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旅社 圖 1:大千旅社舊照 海后路春光酒店舊名“大千旅社”。創辦于20世紀30年代,其時旅社情況大略如次: 商號:大千大酒店 創立沿革:廈門為通商大埠,商業繁盛,甲于全省,近且新興都市,為華洋往返必經之地,對于大規模之旅社,尚屬不多,致千里重洋跋涉之各界士女,每苦無舒適棲身之所。該店主人有鑒及此,為欲使各界往返便利起見,不惜巨資,特創辦于本埠海后路。周圍二百余方丈,開幕至今四周年,設備極甚完美。 基金:國幣80萬元 營業種目:旅社、中西大菜、各色煙酒 地址:廈門海后路 創辦者:曾仰望 成績概況:逐年均有盈余 特種要項:該店地居海濱,交通便利,居住事宜,招待周至,自建5層大廈,房間百余號,為現代最新式之設備,單房2元至10元,一律7折計算,為廈門唯一之大酒店。[1] 圖 2:《廈門名勝攝影大觀》大千專頁 大千開山者,實為曾仰望之父曾上苑。 曾上苑,杏林曾營鄉人。年少家貧,下南洋謀生,從業米行,竟至發達而成緬甸巨富。清宣統三年(1911年),曾上苑因捐資助學被閩浙總督松壽奏報朝廷,請求褒獎。奏文道:緬甸中華商會議員、仰光中華學堂董事曾上苑,“于本年三月間,由仰光教育總會派遣回閩調查學務。因閩省城中等商業學堂擬附設華僑商業學堂經費不敷,特為捐助七兌洋銀二千元”。所謂的“七兌”洋銀,是當時潮汕地區發行的紙幣,曾上苑捐出的二千七兌銀,據松壽說,可折合庫平銀1365兩有余。松壽說,曾氏雖稱“不敢仰邀獎敘”,但朝廷卻不能埋沒他“急公好義之忱”。根據朝廷往例,建議“由俊秀給獎監生,并加道員職銜”。即授予平民出身的曾氏以監生學歷,并享受道員的政治待遇。文末朱批:“該衙門議奏,欽此。”[2] 1919年,曾上苑“攜巨資返鄉,定居鼓浪嶼安海路38號,建西式別墅數幢。曾上苑積極參與閩南交通運輸等公共事業建設,相繼投資創辦廈門電燈公司、自來水公司、民產公司、東方汽水廠、漳嵩汽車運輸公司。1930年,發起創辦同馬灌角汽車路公司,擁有汽車8輛,每日自同安經馬巷至小盈嶺往返18班次,自同安經灌口至角尾往返8班次,緩解了閩南沿海地區商旅不便的間題。斥巨資在輪渡海濱建造一座功能齊全、高檔豪華的四層大樓,即大千旅社,名噪一時”。[3] 樹大招風。風頭勁健的大千旅社,卻為曾氏引來禍端。1934年3月17日夜,曾上苑遭匪徒綁架。消息傳出,瞬間成為社會頭條。事后,據曾上苑本人向報界透露,事件之過程如: 3月17日晚曾氏由大千旅社出,欲乘自備汽船渡鼓回家。已有二陌生人在船,稱為司舵、司機友人,想搭船渡鼓。船至中流,忽見汽船后拖一小舢板。頃刻,舢板內躍出4人,執有器械。4人躍上汽船,控制住曾與司舵、司機。汽船改道往大嶼方向馳去。船抵大嶼,登岸,已有20余人守候。在草寮中,蟄伏三晝夜。20日晨,一行人分乘三艘帆船,行徑崩坪尾、過寶珠嶼,至吳灌(鰲冠)登陸。再經新垵、下洋(霞陽),行走山路,最后抵達同安、長泰交界的天柱山。山居4日,有4名匪徒日夜看守。曾氏窺見其中有一人,常受同伴欺壓,似乎可為內援。于是“托其轉央其兄為線人。并告以果得脫,當重酬。得其同意,其兄乃為予帶書至廈”。曾氏長子曾仰望得信之后,26日晚趕至同安,向駐軍請求派兵解救。駐軍當即派兵一連,約150人,由線人為向導,27日午前趕到天柱山。