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應當依職權調取證據還是應當由當事人自己收集證據。首先明確一點,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除非因客觀原因當事人或代理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一)證據由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無權查閱調取的;(二)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另外;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與待證事實無關聯、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或者其他無調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因此,你申請法院調查的證據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由法院決定是否采取調查行動。如果你的書面申請符合規定,法院沒有調查收集證據,以致案件造成錯判、誤判,你可以依此為上訴或再審理由,提起上訴或再審,尋求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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