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行, 即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及其運動變化,是歸納宇宙萬物并闡釋其相互關系的五種基本屬性。(1) 五行特性是古人在長期的生活和生產實踐中對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直觀觀 察和樸素認識的基礎上,進行抽象而逐漸形成的理性概念,是用以識別各種事物的五行屬性的基 本依據。“水日潤下,火日炎上,木日曲直,金日從革,土爰稼穡”是對五行特性的經典性概括。“木曰曲直”: “曲”,屈也。“直”, 伸也。曲直,是指樹木的枝條具有生長、柔和,能屈又 能伸的特性,引申為凡有生長、升發,條達,舒暢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木。”“火日炎上”:“炎”,是焚燒、炎熱,光明之義:“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熱、 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溫熱、上升、光明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火。“土爰稼穡”:“爰”,通“曰”:“稼”,即種植谷物:“精”,即收獲谷物。稼精,泛指人類種植和收快谷物的農事活動。引申為凡具有生化、 承載、受納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土。故有“土載四行”“萬物土中生”“萬物土中滅' 和“土為萬物之母”說。“金日從革”:“從”,眼也;“革”,即變革。是指金有剛柔相濟之性,金之質地虱剛硬,可作兵器以殺裁,但有隨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為凡具有沉降,肅殺。收斂等性質或作用的事 物和現象,歸屬于金。“水曰潤下”: “潤”,即港潤、需潤。“下” 即向下,下行。潤下,是指水具有滋潤、下行的特性。引申為凡具有滋潤、下行、寒涼,閉載等性質或作用的事物和現象,歸屬于水。 五行各自的特性,對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進 行歸類,從而構建了五行系統。事物和現象五行歸類的方法,主要有取象比類法和推演絡絳法兩種。取象比類法:“取象”,即是從事物的形象 (形態、作用、性質)中找出能反快本質的特有征象;“比類”,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屬性為基準,與某種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較,以確定其五行歸屬。推演絡繹法:即根據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歸屬,推演歸納其他相關的事物,從面確定這些 事物的五行歸屬。中醫學在天人相應思想指導下,以五行為中心,以空間結構的四方一位,時間結構的五季或四時,人體結構的五臟為基本框架,將自然界的各種事物和現象以及人體的生理病理現象,按其 屬性進行歸納,從面將人體的生命活動與自然界 的事物或現象聯系起來,形成了聯系人體內外環境的五行結構系統,用以說明人體以及人與自然環境的統一 。五行相生, 指木,火、 土、金、水之間存在看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促進的關系。相生次序是:本生火,火生土,土 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系。《難經》將此關系比喻為母子關系:“生我” 者為母,“我生”者為子。五行相生,實際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 五行相克,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者有序的遞相克制、制約的關系。相克次序是: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本。在五行相克關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 “我克”兩方面的關系。《內經》 把相克關系稱 為“所勝”“所不勝”關系:“克我”者為“所 不勝”,“我克”者為“所勝'。五行相克,實為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克制和制約。指五行之間既相互資生, 又相互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摧動事物同穩定有序的 變化與發展。五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面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發展。五行相乘,指五行中一行對其所勝的過度制約或克制。相乘的次序與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 金乘木。導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兩種情況:一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過于亢盛,對其所勝行進行超過正常限度的克制,產生相乘,如木亢乘土等。二是五行中某一行過于虛弱,難以抵御其所不勝 的正常限度的克制,產生相來,如土虛木乘等。五行相侮,指五行中行對其所不勝的反向制約和克制。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 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導致五行相侮的原因有二: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過于強盛,使原來克 制它的一行不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產生相侮,如木亢侮金等。二是五行中某一行過于虛弱, 不僅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勝的相侮,如金虛木侮等。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兩種情況,屬于五行之間相生義系異常的變化。母病及子: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累及其子行,導致母子兩行皆異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規 律是:母行虛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終致母子兩行皆不足。子病及母:指五行中的某一行異常,影響到其母行,終致子母兩行皆異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規律有三種: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結果是子母兩行皆亢盛,一般稱為“子病犯母”;二是子行虛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整致子母俱不足:三是子行亢盛,損傷母行,以致子盛母衰,一般稱為“子盜母氣”。編輯:青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