“時眾匪外出,留守者僅二匪,為報線二人紿(騙)出擊斃,予遂被救脫險”。[4]此后的事,報端又有報道: 大千旅社東曾上苑,自由同安脫險返廈后,客有往訪者,其家人輒以病辭,及戚親非最密切者,亦不獲見其一面,故外間遂多認為曾果患病,實則曾于返廈之越日,已乘輪遠渡重洋,仍過其“番客”生活矣。[5] 倘若只有飲食住宿,偌大的大千洋樓就太平淡了。能讓大千名聲鵲起的,還靠它頂層的“黑貓舞場”。 自打廈門開放為商埠,娛樂精神便日漸滲入島民細胞。1928年鼓嶼已有營業性舞場之設: 廈門鼓浪嶼近亦有跳舞場一所,附設于“美國旅館”之中,租金每月170元。主辦者為上海銀行界名人黃奕住君之公子。該場自開幕以來,營業極佳。每晚收入,可達700元之多。開銷而外,尚可余數百元。緣廈門之有舞場,以該場為最早,且至今尚無繼起者。[6] “幸運”衰落,“黑貓”“蝴蝶”竟起。二家都從事舞業,東家也都是臺灣籍民。黑貓之狀況為: 查黑貓舞場之舞女,多聘諸上海、日本、菲律賓、臺灣等,有名舞星一供翩躚起舞。門票概免,一元三跳。其營業時間每日下午9時起至2時止。其外,冰水茶煙約須5角以上。但逢每星期三、六、日,7時起9時止,開茶舞會。唯于星期三茶舞會后,是夜由10時起至12時止,特舉行黑燈舞,并有獎品,以資鼓勵。每月又有舉行一次化裝會,助一般舞客之興趣。現該舞場經理曾金猬為謀營業發展,擬擴大場所,設計種種新式布置,完全改良現代化之用具。另有加聘各地最著名舞女,現設有菲律賓樂團伴奏。[7] 所謂的“一元三跳”,即是購買一元錢的舞票,即可與舞女共跳三支舞曲。舞女再憑舞客所給的舞票,兌換報酬。有些舞客跳得抽風了,一跳數票的事也不少見。 黑貓的競爭對手蝴蝶舞場,設于思明南路的南星樂園頂樓。南星樂園是當時廈門為數甚少的五層樓房,“樓上可演京班電影,又設旅館、跳舞場、中西餐館等,破天荒用電梯升降”。[8]這等電梯,遂成為當時的廣告噱頭。 蝴蝶在思明南路,地處市中心,舞場面積,可容舞客一二百人,樂隊六名,均斐列濱(菲律賓)人。演奏歌曲,尚可一聽。舞女計有上海、臺灣兩幫,總數卅余名。申籍以空谷蘭、華美云、金蕙芳、朱飛媛、崔賽蓮,姊妹等色藝較佳,臺灣中以招弟、金弟最為出色。金蕙芳曾受過中等教育,文墨頗好,人亦和氣,尤擅歌唱,《夜來香》《人面桃花》兩闋尤為拿手好戲。每歌此曲,掌聲雷動,風頭極健,有廈門舞國歌后之譽。該場人才完整,招待周到,場主又善經營,上月由一元三跳,為五跳,坐臺五元,茶類三角,每逢星二四六日舉行茶舞,奉送茶點營業方針,顯然系在模仿上海。[9] 圖 3:南星樂園舊照 其時,覬覦廈市舞業市場的也大有人在: 廈門舞場有蝴蝶、黑貓兩家,雖然設備尚稱完備,但苦于每元三跳,價格過昂,經濟情形稍次者只好望洋興嘆。最近有人計劃在中山路大華飯店籌設一個較大眾化的舞場,資本預定一萬元。場即設在該飯店六樓。舞女方面,將聘上海和臺灣各若干人,并以住在該飯店之舞女為練習舞女。舞票為謀大眾化,法幣一元可買六張,萬一因特殊原因,營業性質之舞場不克實現,則將在三樓,設一非營業性質之舞場,不備舞女,不雇樂隊,而以留聲機代之。這個舞場的設立,乃為便利旅客起見。凡該飯店旅客,自攜伴侶或征召妓女者者,都可以在場中翩翩起舞。咖啡一杯只收兩毫,其余酒菜等物都照該飯店定價出售,當然最大的目的,還是想于酒菜和飯食方面增加飯店本身的營業收入。