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委員會 一、組成 主任委員:業務副院長副主任委員:醫務部部長 委員:臨床、醫技、藥劑科室主任護理 部部長 秘書:病案管理員 二、職責 1、依據國家有關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制定醫院病歷書寫規范和病案管理制度,制定并不斷完善我院病案質量評分標準以及評定細則并落實,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2、定期對病案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征詢各醫療業務部門對病案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聽取病案室關于病案書寫質量、病 3、制定病案書寫標準,根據國際疾病ICD 編碼確定疾病診斷和手術名稱的統- 命名,促進本院疾病診斷和手術名稱書寫的規范化、標準化。 4、組織各種形式的病案書寫質量檢查,評選優秀病案,交流書寫和管理經驗。每年至少1次舉辦優秀病歷和最差病歷展覽,以督促醫師提高病歷書寫質量。 5、每周進行1次業務查房,檢查科室運行病歷,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落實。每月1次對全院病歷進行抽查,并對全院病歷存在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并及時反饋,提出整改意見并落實,使病歷書寫質量得到持續改進。 6、審定各種病歷醫用表格的內容式樣,并監督實施。 7、組織病案質量有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強化醫護人員的質量意識,確保病案甲級率在90%以上,杜絕丙級病案。 8、委員會每個季度召開一次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分析、討論、通報病案質量,了解病案完成情況,總結講評有關病案質量與管理情況,參觀和經驗交流等。 9、閉會期間,委員會秘書負責執行病案管理委員會的各項決議。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研究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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