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上,琉球群島曾長期屬于中國的勢力范圍,距中國沿海的上海、寧波、溫州約700多公里。日本對琉球群島的非法吞并,并沒有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但是,100多年來,琉球群島的歸屬問題似乎已經被世人遺忘。 琉球與中國的淵源 唐宋時期,琉球就與中國保持著貿易往來。明朝時期明太祖朱元璋派楊載向琉球三國發布詔諭,隨后,三國先后向大明朝貢,朱元璋同時也派遣了福建三十六姓善于造船航海的工匠到達琉球。1429年,“中山國”統一琉球,中山國國王被明政府冊封為琉球王,就此確立了琉球王國與明王朝的藩屬關系,琉球每一代國王都需要接受來自明王朝的冊封。 琉球王國與中國在政治經濟方面交往十分密切,中國文化也大量傳播至琉球。年明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開始派其從子及大臣來華,請求肄業國學,得到明廷應允。據記載,在洪武、永樂 、嘉靖 、萬歷年間,計有11批琉球留學生來學習中國文化 , 其中包括名叫“魯妹”、“生姑”的兩名女官留學生,她們都是貴族子弟。 康熙賜予琉球國的牌匾:中山世土 及至清代,對琉球派遣留學生來國子監求學者,更有了具體規制,且提供的條件與國內無二,天氣寒冷的時候供給條件更加的優越,一年四季提供“褂、衫褲 、靴帽被褥咸備, 跟從的人皆有賜,每月又給紙筆銀一兩五錢”。清康熙十二年琉球開始建文廟,十八年建明倫堂于文廟內,稱學府。咸豐年間琉球與美、法、荷等國立約時,也是用的中國年號和文字。直到當代 , 沖繩人除了過西歷的元旦外 , 還保留著”舊歷年除夕”、”清明節拜祖掃墓”、”端午節賽龍舟”、”中秋節賞月”等習俗。由此可見,中國文化對琉球影響之深廣。 以上說明,在明清500多年的時間里,“中琉”既存在著宗藩關系,也發展了良好的關系。琉球雖為中國的藩國,中國卻從來沒有對琉球進行軍事侵略、政治統治、經濟掠奪。這與帝國主義對其殖民地的統治有根本性質上的不同。 日本吞并琉球群島始末 由于具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琉球逐漸成為中國和日本之間的海上貿易要道。通過交換中日兩國物產,琉球從中獲取了巨大的利益,同時也引來了日本的覬覦。1591年,豐臣秀吉借口入侵朝鮮,派諸侯島“津氏”向琉球提出出兵贊助,希望其贊助日本金銀糧餉,幫助其征戰。豐臣秀吉還以“若不奉命,則先滅汝國,玉石俱焚,汝當好自為之”等加以威脅。令日本沒有想到的是,琉球國王將此事稟報明朝,并對日本的要求加以拒絕。這次琉球危機的化解在主要于明王朝的強大以及琉球國王的明智,同時也在“日本”心中種下一根刺,推動了后續事件的發展。 豐臣秀吉 明治維新后的日本國力大增,立刻推進外擴張計劃,在其“大陸政策”中就明確表示想要奪取臺灣,由此可見,一旁的琉球也被列為囊中之物。 1874 年 ,日本以琉球國及日本北中州兩起船難事件作為借口出兵臺灣 ,這次事件是對我國領土主權的一次嚴重侵犯。經過幾個月的斗爭和辯論 ,于 1874 年 10 月 31 日簽訂了《北京專條》。條約中雖然只字未提琉球 ,但在戰爭的爆發及《北京專條》的醞釀和簽訂 ,一直都貫穿著琉球主權問題的爭論。 早在“日臺戰爭”發生的前一年,日本就以換約為名于訪問中國,進而窺探中國的動向和虛實。此次會晤,中國明確表示琉球是我國不可侵犯的主權,盡管日本詭辯琉球曾是它的附庸,妄圖以談判和脅迫的方式讓中國放棄琉球的主權,但清政府也明確地表示不肯放棄對琉球的主權立場,這次的琉球爭奪之戰,日本以失敗告終。而正在這時 ,國內形勢的變化 ,也使得日本想發動一次戰爭 ,攫取琉球也便理所當然地成為日本侵臺的目的之一。 1874 年侵臺事件后 ,日本已在條約上占得了獨自對琉球的主權 ,便明目張膽地于 1875 年 5 月命令琉球番王晉京 ,斷絕同清朝的朝貢關系 ,向日本派遣琉球留學生 ,并派軍隊駐扎琉球 。 