[10] 作涉足其間之想的,還有新興的“廈大旅社”: 廈門舞場有蝴蝶、黑貓二家,營業尚不惡。最近廈大旅社東洪雪堂,亦注意及此,特將六樓加蓋,改設舞場,設備華美,布置整潔。日前以其妻招治名義,呈請駐廈門日領署準予設立舞場,供人娛樂。蓋洪之廈大旅社,系以招治名義向日署備案也。惟日領則予以駁回不準。洪復以其友名義,向法國領事署請發舞場營業執照,法領花芬嫩又批駁不準。[11] 時局動蕩,舞場遇冷。1937年中日交惡,日僑撤離,黑貓舞場宣告關張。等得1938年廈門淪陷,臺民曾金猬重返廈門,昔日舞池卻已花落別家。 市內之正式舞場,唯蝴蝶與羽衣兩處。蝴蝶經營已久,而羽衣可謂新進。各場舞女有二三十名之數。該兩號立場實有些不同。蝴蝶近于應付華方,而中日兼顧,址在思明南路(甕菜河),經理鄭德銘,三樓咖啡館,四樓舞場。舞女概屬滬女以及臺灣與本市之女性。羽衣多日女,而臺灣女性亦有之。址在海后路大千旅社四樓,石川兵馬氏個人經營。于二十七年十一月三日開業。各場舞客絡繹不絕矣。[12] “蝴蝶舞場”故名依舊,但所在的南星樂園卻變名“大千娛樂場”。1941年出版的《新廈門指南》如此言曰: 該場在本市思明南路(甕菜河),于民國二十八年七月開辦。其創設主旨,乃在于以高尚娛樂,謀聯絡地方紳商各界情感,藉共策發展。一面輔助地方繁榮,振興市面建設,期達到整飭地方秩序,擁護民生安樂。及二十九年八月,復再改組內部,加強規模,推舉曾遜臣為董事長,以及董事若干人。經理辛玉琮。自是,機構益加堅實,成績日著。……[13] 圖 4:“大千娛樂場”廣告 娛樂場“成績”的背后,卻是無盡的罪惡: 該場主要業務為經營特種賭博,如天九、三中寶、八面仔、番攤等,種類繁多。賭場內設煙具,供人吸食鴉片,以廣招徠,因此生意日旺。該賭場從中課水,每月獲利多至百余萬元。以半數捐獻偽市府為經費,余由股東及伙計分得。查敵偽設立大千娛樂場,旨在毒化我民眾,意志薄弱之青年沉溺煙賭,不知凡幾。[14] 娛樂場之罪惡,鐘文獻的《廈島淪日百詠》可以為證: 開場誘賭害民深,刻剝脂膏本異心。欲得虎倀為號召,故羅敗類舊紳衿。 [自注]偽敵大千賭場經理先用吳石卿,繼用曾遜臣,其他重要人員俱是廈島故家,坑害同胞罪不容誅。[15] 圖 5:“南星”今景 抗戰勝利,百業復蘇,廈城舞業重整旗鼓。其時打出旗號的舞場有百樂門、仙樂、國泰和好萊塢4家。“一個在青年服務社樓上,一個在大夏旅社樓上,一個在大千樓上,一個在思明南路以前南星戲院的舊址”。[16]設在大千的叫“仙樂”,繼而又改稱“復克”,門面改賣咖啡。棄舞從飲,全市舞場皆然。此事皆拜時下“禁舞”所賜。 (民國)三十五年六月中旬市政府突下一張禁令,說奉省政府命,以跳舞為奢侈娛樂,糜爛青年生活,而專業舞女中,多充斥淫娃蕩婦,破壞風紀,莫以此為盛,特加嚴厲禁止。舞廳的經理、大班、洋琴鬼,接奉這道命令,雖然也曾一時如喪考妣,但他們有的是偷天換日的本領,停止營業不到一星期,地下舞廳產生了。他們掛著“酒樓”“咖啡室”的招牌,暗地里仍是蓬篷拆拆。當時警察局,曾為這事大傷腦筋,遂重申嚴令,從事破獲。于是,他們不得不暫停營業了。這時,舞女慌了,大班慌了,洋琴鬼慌了,急急忙忙組織了一個請愿團,由五六位紅舞女代表,晉謁市長黃天爵、社會科長丘啟明,并招待新聞界,請求設法救濟,并請代為解決職業問題。