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不是買衣服鞋子,試穿了合適了再買,也不是買食品品嘗了好吃再買,雖然說買保險買的是一種保障,但是保險看不到摸不著,只有理賠的時候才能真正發揮它的作用,所以買保險之前如果能清楚知道什么情況不賠,就可以成功的避免花冤枉錢,讓保險真正的保障自己,關鍵時候拯救家庭。 拒賠原因一:不如實健康告知,隱瞞既往病例 舉例說明:被保險人小明(化名)與某保險公司,簽訂了一份重大疾病定期保險合同,兩年后被查出患有肝癌,小明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則拒絕賠付保險金,同時決定終止保險合同,理由是張紅“過失未如實告知”。因為保險公司從醫院查到了小明向醫生陳述的患有乙肝10多年的病歷記錄。 所以買保險不管業務員說什么,自己一定要做到如實告知,不然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從醫院調取客戶的病例,用病例來證明客戶是否符合理賠條件。 拒賠原因二:保險除外責任 舉例說明:張三買了11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保額高達1000多萬,半年后開車掉河自殺了,這種情況是自殺,不在保險范圍之內。 所以買保險一定要看保單的除外責任/責任免除條款,一定要看,一定要看,重要的話說三遍! 拒賠原因三:“等待期”免責 舉例說明:李四給給自己買了一份重疾險,保單簽訂后不料5個月后患了胃癌,以此來向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保單未過觀察期。 為了防范投保者故意帶病投保,也為了降低保險公司風險,重疾險的保單簽訂后距離正式生效有18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內患病是不會賠付的。 拒賠原因四:保險事故和保險責任不匹配 這個不用舉例了,簡單來說就是自己要知道自己買的什么保險,用來的是保障什么,有的客戶自己都糊里糊涂只知道繳費,連自己買的保險是什么都不知道。 拒賠原因五:保單上的條款和自己的常規認知有差異 舉例說明:客戶王先生去年初投保意外傷害及醫療保險,當年8月份,他因參加公司組織的戶外活動,中暑住院。康復后,他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醫療理賠。保險公司認為這屬于疾病而非意外導致的就診,最終做出拒付決定。 通常普通百姓常規認知中提到的意外,是意料之外發生的各種事情,包括大災,也涵蓋大病。但保險中對意外有清晰的界定,“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所以中暑是疾病不是意外,無法得到理賠。 再次提醒:買保險一定要自己懂保險,靠人不如靠自己,另外懂保險條款且愿意如實的逐條講解保險條例的業務員請舉手,也讓大家看到保險業的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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