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的今草使轉靈動,點畫放縱,筆勢流暢遒逸。雖然王羲之筆勢的連屬飛移多體現在一字之內,但其所呈現的,是神采上的貫通,而非形式上的連屬,即是唐太宗所謂的‘狀若斷而還連’。這樣,章草書體字字獨立的形態與今草書體流暢縱逸的筆勢,這看似不協調的兩端,在王羲之的今草書中得到了融匯貫通,別出新貌。 草書之需要法,一是指草書本身的書寫規律,再是指草書應以正書為基礎。東坡說:[書法備于正書,溢而為行草。未能正書,而能草書,猶未嘗莊語,而輒放言,無是道也。]這里的[正書]應指楷書。因為書法發展到楷書,各種筆法已具備,今草書法是從楷書演變過來的,所以將楷書當作草書基礎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說篆書、隸書同樣是草書的基礎,也應當是合乎理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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