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對方已婚,還是對其引誘,導致對方禁不住誘惑和自己發(fā)生婚外情。最終對方的家庭被搞得雞飛狗跳,大人鬧孩子哭,老人嘆氣,鄰居恥笑。那么對方的家人在憤憤不平、咬牙切齒之際,也會想到一個現(xiàn)實的問題。 破壞別人家庭的人有罪嗎?能否去法院起訴他? 破壞別人的家庭有沒有罪?這是一個比較籠統(tǒng)的問題。實際上破壞別人家庭有很多種情況,趙律師這里給大家分別講一下。 破壞別人家庭,比較清晰的有兩個罪名。 第一個,破壞軍婚罪。 明知是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卻還是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涉嫌破壞軍婚罪。因為軍人是我國特殊人群,拋家舍業(yè)的在外駐守、拼著命,流著血,所以軍婚必須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軍婚的人一旦被定罪,當事人要負刑事責任,刑法規(guī)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個,重婚罪。 明明自己有配偶,卻又與他人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還是與之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涉嫌重婚罪。重婚行為一旦被定罪,當事人要負刑事責任,刑法規(guī)定,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當然,現(xiàn)實中也有本身已經結了婚有配偶,卻還是和軍人的配偶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那么這種就是破壞軍婚罪加上重婚罪,需要數(shù)罪并罰,絕不手軟。 那么,除了上面說的破壞軍婚和重婚,其他破壞別人家庭的形式,有罪嗎? 比如明知對方有家庭,卻長期對其進行引誘,導致對方無法克制,最終和自己發(fā)生一夜情,后來雙方還是不肯罷休,于是經常去外面酒店開房。那么這個主動引誘的人有罪嗎? 針對這種情況,無法定罪,這一類情況都不夠清晰,事實往往比較模糊。我們把發(fā)生婚外情的這兩個人定義為A和B,那么到底是A引誘的B,還是B引誘的A,或者是A和B同時引誘對方?這本身一團亂麻,難以舉證,就算能舉證清楚,也找不到起訴的理由,因為無論是一夜情,還是來自不同家庭的已婚男女到酒店開房,我國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這些行為屬于違法。最終,這種行為只能從道德上進行譴責。 那么,既然法院不管,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首先,對于出軌的一方,如果他只是一時糊涂,受人欺騙,應該先給與規(guī)勸,如果他能回心轉意,回歸家庭,被出軌一方也愿意嘗試接受,雙方可以嘗試著繼續(xù)生活下去??扇绻⒉皇且粫r糊涂,就是打定主意要過放縱的生活,那他就不適合繼續(xù)呆在婚姻里,和他離婚便是。 其次,結合現(xiàn)實案例,對于絕大多數(shù)破壞別人家庭幸福的人,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但是,正所謂有因必有果,婚外情這種事,一個巴掌拍不響,一味的糾結于外面這個人,沒有任何現(xiàn)實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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