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假借 《說文解字·敘》:“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 【解釋】:假借是對語言中還沒有文字記錄的詞,不另造新字,而是根據發音,從已有文字中選取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用以寄托所要表達的意義,如:令、長。 令,甲骨文( 長(zhǎng ㄓㄤˇ),甲骨文( 實際上,許慎所例舉的“令”、“長”并不是典型的假借字。比較典型的假借如“乞”(本借“氣”表示)、“夕”(本借“月”表示)、“韋(環圍,包圍)”(借用作表示熟皮革),以及“其('箕’本字)”等。 因為有些詞(主要是虛詞)或意義(特別抽象),無法或沒有必要以形象的方式(字形)恰當地表示,所以就變通地借用已有文字中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或引申其義)來表示,這就是“假借”的實質。 假借是純表音的造字法,它本身不產生新字形,所借字的形體與所要表達的意義不必有聯系。 不產生新字形不意味著不是“造字之本”。文字是記錄語言的符號,所謂“造字”,無非是給語言中的詞制定一個記錄符號,一個詞原來沒有記錄符號,現在有了,只不過是“克隆”的而已。 六、轉注 《說文解字·敘》:“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解釋】:對于轉注的理解,歷來意見不一,爭論很大。原因是許慎的理解有誤,結果造成后人都在許慎設下的窠臼中打轉轉,終不得其解。 其實,“轉注”的正確表述應該是: 轉注者,形隱義遷,附麗性名,西→棲(棲)、其→箕是也。 意思是說:一個字(主要是象形字)的形體發生訛變,已不能因形示義,或主要借用作表示你義(一般是抽象的副詞義),其本義遂又另加形符或聲符構成一個新字表示。 而許慎所例舉的“考”、“老”,根本就不是轉注字,在甲骨文中,“考( 再比如,后人所例舉的轉注字:顛-頂、走-趨、逆-迎、追-逐、諷-誦等,從造字的角度講,沒有任何意義。 下面,看看“西→棲(棲)”、“其→箕”是如何“轉注”的。 棲(棲):本字為“西”,甲骨文( 箕:本字為“其”,甲骨文( 由前文的介紹可以看出,作為“造字之本”的“六書”理論體系,是相當完備和科學的: 象形、指事是“依類象形”的“文”,是漢字的基礎和構造材料,具有精準的模塊性和強大的構建功能。 會意、形聲、假借、轉注是“形聲相益”的“字”,是漢字的主體和形象展示,表現出了極高地標準化與規模化(會意、形聲)、個性化與差異化(假借與轉注)水平。 象形、指事、會意負責創造出表示漢語中所有音節的形體,而豐富多彩的、千差萬別的意義則由“形聲”來表現。所以所有漢字的形體構造,盡出于此四者;而特殊的、后續的的問題則交由假借、轉注來處理,概不使之闕如。 掌握了“六書”,就掌握了漢字的構形規律,對于漢字的認知,就可以做到“望文生意”,一目了然。 但是后世特別是近世學者認為,“六書”不可能是什么“造字之本”,因為漢字不是由誰預先設定好了模式再據以創造出來的,“六書”是漢字發展到一定階段,人們分析和概括漢字形體構造規律的產物。我們認為,這是同對漢字起源的認識聯系在一起的一種誤解。 第一,創新規律研究表明,任何一項大的創新成果,無一不是在預先設定的目標、原則、框架的指導和規范下完成的。漢字的產生作為古人的一種大型的自覺的創造活動,豈有倒果為因之理?至于“六書”方法是否同時出現,這并不影響“六書”“造字之本”的地位,因為不管具有哪一“書”特征的漢字何時出現,作為一種自覺地創造活動,那一“書”所表示的方法原則,一定先于其產物——該“書”特征的漢字而存在。否則,數以萬計的漢字的形體結構就決不會如此地成體系,“六書”其“書”,也絕不只是“六”數。 第二,我們今天所能看到的最早的漢字是3300多年前的殷商甲骨文,它是一種成熟的文字體系,完全符合“六書”原理。這說明,甲骨文不是零星產生的集合,“六書”原理在甲骨文中已經確立。 第三,由《周禮》記載可知,至少在2800多年前的我國周代社會,“六書”已經是作為蒙童習字的基礎知識來傳授的。對此應該理解為:“六書”是和漢字同時傳下來的。正因為如此,所以古人的漢字教學是先教“六書”,掌握了“造字之本”,學習起來漢字自然能提綱挈領,直見真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對照今人漢字教學中的死記硬背和歪批三國式的解釋,不禁令人感慨系之。 第四,通過現代比較學的研究發現,古代西亞的丁頭字和北非的圣書字,也同樣具有“六書”原理,這說明,人類創造活動中的思維運動是相通的,“六書”是人類對客觀規律的認識和概括,是指導文字創造的普遍原則和方法。 對于“六書”理論的科學性和完備性,后世特別是近世學者也多有苛責甚至全盤否定。我們認為,這是其自身思維片面性的表現。 一方面,是對“六書”的性質(“造字之本”)和地位(分析、認識漢字的基礎)認識不足,又沒有深究漢字的形體結構何以如此地成體系。 另一方面,由于漢字產生以后,形體不斷改易,特別是隸變及其后的簡化,一味地求簡趨約,導致很多俗簡、訛變字的產生,使其形體構造完全偏離了“六書”。對于這些現象與“六書”的關系,不能有一個正確、全面的認識。豈不知,漢字的形體結構之所以如此地成體系,就是因為漢字是在“六書”理論的指導下系統創造的;而隸變以后的俗簡、訛變字的形體結構之所以雜亂無章和不知所云,也恰恰是因為沒有構形理論的指導而又不懂“六書”原理所致。這也反證了漢字起源的倉頡造字說,因為漢字不是一群“烏合之眾”。 由于整個漢字系統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所以漢字的形體構造基礎也沒有變,當然,“六書”做為“造字之本”在整個漢字系統中的地位也不會變。這就是為什么后世學者在對漢字形體構造規律的研究中,雖然提出了種種新的理論、觀點,但其價值和影響無一出“六書”其右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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