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袁寧杰 (鼎杰) 天之正法,不在祭餟禱祠也。道故禁祭餟禱祠,與之重罰。 ——《老子想爾注》
殺生祭祀歸根到底是儒家和道教在意識形態和儀式實踐中的一場較量,大的來說,可見于“國家祀典”和道士管理祠廟問題;小的來說,可以推演到“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中,不同階層意識形態的角逐。由于“道教”極其復雜,在不同時期、不同地方都有一定的變化,所以首先我們要辨清“真正的道教”,從而與一般的民俗拜神區別開來。
一方面是儒家和道教在祭祀觀念上的不同,一方面是地方紳士、精英、民眾和道士在儀式中的角逐,還有是道教在宋代以后的地方化發展中的出現的“逆吸收”和雷法中包含的“灰色地帶”問題。前者的沖突在于血食,后者的問題在于“剪牲誓將”的正當性。
一開始,我們有必要解釋一下“血食祭祀”和“殺生”的含義。“血食”,就是殺牛、宰雞等的三牲禮來祭祀鬼神。祭祀的對象是儒家眼中的天、地、祖先,或是民間的將軍、王爺、娘娘等低級鬼神?!皻⑸敝笟⒑R,即有覺知的動物,植物沒有覺知故而不屬宗教意義上的“殺生”。有了這個前提,我們來看一下傳統在經、箓、誡、科等不同內容中反對殺生祭祀的內容。 ![]() 大道清虛慈悲
1.“道教的本懷”:清虛和慈悲的教導
· 天師道:反對殺牲祭祀的“清約”
天師道,即“正一道”,我們這里講的是唐前正一派,即正一派的原本狀態,并非元代以后“三山一統”后的正一道。
正一道尊奉“太清玄元無上三天無極大道太上老君”,是創造宇宙萬有的根源。一個慈悲的根源,不會吃他創造的生靈,更不會要求道民殺生祭祀,祂教人“正則不邪,一則統萬”,透過 “首過”(即懺悔)與讀經( 《老子想爾注》和《道德經》 )來修道。通過“上章”來解罪(即認罪和謝罪,懺悔自身從七歲以來犯下的種種言行罪過)。
正一道認為,謝罪才能真正祈福,祭祀不僅不能祈福還會遭受重罰。祖天師的《老子想爾注》中說:
行道者生,失道者死,天之正法,不在祭餟禱祠也。道故禁祭餟禱祠,與之重罰。
此外,還嚴禁食用祭祀用過的肉食,甚至連祭祀用過的器皿都不允許再用。道民恐因此而“失道”,結成罪過,產生疾病、迍邅的惡報,認為“祠祀鬼神”是一種賭徒的僥幸心理。故而《想爾注》諄諄告誡我們真正的道教徒:
有道者不處祭餟禱祠之間也。
這種“神不飲食”的觀念就是“清約”。清,代表道的本質;約,是與鬼神的盟誓。東漢永壽三年(157),天師與三官大帝、太歲將軍共結“清約”:
永用三天正法,不得禁固天民。民不妄淫祀他鬼神,使鬼不飲食。
反言之,殺生來祭祀鬼神,就是違約、毀約的假道,不是真正的大道!這也是《太上三五都功經籙》在“版券職籙”中所謂“毋違盟誓,一如天地水三官大帝律令”的盟約真正內容所在。
![]() 天師立教以絕祭禱 除了經典的引證,正一戒律亦強烈反對血食祭祀。與《道德經》相對應的是“道德尊經二十七戒”,便“戒勿禱祀鬼神”。同屬道德部的“老君一百八十戒”的第一百十三條有“不得向他鬼神禮拜”之禁。
從儀式來講,天師道強調齋值,即自己透過儀式謝罪和自我凈化?!墩环ㄎ摹肪驼J為飲酒食肉會污穢天真,所以修齋禁止肉食;又在《三天內解經》中說,如若要修齋,“宜先散齋,必使宿食臭腥消除。”否則就會穢慢天真。
可以說,正一道從根本信仰的道,到經典、戒律和儀式中均嚴厲反對殺生祭祀,并斥責為“失道”,并強調“神不飲食”的清約,用于反對民間的俗禱。
