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的毒性問題,曾經多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比如關木通的腎損傷事件、何首烏的肝損傷事件、中藥重金屬超標事件。那么,關于中藥的毒性,應該怎樣認識呢? 首先,對于毒性,中醫藥理論與現代醫藥理論的認識角度不同。 中醫角度看,藥物的毒性與功效,是其氣味偏性的一體兩面。所謂“有偏就有用”、“有偏就有弊”。這是認識事物的一種自然視角。一個人性子急,從好的方面理解,就是手腳麻利,效率高;從壞的方面認識,就是愛沖動,容易闖禍。一個人醉心于學問,從好的方面說,就是專注力強,能深入鉆研;從壞的方面講,就是不諳世事,固執己見。黃連大苦大寒,能清大熱,也最傷胃陽;附子大辛大熱,能回陽固脫,也能耗散心陽。 西醫角度看,毒性就是毒性,能對人體器官造成功能或器質性的損傷。人體各系統,都有可能受到藥物毒性的影響,比如心臟、胃腸、神經系統。無疾沒有系統學習過毒理學,但就有限的認識和臨床觀察看,其中有兩類損傷,帶有一定的普遍性,即對肝和腎的毒性。究其原因,所有的飲食物,包括藥物,排出體外最重要的兩個途徑,就是大便和小便。但凡從小便走的,必然會經過腎臟代謝;從大便走的,大都需要經過肝臟代謝。 因為兩種醫學對毒性的理解不同,在判斷藥物毒性的策略上,兩種醫學就采用了兩種不同的模式。 中醫眼里,具體的人,具體的病,需要具體分析。面對一個大熱的人和一個大寒的人,黃連和附子的毒性劑量明顯是不同的。對一個大熱的人,附子3克可能就有毒了;而大寒的人,可能30克、50克,甚至100克、150克,都看不到任何毒性反應,而只是在救命。 西醫采用的,是一種科學視角。科學視角里,不講人情,不關心個體,只有統一的研究對象。一種藥物,對受試者來說,有沒有毒性?對哪個臟器有毒性?用到多大劑量時開始有毒性?到多大劑量會致死?當然,致死量是靠動物實驗結果推算出來的。在這個毒理研究的過程中,大體不會考慮人與人之間的差異,甚至人與動物之間的差異。所以,疾病狀態下,這種藥的毒性劑量,也不會做出任何調整。因為,病人,無論生的是什么病,都始終是一個人,都屬于人類。而科學的結論,對人類這個群體都有效。 上面講的是判斷毒性的策略,中醫強調個體差異,西醫注重全體的邊界。這兩種不同的認識邏輯背后,其實是兩門藥物學科的發展歷史不同。 中藥學建立在幾千年臨床經驗的基礎上,對藥物毒性的認識,已經有了豐富的經驗積累,并掌握了基本的安全用藥范圍。作為中醫的從業者,在中醫診療思路的指導下用藥,基本都是安全的。 西藥學建立的基礎完全不同,主要不是經驗,而是實驗。新藥開發的過程,是先有化學分子式,然后生產,做動物實驗,毒性太大的,直接被剔除;繼而通過3期臨床實驗,進一步確認安全性和有效性;再終獲批后,才能量產投入臨床。這種藥品研制模式下,有上面對毒性的鑒定方法,就不稀奇了。 問題在于,對中藥的使用,尤其是中成藥,并沒有嚴格的標準。非中醫專業人士,包括許多西醫同仁,在并不了解中醫理論和中藥性情的情況下,亂用中藥的現象非常普遍。出現問題后,將問題全部推到中藥毒性上,由中醫藥背鍋,確實冤枉。 至于服藥時間長短的問題,純中醫視角來看的話,主要因病情而定,所謂的毒性(也就是中醫眼里的偏性),并不在主要考察范圍。此外,如何減毒增效,一直也是中藥研究的重要課題。傳統用法,中藥減毒,主要有兩種手段,一是炮制,二是配伍。以后有機會再詳講。 最后,7月1日,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局發布通知,對非中醫開中藥的現象,在政策層面做出了限制。以后西醫開中成藥,至少先要經過1年的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對中藥的安全使用,無疑是重大利好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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