業的外賣從業者,對其他看到這條好評的消費者行善了嗎?你總是在抱怨現在的真相越來越罕見,真誠越來越難得,需要你在評論中說真話的時候,你為什么又要以“行善”的名義來逃避真實呢?
所以那些看起來不善良的功能,在你該用的時候都應該用起來。該投訴投訴,該拉黑拉黑,這才是最大的善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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