· 靈寶派:天尊慈憫,故反對殺生,更反對殺生祭祀
靈寶派是修行的“中乘”,又是度人的“大乘”。靈寶經典結構嚴密,分“元始系”和“仙公系”兩大系統,囊括經、科、誡、儀等內容,尊為“十部妙經”。
依《靈寶九天生神章》的描述,空洞之中有玄元始三炁,化生九氣,然后產生萬物?!冻鄷衿嫖摹犯唧w揭示了產生天地的“五篇真文”是如何從“空洞”之中產生,徑而化生萬類的。所以,道是愛護、保護生靈,要人尊重生命的,故《度人經》云“仙道貴生,鬼道貴終;仙道常自吉,鬼道常自兇”。
《靈寶諸天靈書度命經》中,元始天尊說他離開世間之后,半劫之內,就會有男女不信經教、口是心非,而“自作一法”:
殺生淫祀,禱求邪精。
所謂的“淫”并非男女之亂,而是說泛濫祭祀,即不加甄別的向各種鬼神祭祀、向鬼神祈禱,不符合天尊的教導。仙公系的《太上洞玄靈寶凈供妙經》則講解了如何在如法的日子為先人、低級鬼神設置凈供的方法。
更深層次來說,靈寶經以慈悲為“天尊的本懷”,嚴格禁止殺戮,《靈寶因緣業報經》就枚舉了大量殺生的業報,還列舉了“棄善國王”因濫殺無辜,遭到了人民的反對和地獄的冥報。《智慧經》里,太極真人說“居世好殺,今報以夭傷”來警人勿殺之理。從經戒的角度,道君在《靈寶宿命因緣經》的六戒中說:
一者慈心不殺群生,養活萬物,一切濟度,令得安全。
并用“不殺得長壽,無痛常離苦”引為戒殺之頌。
靈寶祖師葛洪仙翁在《抱樸子》中亦從長生的方法上否定了祭祀,他說:
長生之道,不在祭祀事鬼神也。
可以說,靈寶派從經、戒、科、誡來看均反對殺戮,提倡天尊的慈悲本懷,反對殺生祭祀、禱求邪精。
· 上清派: 上真之道,不事俗禱
上清派是三洞的上乘,為洞真部的核心,是六朝時出現在茅山的“雅道”,即知識分子、門閥弟子趨之若鶩的“上真之道”。與現在搞神打、畫符的“茅山術”有霄壤之別。
上清派認為天師道很好,可教化百姓,但由于信徒文化相對較低,只能達到防非止惡的效果,最后成為太平真君的“種民”。上清派則有更大的抱負和理想,他們希望得道之后要輔佐太平真君下降,成為“種臣”,一起下教牧民,故而上清要修內視之法、精思之道。
修持就要有科戒禁忌,《真誥》里南岳夫人問許君“汝憎血否?”許“答曰:實憎之。”然后夫人就說“當避之耳”。修上清道者,先應避血污,更不用說用血食來祭祀了。
《真誥》卷三,天神還指責阿映(上清祖師許邁的乳名),認為他曾經侍奉殺生祭祀的“帛家道”,這種血食生民的行為讓許邁要承受“逋愆宿責”的罪報,影響修道的進度。
其次,《上清洞真智慧觀身大戒文》,第一條和第二條為:
道學不得殺生暨蠕動之蟲。 道學不得教人殺生暨蠕動之蟲。
所謂的“蟲”,有羽蟲、毛蟲、甲蟲和倮蟲四類,人屬于倮蟲之長,鳳凰是羽蟲之長。這條戒的含義,就是不得殺害一切含識之生命。曾有人詰難說“吃素不就是殺菜了嗎?”菜屬于植物,是非含識生命,不在“四蟲”之列,故而戒殺生是戒的殺含識生命,切不可混淆了文字游戲。
宗而論之,上清之道乃是上真之法,不事俗禱,更批判血食祭祀。
· 道教其他宗派批判血食總論
以忠孝著稱的凈明派,在《凈明忠孝全書》里記載了,許真君經過黃堂靖,見到了鄉民在烹宰祀神,非常詫異自己老師諶母曾經住過的黃堂竟然還有做這種事情,心中暗思“祭不腆則神怒降禍矣”。當夜,真君在下榻的旅店里,召風雷而伐此神也??梢妰裘髦倚⒅ǚ磳ρ常S真君更是親手討伐過血食之神,故真正的忠孝弟子應效法真君遺風。
