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歷、陽歷、農歷區別 二十四節氣是配合地球公轉(公歷)使用的,只有在公歷條件下,每年日子才能固定。 二十四節氣歌春雨驚春清谷天,夏滿芒夏暑相連。秋處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上半年逢六廿一,下半年逢八廿三。每月兩節不變更,最多相差一兩天。 節氣指二十四時節和氣候,是中國古代訂立的一種用來指導農事的補充歷法,是中國古代勞動人民長期經驗的積累和智慧的結晶。由于中國農歷是一種“陰陽合歷”,即根據太陽也根據月亮的運行制定的,因此不能完全反映太陽運行周期,但中國又是一個農業社會,農業需要嚴格了解太陽運行情況,農事完全根據太陽進行,所以在歷法中又加入了單獨反映太陽運行周期的“ 二十四節氣”,用作確定閏月的標準。 陽歷又稱為太陽歷,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 的運動周期為基礎而制定的歷法 。 如今世界通行的公歷(西歷,學名格里高利歷)就是一種陽歷,平年365天,閏年366天,每四年一閏,每滿百年少閏一次,到第四百年再閏,即每四百年中有97個閏年。 公歷的歷年平均長度與回歸年只有26秒之差,要累積3300年才差一日。 一三五七八十臘,三十一天用不差,其余都是三十天,只有二月特殊化,平年二月二十八,閏年二月二十九… 或者: 一三五七八十臘,三十一天永不差;四六九冬三十整,惟有二月二十八,閏年還要把一日加. 大月:一月,三月,五月,七月,八月,十月,十二月,這幾個月都是31天 小月:四月,六月,九月,十一月,這幾個月都是30天 二月:平年28天,閏年29天。 陰歷:以月亮的視運動規律為依據設置的歷法,稱為“太陰歷”,簡稱“陰歷”,這是東亞國家沿傳的。 陰歷以月亮圓缺一次的時間為一個月,共29天半。為了算起來方便,大月定做30天,小月29天,一年12月中,大小月大體上交替排列。陰歷一年有354天左右,陰歷不考慮地球繞太陽的運行,因而使得四季的變化在陰歷上就沒有固定的時間,它不能反映季節。 大月:1、3、5、7、9、11月,都是30天;小月:2、4、6、8、10月,29天;12月:平年29天,閏年30天;這樣,平年354天,閏年355天。 穆斯林的節日,在伊斯蘭教歷是固定的,但在陽歷中,就會發現每年都不太一樣,春夏秋冬都有可能。 現除伊斯蘭教外,已棄置不用了。 我國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也還在使用,如維族,回族等。 農歷屬于一種陰陽合歷:其年份分為平年和閏年 。平年為十二個月;閏年為十三個月。月份分為大月和小月, 大月三十天,小月 二十九天,其平均歷月等于一個 朔望月 。可是它又用加閏月的辦法,使得平均每年的天數跟陽歷全年的天數相接近,來調整四季。陰歷約每過二三年多有一個閏月。 農歷是根據月相變化推算的,大月30天,小月29天。每年大約354天。一年下來比公歷就少了11天。所以農歷每兩到三年會有一個閏年,也就是說這年會有13個月。 ----------------------------- 平年:一般有354天-355天,個別年份353天;閏年:一年有383天-385天,因為多一個閏月。一年兩頭春(閏),一年有386天(少)。 三年一閏、五年兩閏、十九年七閏。 使用地區:中國、朝鮮半島、越南等地 別稱:華歷、夏歷、漢歷、陰歷 中國現行農歷,其實完全是四百多年前的歐洲耶穌會教士和中國天主教徒合力編撰的。現代東亞農歷的基礎是來自明朝末年的《時憲歷》,之前明代通行的歷法為《大統歷》,實際上是將元代郭守敬的《授時歷》改個名字沿用,此歷法到明末,已經與實際氣象、天文有誤差,尤其對日月食推算的誤差更明顯。 按《明史》記載,1629年,明朝中央政府任命禮部尚書徐光啟、南京太仆寺少卿李之藻領銜根據西法“督修歷法”,而改修歷法的實際“譯書演算”工作完全是在華洋人承擔的,如龍華民、鄧玉涵、湯若望、羅雅谷等傳教士。依托的理論依據也是“第谷宇宙體系”:丹麥天文學家第谷的設計是介于哥白尼的日心系和托勒密的地心體系之間的一種調和性體系,主要理論是地球仍然在宇宙的中心,太陽與月亮繞地球公轉,但五大行星則繞太陽公轉。 明清易代后,官方將還沒來得及通行的《時憲歷》刪改至103卷,并由清朝順治皇帝將其更名為《西洋新法歷書》,于順治2年(1645年)頒行。康熙八年(1669年)后至清亡,中國的歷法一直大體沿用湯若望所訂新歷,延續至今,就是俗稱的“農歷”。 清康熙年間曾廢除《時憲歷》,使用《大統歷》,但《大統歷》誤差較大,幾年間出了不少差錯,于是重新起用《時憲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