光緒初年,朝鮮國王李熙年幼,他的父親大院君李昰是應攝政。大院君是個十分守舊的人,因厭惡日本的革新,所以拒絕與日本往來。日本國內的一眾舊諸侯武士提出“征韓”。這種“征韓”運動,除了朝鮮不與日本往來外,還隱藏了日本想要擴張的勃勃野心。 朝鮮當時還屬于清朝的藩屬國,于是日本一面派黑田清隆及井上率艦隊到朝鮮去交涉通商友好條約,一面派森有禮來北京試探宗主國中國的態度同時避免中國的阻抗。森有禮與我們的外交當局大起辯論。我們始終堅持朝鮮是我們的屬國,如日本侵略朝鮮,中國就絕不能坐視不管。森有禮則辯說中國在朝鮮的宗主權是有名無實,因為中國在朝鮮不負任何責任,就沒有權利管理朝鮮的事物。 黑田與井上在朝鮮交涉成功,他們所訂的條約承認朝鮮是獨立自主的國家,這就否認了清朝的宗主權,清政府此時應該提出抗議,然而,清政府并沒有這樣做;按照中國的傳統觀念,只要朝鮮承認中國為宗主,已然足夠,第三國的承認與否無關宏旨。日本對朝鮮的干預實際上是試探清朝對藩屬國的重視程度。 此后,日本又命琉球接受內務省管轄,租稅上繳大藏省,將其納入日本內政的軌道。且命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號,不再向清政府入貢,此時的大清朝,光緒登基,國力衰微,已經無力顧及藩屬國的事了。次年,日本在琉球設立警察和司法機構,直接實行殖民統治。 雖然兩次事件之后,琉球王都派了密使請求清朝幫助,然而清政府對此事并不十分重視。清政府駐日公使何如璋奉命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與日本進行了交涉并嚴正抗議,但是日本政府摸清了清政府的懦弱本性,而日本實力也在逐漸加強,因此無所忌憚。日本為了避免琉球問題國際化,加快了吞并琉球的步伐,正式改琉球為沖繩縣,任命鍋島直彬為首任沖繩縣知事(縣令),宣布琉球廢藩置縣,完成所謂的“琉球處分”,將琉球強行并入日本,并以武力拘禁了琉球國王,強迫其移居日本。至此,日本終于完成對琉球的吞并,琉球就此亡國。 琉球復興運動的挫折 自1879年琉球滅亡至1885年間,大量琉球人流亡中國,開展“復國運動”。他們以福州、北京、天津為據點,向清朝總理衙門、禮部和重臣李鴻章、左宗棠等呈遞請愿書28份,明確要求清政府就琉球問題向日本交涉。 日本外務卿井上馨認為為順利與列強進行修改條約的談判,就必須先和中國進行修改條約的談判。在這一想法的驅動下,井上馨積極地利用當時中日之間對琉球問題的糾紛,展開了目標為修改 《中日修好條規》的外交談判。日本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分島、改約”案,即琉球群島的北部和中部島嶼屬日本管理;琉球群島的南部諸島如宮古島、八重山,則歸清政府管轄。作為交換條件,中國應修改日清通商條約,允日享有最惠國待遇。據此,清政府總理衙門大臣沈桂芬等人與日方進行商談,1880年10月28日草簽了《琉球條約》及《酌加條款》。對于日本政府來說,《分島改約》談判的進行 是以國家利益為前提的。 琉球王國官員再三訴愿表示二島土地貧瘠,無法生存,萬不可接受。琉球義士林世功在北京總理衙門前自殺表抗議。林世功的自殺給以清廷很大的震動,清政府拒絕在談判條約上簽字,協商破裂。清廷的變卦使日本外務卿井上馨十分不滿。當時清俄正在就伊犁問題陷入爭執,日本趁機施壓追究清方拖延簽字的責任,但在李鴻章的影響下,總理衙門并未作出回應。 可是隨著清俄伊犁沖突越來越白熱化,俄國陳兵于東北和西北邊境,清朝不得不暫時擱置琉球案,這又進一步助長了日本囂張的氣焰。 甲午中日戰爭后,清朝戰敗,割讓臺灣及澎湖列島給日本,此刻更加無暇顧及琉球了。琉球群島就這樣被日本收入囊中了。 ——— EN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