路真官所傳《無上三天玉堂大法》“生身受度品”中,勸告新受度的道子,不可祭祀下土邪神。并解釋“凡血食祀典,非自修真而來者,皆曰邪鬼也?!焙茱@然,血食之“神”實際就是鬼,應以革除?!队裉梅ā穾缀跛揽难彻砩?,卷九有“北帝誅血食強邪符”;在卷二十四的“斷瘟法”中更認為瘟疫多由血食鬼受到祭祀之后,胃口變得更大,要求更多祭祀而產生。
事實上,陸修靜天師早就說過,需求血食的“神”是被打敗的軍人、流寇的鬼魂,男稱將軍、女號夫人。在我國相當一部分地區都存在,甚至在越南和朝鮮半島都可找到遺跡。一些未婚而夭的青壯年,由于沒有子嗣,變成無人祭祀的“厲鬼”。按照儒禮的觀點,他們只能在特定的日子接受官方的祭祀,但有一部分厲鬼透過托夢的方法自稱為“神”,要求血食,人們多采納“綏靖”的方法給他們血食,一旦血食中斷就由開始興風作浪,變為《立獄科儀》緝拿的“冷壇邪神”。故而,他們不論怎么樣,或是道教救度的對象,或是道法緝拿的對象,但絕不是道教徒禮拜、祈禱的對象。
言而總之,從正統道教的觀點出發,可歸納出:
第一. 大道好生,所以戒殺,培養慈悲心; 第二. 屬于道教經典中的先天尊神、得道高真(不包含民俗附會)的神不需要血食; 第三. 道教視血食者為邪鬼,祭祀邪鬼會增強他,產生災厄,是道教轉化或擒拿的對象;
2.儒道之爭:儒家陰影下的“國家祭祀”與道士管理的祠廟
正如漢學家席文(Sivin)說的那樣,儒家和道教一樣的復雜且難于定義,早期儒家與黃老之間的界限比較模糊。漢代的儒家除了祭天、地、日月外,還要祭祀周公,還會給房屋去魔,甚至還有一派人主張念《孝經》感動“天”進而擊退太平道的起義。
儒道的決裂,來自于他們對祭祀觀念的不同,即儒家提倡要供奉種種犧牲來討好所謂的“神”,并且他們對待死去的人也要事死如生;而道教則認為比“天”更高的一種無形無相的存在,即為“道”,道生化萬物,是清虛自然的,不需享受這些犧牲。
葛洪仙師提倡修道人可以采納儒家學說處事,所以有了《抱樸子外篇》,但更強調修道人本身的修持,所以他說了一段經典至極的話,劃分了儒道之別:
儒者祭祀以祈福,而道者履正以禳邪。儒者所愛者勢力也,道家所寶者無欲也。儒者汲汲於名利,而道家抱一以獨善。儒者所講者,相研之簿領也。道家所習者,遣情之教戒也。
除了儒道之別以外,我們要重視“廟觀之別”。現如今,由于歷史上道士掌管了一部分祠廟,很多人自然而然的認為廟屬于道教,這只對了一半的。
依照《說文》的解釋,廟是用來“尊先祖貌也”、“仿佛先人形容”,故稱為“廟貌”。實際上就是儒家把神或者死去的人,當活人來照料的地方。我們現在看到的很多廟,例如太廟、孔廟、城隍廟等都分前面的“享殿”(即舉行“享禮”請客吃飯之處),后有“寢殿”(睡覺的臥室)。同樣的規制在很多陵寢也可以看得到,歸根到底是“事死如生”的祭祀所在。
真正的道觀則大為不同,天師道所建的治非常簡單,只有崇虛臺或治堂;上清派所立的仙館、別館也多是供精思所用,均不同于廟貌。中古時期,道觀的營造方法,見于《三洞奉道科誡》“置觀品”:道觀最主要的大殿是“天尊殿”,但為了弘揚經教,應在天尊殿后建“法堂”用于說法,并造“說法院”、“造經樓”、“齋堂”、“齋廚”、“寫經堂”、“精思院”,并建造“凈人坊”和“師房”供道俗二眾居住。明代《道門十規》也羅列了殿宇、法堂、齋堂、官舍、云堂、道館、兩廡、庖庾等處。足見祭祀用的廟和修道居住的觀是有很大差別的。
