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個立場的兩個角度和兩個定義 在《讀<理想國> 領悟西方哲學的源泉(七)》中,塞拉西馬柯先是用牧羊人的例子反駁了蘇格拉底醫生的例子,雖然沒有決定性地推翻對方的挑戰,但是卻在蘇格拉底的技藝類比中找到了漏洞。 繼而,他又引入技藝實踐者的表面目的和實質目的之間的不同,比如:牧羊人表面上的目的是為了羊的健康成長,實質上卻是為了自己和主人。 從另一個角度講,這個區分也是在技藝本身和技藝實踐者之間的區分,我們可以說技藝本身是為了對象,但是技藝的實踐者則總是為了自身在實踐技藝。 同理,統治術即便作為技藝是為了被統治者,但是,當統治者實踐統治術這種技藝的時候,也還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 在以上反駁的基礎上,塞拉西馬柯拋出了他對正義的第二個論題(定義): 不正義就是對個人有好處,對自己有益; 換言之,正義實際是他人的好; 也就是說,正義會讓人受損而不正義才會令人受益。 而且,他還用現實中的例子論證了正義者總是處處少得卻背負罵名,而不正義者時時多占卻為人稱頌,越是大的不正義,越會獲得最大利益,更強大,更自由,更有支配性,這就是所謂的竊國者諸侯。 而人們心目中通常的正義觀,就是塞拉西馬柯所舉例子背后的信守契約、依法納稅、公平分配、為公忘私等。 他相信這套規則會讓踐行正義的人受損,而強者之所以是強者,就是因為他們認識到自己的利益何在,并且繞開或無視這套正義的規則。 他們頒布法律,將正義的規則頒布給被統治者,規約他們的行動,讓他們信守契約、依法納稅、公平分配、為公忘私,而這些強者知道這樣做只會傷害自己的利益,而正是因為有人這樣做,他們才能夠從他人的正義中獲利。 塞拉西馬柯這個論題代表著某種道德客觀主義和反道德主義。 他認為,人們選擇正義的根本原因不是他們天性追求正義,而是他們害怕不正義可能會受到懲罰。 所以,人們的最佳選擇就是只要有機會避免懲罰就應該不正義。 顯然,不管是塞拉西馬柯的第一個論題,還是他的第二個論題,其實都在說明同一個立場,只是所占角度不同而已。 第一個論題——“正義是強者的利益”,是從弱者的角度講的,強者將一套“正義”的規則指派給弱者,讓他們服從,從而對強者有利。 第二個論題——“正義會讓人受損而不正義才會令人受益”,則是從強者的角度講的,強者在將“正義”的規則頒布給弱者時,其實自己并不是堅持客觀的正義標準,而是可以利用弱者的正義滿足自己的利益,因此正義對他人有利,對堅持正義的人不利。 兩個論題定義組合,塞拉西馬柯給出了一個邏輯上非常強大,修辭上非常有力,并且前后一致的關于正義的論述。 可以說,他的論證比蘇格拉底的容易理解得多,而且很真實,真實到有些殘酷。 其殘酷就是將人們雖然心里都明白,卻不愿承認和面對的現實以及現實背后的陰暗,赤裸裸地暴露了出來。 猶如皇帝的新裝所揭露的,人們心里都知道皇帝沒穿衣服,身體丑陋不堪,卻擔心被別人認為愚蠢而嘴上不說,人們心里都是自私的,就是擔心被別人認為自私、不道德而滿口正義,不敢袒露內心澎湃不息的占為己有的欲望。 正因為如此,就像那個說皇帝沒穿衣服的孩子,“就像一名澡堂里的伙計,塞拉西馬柯把一大桶高談闊論劈頭蓋臉朝我們澆下來”,讓在座的人有點懵。 二、一個共同的技藝——掙錢術 塞拉西馬柯想就此揚長而去,這怎么能行,大家都不答應,讓他留下來為他的驚人見解作解釋。 而且“還沒有證明你的見解到底對不對,也沒有教導我們如何恰當地向你學習”。 另外,為了激起塞拉西馬柯的戰斗欲,蘇格拉底再次表示自己依然不服,“我也不認為不正義比正義更加有益,哪怕做不正義的事是自由的,可以為所欲為”。 “如果某個不正義的人能夠隨心所欲地行不正義之事,那么要么是他做壞事沒有被發現,要么是他能夠憑借暴力不斷地做壞事”,但是,這并不能證明“不正義比不正義更有益”。 所以,“請你行行好,開導開導我們,使我們完全相信自己受了錯誤的影響,寧要正義而不要不正義”。 接著,蘇格拉底反駁了塞拉西馬柯的牧羊人的例子,并就此區分了嚴格意義上的技藝和掙錢的技藝。 “你講到醫生就指出要在真正的、嚴格的意義上使用醫生這個詞,但你后來卻沒有給牧羊人下一個嚴格的定義。” “你顯然覺得只要把羊喂飽,就算是牧羊人,他不需要為羊群著想,反而會像一個前去赴宴的人,一心只想到美味的羊肉會給他帶來的快樂,或者就像一名羊販子,滿心想的就是如何在羊身上賺錢。” “然而,牧羊的技藝就在于怎樣更好地使羊群得到最好的照顧,因為這門技藝本身的完美正在于能為它針對的對象提供最好的收益,同時這門技藝自身的利益和狀況,也會使之不至于偏離牧羊的技藝。” “同樣道理,我想我們也不能不承認,各種形式的統治,就其仍然還是真正的、嚴格意義上的統治而言,所在意的無非是被統治的對象,這一點無論是在政治事務還是私人事務中都沒什么不同。” 這塊前面講過,蘇格拉底認為,各種技藝是支配、治理各自的對象的,也就是統治各自的對象。 