然而,禁令是一問題,救濟又屬另一問題,結果是“不準所請”。 碰巧在剛要禁絕的時候,海上忽來一只美國軍艦。大家知道,洋鬼子的腳底是滑溜的,到達一個都市,沒有舞跳,比坐牢還苦。這時當局為順應英、美、菲使館的要求,為“維系國際友誼”,乃在嚴令的條文下,加注了一條:“為適應友邦人士需要,國際聯歡社每星期六準開一次茶舞會。”于是,一般舞男舞女,便群趨于國際聯歡社(即前仙樂舞廳)。 由于國際聯歡社“周末茶會”的按期舉行,惹動了商人們的生意經。漸漸的,各舞廳又復活了,不過所不同的,是變成地下舞廳。這時,偏巧當局財政收支不平衡,為了多收一點娛樂捐來挹注,也就半閉著眼睛任他們去干。于是,由秘密而成公開,蓬拆之聲,日夜不輟,只不過人們不能看到有“舞廳”或“舞場”字樣的招牌罷了。這樣熱鬧了近半年,不知是誰向省里告了一稟,省主席劉建緒大為震怒,嚴下手令,徹底禁絕。于是便于去年夏末又宣判了“死刑”。[17] 與禁令“捉迷藏”的,除各色“咖啡廳”外,還有“海關俱樂部”“軍民體育會”等等。甚而至于,地下舞會登上地面。1949年4月報章消息: 這幾天來,舞場蓬拆拆的生意非常好,但“門票”的收入卻非常壞,成了一個反比例。頃據市商會負責門票方面之經手人云:最近發現大批流氓白票入場,非但耀武揚威,而且時常肇事。軍警雖然均在場監督,但也無可奈何。又另有一批公務員,佩有徽章者,均不買票。門警稍予理會,即遭惡罵。聞主持門票之有關方面,擬電請憲兵團加派人馬監督。否則“收入很少”,將來駐扎本市的軍憲警副食,將無法供應。[18] 是年8月,《江聲報》消息: 時局緊張聲中,本市盛極一時的舞場,已步入蕭條的境地。公子哥兒們在烽火漫天的今日,亦無心蓬拆拆了。最近本市麗池等舞場紛紛呈請軍副差補會,請減輕軍副的負擔數字,否則行將閉門。[19] 鬧騰多年的“蓬拆拆”,真的要停歇了。 圖 6:昨日“大千”,今日“春光” [1]《廈門名勝攝影大觀》,1935年。 [2]《閩浙總督松壽奏僑商曾上苑捐學請獎片》,《內閣官報》宣統三年九月,《內閣官報分類合訂本》。 [3]《廈門華僑紀事》第214頁。 [4]《廈門被綁華僑曾上苑脫險記》,《申報》1934年4月1日。 [5]《曾上苑遠走高飛》,《昌言》1934年4月19日。 [6]民德:《鼓浪嶼之幸運舞場》,《中國攝影學會畫報》1928年第4卷第166期。 [7]《最新廈門快覽》食宿游覽跳舞場,1935年。 [8]《最新廈門快覽》廈門市街。 [9]《廈門舞市》,《跳舞世界》1936年第1卷第11期。 [10]《廈門將新開跳舞場》,《電聲(上海)》1935年第4卷歲暮增刊。 [11]《舞場鼎足而三難》,《廈門大報》1936年5月13日。 [12]《新廈門指南》娛樂舞場。 [13]《新廈門指南》娛樂。 [14]《閩臺漢奸罪行紀實》辛奸玉琮。 [15]鐘文獻:《廈島淪日百詠》坑害同胞。 [16]《廈門舞場辭典》,《廈門日報》1947年12月18日。 [17]《廈門“秘密”舞廳前赴后繼》,《周末觀察》1948年 第5卷第5期。 [18]《舞場是廈門縮影》,《廈門大報》1949年4月19日。 [19]《本市舞場步入蕭條》,《江聲報》1949年8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