雖然廟和觀有很大差別,但道士住在靈壇祠廟是有一定歷史原因的。一些時候是道士侍奉仙真香火,一些時候是受皇家委派。譬如“城隍”原屬天子祭祀的“八臘”之一,但道士進入城隍廟,卻是從明朝朱元璋時代才開始的。
· 儒、道的“五岳”不同:儒祭山林,道奉“真君”
接著我們討論道士管理的“五岳祠廟”。五岳的概念在儒道兩家均有,儒家的《爾雅》和《周禮大宗伯》是最早提及“五岳”的著作;道教則以五岳是五星在地上的投影,是《五篇真文》在人間的“施鎮之所”,并且道教認為儒道兩門所尊的“五岳”不同。
據《舊唐書》記載,開元九年(713)唐玄宗遣使者迎上清宗師司馬承禎入京,并從司馬真人授箓,司馬先生成為真正的“帝師”。開元十五年(718),帝師司馬承禎向玄宗建言,認為儒家所奉的五岳是山林神,道教所尊的是上清天降下的天真,所以要另立齋祠。全文如下:
今五岳神祠,皆是山林之神,非正真之神也。五岳皆有洞府,各有上清真人降任其職,山川風雨,陰陽氣序,是所理焉。冠冕章服,佐從神仙,皆有名數。請別立宅祠之所。
玄宗馬上答應老師所請,并且“令承禎推按道經,創意為之”所以,上清派自公元718年掌管五岳之后,奉行道經所立的“齋祠”。宋代遵唐代舊制,宋真宗大中祥符年間還建造“會靈觀”、“五岳觀”用于齋祠五岳。所以,歷史上道士所齋祠的是上清天下降的“五岳真君”,和儒家所祭祀的、吃血食的五岳山林之神有本質的區別。
故而在道教齋祠“五岳真君”的五岳廟內,殺豬、殺牛、殺羊來祭祀是本末倒置、顛倒黑白的行為,從本質來說也是違反“清約”的行為。是絕對不如法的行為。
說到這里,不是說有廟就一定是血食,也有很多受正統道教影響較大的廟貌是齋供的。我國相當一部分道士掌管的城隍廟,在廟內是齋供的,儒家式的祭祀只能安排在廟外的空地上,用于區別道俗。
· 民間的血食祭祀遺存問題
那么,為什么有的地方供所謂的“老爺”是用血食的呢?這里,我愿意引用康豹先生(Paul R. Katz)研究中的社會學“市民社會”(civil society)概念,即一個廟宇的法人雖是道士,但是在許多場合不僅僅屬于道士,還有地方的紳士、知識分子、精英和信徒和百姓的影響。泛儒家系統的紳士、知識分子和精英,受儒家“正統”觀念的影響,更愿意遵循周禮遺留下來的三牲、三奠的祭祀。而民眾求拜拜的心理,則也很傾向于這種酒肉祭拜的行為。
說句大白話,在某些歷史時期道士不足以影響儒士和民眾,在廟會、祭奠之中處于弱勢,不足以堅持道教的教義,向這些人妥協了。這種習俗一代代流傳下來就變成我們今日看到的怪象——明明是道士管廟,但血食依然存在。
· 當代道教所需的自我革新
當代,道教擁有了更大自主權的時代,儒家的陰影對道教儀式的影響已經變得很弱了,但不知道為何會在這種情況下。有的人愿意遵循所謂的“傳統”,而放棄真正的道教正信,以儒家本位偷換了道教的概念,是極為可悲的。
我們承認,歷史上確實有受朝廷敕封的血食之神,分散于中國各地。這些神廟也會邀請道士打醮,甚至就駐有道士。作為封建禮教一部分的官僚,和無知的百姓會以血食作為祭祀,但作為道教、道士本身,尤其是在封建禮教被革除的當下,應強調和復興“三天正法”來驅魅,并施以經教、戒律勸導,而不應沒有底線和操守的順應民俗做法。
![]() 雷部猛將很多是棄血食入道的地方神靈 3.論雷法、雷將和“剪牲誓將”
《玉皇本行經》云“如是山林社稷廊廟血食之賓、一切鬼神、當自消滅” 屬于北帝四帥之一的《翊圣咒》說翊圣將軍繞行天下,去收捉鬼神,那些“九州社令,血食之賓”是被收服的對象,并勒令他們不許拒逆,怪怪束手就擒。從各種理論來印證,道教是要禁止這些血食鬼的,并與這種俗禱決裂。