不過,塞拉西馬柯認為,那些真正治理城邦的人,還有那些擔任公職的人,并不愿意做這些。 蘇格拉底接著問道,“那別的形式的統治呢?你難道看不出沒有人是自愿承擔這種統治的工作嗎?” “人們做了事就會要求得到報酬,這就意味著他們所做的工作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那些接受他們治理的人的利益。” 蘇格拉底這句話的思路清奇,不走尋常路,理解上會有難度。 一般來說,我用我的技藝為你服務,是我出了力,所以我能得到報酬,甚至,在出力之前可能已經就如何出力出多少力訂好了合同,很明顯,是我想用自己的技藝賺錢。 但是,蘇格拉底認為,事情其實正好相反,我用我的技藝為你服務,比如:理發,并不是我的理發技藝值錢,我的技藝完全是一種為你理發的技藝,如果我不為你理發,也不為所有人理發,我的技藝是沒有意義的,只有當我用技藝為別人做了事,人們會因他自己的得利而付報酬。 這正說明了技藝本身是不可能圖利的,而只能為服務對象服務,所有具體的技藝中并不包含掙錢的功能,而所有人能掙到錢就說明還有其他的原因,而且是一個共同的原因。 蘇格拉底能夠在這一回合辯論中勝出,這個奇怪的解釋是相當關鍵的一步。 細想之下,蘇格拉底說的確實相當有道理, 讓坤鵬論佩服不已! 因為擁有技藝并不等于賺錢。 就算你本領再高超、即使是高手高高手,但是沒有顧客為你的技藝掏錢,也掙不到一毛一分錢。 正所謂酒香也怕巷子深,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文武藝必須要能兌現才行。 所以技藝≠掙錢。 坤鵬論以前曾專門講過價值,嚴格意義上講,不為別人服務的技藝并非沒有價值,也不是沒有意義,比如可以讓自己強壯身體、修身養性、吃好喝好等,這些都是對技藝實踐者自身有價值的,有意義的。 但是,如果將價值的范疇縮小用貨幣作為等價交換物的交換中,也就是掙錢,那么,技藝必須要在至少兩個人之間交換才會產生價值,才能掙到錢。 講完這些后,蘇格拉底提出,各種技藝之所以彼此不同,那是因為力量和功能的差異使它們有了區別。 那么,“每一種技藝也給我們提供了特殊的利益,而不是提供一般的利益,比如醫術給我們健康,舵手的技藝使我們安全航行等等”。 以此類推,“掙錢的技藝給我們提供的利益不就是錢嗎?因為這就是它的功能,或者照你喜歡用的嚴格意義來說,一個舵手由于航海而身體健康,便能否因此而把它的技藝稱作醫術呢?” “當然不能。” “假如一個人因為掙錢而身體健康,你也不會把他的技藝稱作醫術。” “如果一個人行醫得了報酬,你會把他的醫術稱為掙錢的技藝嗎?” 都“不會。” “那么我們已經同意,每種技藝所產生的好處都是獨特的。” 反過來說,“如果有一種益處是所有匠人都能得到的,那么這顯然是因為他們都在使用某種相同的技藝”。 “因此,我們說匠人得到報酬 ,乃是因為他們還使用了掙錢的技藝。” 這段話其實就是對上面那句很怪很清奇的解釋的解釋。 理發技藝就是為了理發; 化妝技藝就是為了化妝; 做飯技藝就是為了做飯; 雕刻技藝就是為了雕刻; 醫生技藝就是為了治病; …… 一種技藝只能產生一種效果,都是為對象服務,只有對象受益。 但是,技藝的實踐者、匠人卻都獲得了報酬,說明他們另外還有一種共同的取得報酬的技藝。 “因此報酬并不來自每個匠人自身的技藝,如果我們嚴格地講,那么醫術產生健康,而掙錢之術產生報酬,建筑術產生房子,但有掙錢之術相伴隨,其他各行各業莫不如此,各種技藝盡其本職,使技藝所實施的對象得到利益。但若匠人得不到報酬,他能從自己的本職技藝中得到什么利益嗎?” “顯然不能。” 那么,“當他不是為了報酬而工作時,他自己確實沒有利益”。 在坤鵬論看來,這里所謂的掙錢術,可以視為我們常說的營銷。 相應的,技藝就是服務,服務不管有多好,如果沒有營銷,幫助其到達技藝服務的對象那里,也只能空守一身本領,空有一把力氣,門可羅雀,無人登門,自然也無法掙到錢了。 “事情到此也就清楚了,沒有一種技藝或統治術為它自身提供利益,而是像我們很久前講過的那樣,各種技藝提供和規定了它的對象的利益,它謀求弱者的利益,而不是謀求強者的利益。” “這就是剛才我為什么要說無人甘愿充當統治者或擔任公職的原因,這樣做是在給自己找麻煩,去解決別人的困難,每個人做了這種事就想要報酬,因為他在實行統治,發布命令的時候決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他治理的對象。” “這樣看來,要人家愿意擔任這種工作,就應該給他報酬,或者給他名譽,如果不愿干,就給他懲罰。” 奇怪,為什么把懲罰也當作一種報酬呢? 且聽下回分解! 本文由“坤鵬論”原創,未經同意謝絕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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