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受彤,生卒年月不詳,字彥伯,廣西臨桂人。舉人出身,清光緒十二年(1886)任欽州知事。光緒十四年(1888),欽州改直隸州隨晉升知州。李在任期間,遷移書院,獎勵文人,以禮耆者,受到好評。唯其施政,崇尚刑威,對大小盜賊,多施重刑,民多敬而生畏。 光緒十二年,李受彤奉命隨清政府欽差鴻臚寺卿(外交官)鄧承修、道臺王之春與法國勘界代表狄隆、海士勘定中越國界。但因法方海土于海寧被越人殺害,狄隆怕死繞道中國云南于光緒十三年(1887)1月才到達芒街。此時法軍已越境搶占我國江平、長山、八莊等地,陳兵威脅,設置勘界障礙。在中法雙方會談和勘界上,法方態度傲慢無禮,要求強占我方土地,我方不卑不亢,據理力爭,寸土不讓,使法方理屈詞窮,退了下來。經過4個多月的會談,由于法方無理胡鬧,界務尚未取得進展。光緒十三年,清政府以“議久未成,別生邊釁”為由,召鄧承修回欽州候旨,不久回京。界務交由地方立界總辦三品銜知州李受彤和防城知縣與法方立界總辦五畫官厘伊、四畫官阿林進行。會談間,李受彤秉承國家領土完整、寸土不讓立場與法方開展艱苦斗爭,在當地人民的支持下,收復法軍強占的邊境江平、八莊等地。并從竹山循北侖河至灘散、垌中立下數十塊中越兩國界碑,并于光緒十九年(1893)簽約,確立中越邊界。李受彤不辱使命,完成勘界任務。不久離任回籍。 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和法國在天津簽訂《中法越南條約》。次年(1886年),清政府派員與法國勘界使臣狄隆會勘中越邊界。清光緒十六年(1890年),由當時的欽州知府與法國官員共同簽署了“界約”,于此立石約界,故稱“大清國一號界碑” 一號界碑 大清國一號界碑位于北倫河口的竹山港,這塊因長年日曬雨淋而益顯滄桑的巨石,就以這樣崛強的方式屹立著,界碑上莊嚴雄渾的“大清國欽州界”幾個大楷透著一股不可侵犯的凜然正氣,向每一個游客訴說著100多年來的每一段歷史。 1885年6月9日,清政府和法國在天津簽定的《中法越南條約》,條約規定,兩國邊界自竹山起界,循北倫河自東向西,以河心為界線。防城港市與越南的邊界線,從竹山的北倫河口至峒中的北崗隘,長200多公里,全段以石碑為標致,共立1至33號界碑。其中以河為界的,雙方各于已方河岸相對立石,以山為界的則雙方共立一塊界碑,一面書“大清國欽州界”(當時防城屬欽州府轄),一面書“大南”(即越南)。 勘界期間,法國殖民者謊稱白龍尾、江平一帶沒有中國官員和哨所,公然制造事端,三次派兵大規模入侵。沒落的清王朝,武器裝備上的巨大差距只有從參戰人員的數量和勇氣上彌補。手執短戟、利刃的中國軍民一次次在敵人槍口下沖鋒,終用熱血和生命挫敗了敵人的圖謀,然而換來的,卻只是屈辱中的和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