但是由于封建皇權、儒家“正統思想”和民俗各方面的對抗,血食并沒有被真正禁絕過。所以,道教有隸屬酆都和五岳的部門攝理血食鬼,并用天條限制他們,但攝理和限制并不等同于允許真正的道教徒去祭祀和向他們祈禱。從《太平廣記》到《夷堅志》乃至后來的《子不語》,都可以看到許多道士、法官和張天師與血食神戰斗的故事。
“五雷”之末的“社令雷”,多來自地方的血食社神,但不是說所有社神等于社令雷。只有受祖師節制、管轄,皈依道教的神才屬于“社令雷”。我們現在《申文發奏》儀式中召役的溫元帥,本為平陽縣地方瘟神,受虛靖天師所轄,進入東岳“翊靈昭武院”輔佐岱岳;大將關羽,雖然被明朝皇帝冊了“帝”的頭銜,但在雷法神系中,僅僅是一員酆都將領。更著名的“轉化者”是暗中觀察薩翁一十二年的湘陰城隍王善的故事。他們都曾是地方上的血食之神,甚至還吃童男童女。但被祖師收伏之后,皈依道教,受天條、天律節制,就不應再享血食,否則與沒有皈依道教有何區別?
元明以降,雷法如雨后春筍般出現。某種程度上,混亂的局面攪亂了道教的發展,打亂了三洞經教,可以說是后期道教“重術輕道”的縮影。道教經過六朝和隋唐變成全國性的宗教以后,在宋朝隨之而來的就是“地方化”的問題。地方上介于道和巫“灰色地帶”的方術,被當作“道教”采編和逆向吸收。這種情形使得道教原本的教義受到冷落,一些道士醉心于誰會的法更靈、誰的法箓更大、誰會召的將更多,后期道教的墮落和腐化正源于道士救世的責任心喪失,轉而成為民俗的依附(見《道門十規》)。
《道法會元》和《法海遺珠》兩套巨著搜羅萬象,是研究宋、元、明三代雷法的重要資料。但囊括之多,不代表其中的方術都是正統。譬如其中不乏扶鸞、附體、圓光等術,在《道門十規》里受到了嚴肅的批判。且當時流散于坊間的種種道書,也有會陰“各相師授,或一將而數派不同,或一派而符咒亦異,以是舛訛失真、隱真出偽”的問題。譬如:
1.秘訣雜亂(《地祇法緒論》云“其派多而雜,其書久而訛,不得其全”) 2.隱真出偽(《地祇法續余論》“師授各異,咒訣增減,以位易真,元本倒亂”) 3.江湖售奇(《火犀考召法》“其余符篆多是江湖之士增添?!保?/p> 4.淺者稱師(《地祇法續余論》“江湖以搬販茍利,初傳以淺陋稱師”)
因為,這種泥沙俱下的情況,導致兩書中不乏有有許多托偽之書、江湖之術,還有殺生求雨之術、取血激雷之法。這些做法在中國許多地方還有,甚至已經三人市虎的成為某種意義上的“主流”。
很多人鼓吹這是祖師留下來的方法,要不加審視的保留。在“剪牲”(取雞血入酒盅與雷將發誓,那只雞不是拿來吃的,純粹是拿來取血的)節次里,殺雞之前還要對著雞說“非弟子殺生害命,實乃祖師法法相傳”,把責任推諉給祖師。究竟是哪個祖師,并沒有人說的出來。我們目前只知祖天師與三官大帝反對血食的“清約”,并沒有什么“殺雞約”。這些陋習多可追溯到古代歃血之俗和長江以南的“斬雞咒誓”民俗,但民俗和道教的教義相抵牾之時,我們應奉行“三天正法”,改革此種陋習。
這種改革,并不是我們的創意,對于歃血飲丹、對天盟誓,歷史上祖師早有對策,可見《上清靈寶大法》和諸階雷書,均以辰砂代之,以別殺生害命的陋俗。(見金允中本《上清靈寶大法》卷四十三“歃血重盟,以丹代血,各堅其心,飲此丹華,通真達冥?!保?/p>
且“誓將”環節,就是模擬祖師與天君盟天時的場景,故而要誦“誓章”。各種誓章來看,天君將吏皆發下“若不助玄教,甘受天滅形”的毒誓,換句話說不是說沒有三牲就消極怠工了。
一些真偽莫辨的雷法著作將這種血祭的方法,托名在陳泥丸或汪真人名下。他們本身的著作強調內煉,不涉血祭,這些書目的真實性是需要考證的。即便在同時代,這種殺生祭將的做法,早就受到了高道們的批判,故而偽托祖師的可能性更大。
莫月鼎真官的弟子王惟一真人在《道法心傳》“祭將召邪”中作詩諷刺道:
殺生害命祭雷將,反召邪魔來見狀。端人正士則不然,至誠一應通天上。
三十代天師的《明真破妄章》中說“法行大道合先天,咒訣符圖總是玄。”來調侃愚癡者拘泥形式、不重修養,并說“先天道妙工夫到,咒訣符圖可有無。”來大破愚迷。
清代的施鐵竹真人在《正一偶商》中總結雷法重“三炁”,即祖炁、罡炁和煞炁,師傳的高功口訣也說“驅邪須知天罡,拜表要知元神,召將要明祖炁”。施真人還說“召將要知身中造化”,這與虛靖天師、王侍宸、汪真君、白真人強調“法行先天大道,將用自己元神”之理是相契的。
更何況,更多的雷法均奉行“太上好生之德”(見《帝令寶珠五雷祈禱法》),祖師也給出了歃血、誓將的對策,在“去封建化”的當代,為何我們道教弟子不能按照天尊的諄諄教誨去依教奉行呢?
4.符合道教的齋供
天真上圣,真的會吃菜、喝茶嗎?明白道教修煉的人,答案應是否定的。這就是道教的“靜室”內不供養瓜果,只有幾案、香爐、書刀等物。但為什么還需要齋供呢?因為用這些珍貴、清潔的供養,是人要向天真懺罪、祈福的“質信”,所以請道士拜章要有筆墨紙硯、絲綢布帛的“章信”,求師傳經要奉上金銀的“法信”,建立齋醮要按照王侯公卿的等級獻上“鎮信”。
除了這些昂貴的信物外,必要的齋供適用于普羅大眾,用于聊表誠意?!侗倍方洝芬嗾f若無力之人,遇到本命之日,都應該酌水、獻花向北做禮,更不要說有力之人。
道教的齋供,四十三代天師耆山公的《道門十規》中說:
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誠則有神,其理甚著。故澗溪沼址之毛,萍蘩藴藻之菜,皆可羞之鬼神,薦之上帝也。
用一些清淡、素雅的齋菜便可成為齋供。不用石榴及泥穢之物,凈果為佳。一般在發奏中對官將可行三獻酒,但對于上帝高真則不用酒漿而易以棗湯。金允中祖師在《靈寶大法》還提及“不用酥乳醍醐酢酪等物”以避免葷穢。舊時的江南地區,舉辦大型齋醮,皆有左右壇榜,左側“天將森嚴”右邊寫“葷穢莫入”足見當年道教對齋供、齋戒的重視。
事實上,施真人認為齋戒絕不僅僅在于供齋、吃素,更重要的是能心齋,能凈化過去世俗的自己,所以他老人家告誡我們“齊其所未齊也。戒者。革其所未革也”,并囑咐后學透過齋戒,把過去的濁變為今日的清、過去的邪化為現在的正、過去的惡化為當下的善,這才是齋的本意。(見《正一偶商》)
結語
《本愿大誡經》說學道有“七患”尤其“患聞經也,而不信矣!”許多人明明知道經戒就在道藏之中,卻視如不見,甚至還站在儒家本位,替殺牲血食正名,引為“如法”。成了《明真科經》中,所謂“不慈不仁,烹殺六畜”的助產士,淪為《太真科》里“殺生鼓舞,祠祀歌吟,更相恐悚,貪嗜血腥”的幫兇,深可悲哀!愿我輩能“樂法以為妻,愛經如珠玉”,并能“奉戒制六情,念道遣所欲”,然后依照祖師遺教變革愚昧陋習,真正弘揚的三洞經教,才是我輩的責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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