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對立,沒有博弈,自然也就沒有了這個并不完美卻精彩紛呈的世界。 ——坤鵬論 一、塞拉西馬柯真的敗了嗎? 從開始的思慮敏捷,言辭咄咄逼人,開講前必要嘲諷蘇格拉底一番,到后來像極了相聲的捧哏只是寥寥幾個字的敷衍回答,上下半場的塞拉西馬柯可謂判若兩人。 他是真的因為被蘇格拉底辯到理屈詞窮了嗎? 似乎并非如此。 坤鵬論認為其中原委無外乎以下幾點: 第一,《理想國》是柏拉圖創作出來的,有著濃厚的劇本特質,其中有真實但還有更多為了劇情發展的創造,而塞拉西馬柯的屈服就屬于劇情需要,到這里,他已經完成了配角的使命——拋磚引玉,成功地引入了非常對立、且品質很高的主題,接下來的討論需要更加建設性的氛圍,從而需要更年輕、更愿意求知的對話者。 第二,前面坤鵬論就說過,塞拉西馬柯曾直接表達過對對話規則的不滿,他想要智者派最擅長的長篇大論演講,“讓我放開來講,愛說多少就說多少”,而蘇格拉底堅持要進行他最擅長的問答式論辯(詰問法),“愛問就問”。 在提出反對,抗爭無效后,他干脆放棄了抵抗,消極對待,在后面基本“像敷衍說故事的老太婆一樣,一個勁說好的,不管同意還是不同意,都點頭就是”。 也就是說,他自己選擇被蘇格拉底電暈、“馴化”,因此,蘇格拉底并沒有真正駁倒塞拉西馬柯,而是駁倒了一個毫無興趣繼續討論下去的塞拉西馬柯。 憑心而論,塞拉西馬柯的論證不僅更加現實,并且更加強有力。 進一步講,如果懸置種種偽裝,全憑心中的真實而論,誰又能否認他所闡述的觀點呢! 不管是歷史,還是現在,亦或者我們身邊,都有大量的事實已經或是正在佐證著他的觀點。 從這一回合看,客觀講,蘇格拉底勝,一個是主角光環,柏拉圖的安排,另一個是他確實思維敏銳,邏輯推衍厲害,還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更有耐心,更擅長死纏爛打。 不得不承認,雖然死纏爛打聽上去不好聽,但是在對立相爭的事情上,比如:戰爭、爭論、爭吵中都是一把利器。 很多情況下,正如塞拉西馬柯那樣,人們在這種風格的爭執中,往往會選擇消極應對、投降或是逃也似的離開。 二、塞拉西馬柯的貢獻 坤鵬論先總結一下塞拉西馬柯的觀點: 1.正義就是強者的利益,“有力即有理”,法律是由統治集團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這些法律規定了什么是正確的; 2.正義僅僅是以權力建立起來的,反映了把持權力的集團的利益,所有國家都一樣,“正義的東西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樣的:都是更強大的集團的利益”,正義在既得利益集團手中成為了滿足欲望或追逐利益的遮羞布; 3.正義就是他人的利益,因此遵循正義是愚蠢的、非理性的,只有傻子才追求正義,正義只能導致軟弱; 4.不正義并非惡性,不正義是精明,不正義的人在性格和智力上更優越; 5.不正義的生活比正義的生活更有益,更可??; 6.人們之所以譴責不正義不是怕做不正義的事,而是怕吃不正義的虧; 7.不正義不只是在小偷小摸這種可憐的水平上令人“獲利”,尤其對那些將不正義推行到登峰造極之境的人有利,并使他們成為城邦的首領,竊國者諸侯; 8.人們應該以一種事實上是毫無顧忌地自作主張的方式去肆意追求他們自己的利益。 站在《理想國》整部對話錄上面俯瞰,塞拉西馬柯提出的論題,以及蘇格拉底的反駁辯論,甚至是他最終被蘇格拉底馴服,都對接下來的討論起著重要的影響和作用: 第一,對于正義是否有利的討論,以及蘇格拉底自己都承認不那么充分的反駁,極大地刺激了格老孔和阿狄曼圖的論辯精神,直接引發了第二卷中他們兩個更強有力的論證,進而引出了后面八卷半的全部討論。 第二,蘇格拉底提出正義是好的、是善,這是大眾普遍認可的想當然的共識,但是,塞拉西馬柯卻提出了正義不過是最高尚的單純,換言之,就是頭腦簡單而已,而他提出的現實例證偏偏能夠極簡且有力地支撐這個觀點,三言兩語就能獲得人們的認同,反而是蘇格拉底的觀念卻需要繞來繞去地論證,還存在諸多漏洞問題,難以令人心服口服。 總之,塞拉西馬柯看似離經叛道的觀念引發了后世的不休爭論,直到今天依然各執一詞,沒有定論。 而且,可以確定的是,《君主論》作者尼可羅·馬基亞維利、尼采以及眾多存在主義哲學家,都多多少少受到了影響。 第三,蘇格拉底和塞拉西馬柯都認為,統治是一種技藝,所以,如同有完美的匠人一樣,也會有完美的統治者。 在塞拉西馬柯看來,最優秀的統治者就是罪惡滔天卻看似無比幸福的僭主,他永遠不會搞錯自己的利益何在,永遠用最不義的手段促進自己的利益。 而蘇格拉底則認為,最完美的統治者是哲學家——王,因為他們認識了善的理型,永遠不會搞錯城邦的利益所在,永遠會用最正義的方式促進城邦的幸福(或許并不是他們自己最大的幸福)。 三、著名的功能論證 在這部分的反駁論證中,柏拉圖借蘇格拉底之口提出了兩個重要的論題:靈魂的完整和功能論證。 雖然柏拉圖在與塞拉西馬柯辯論中并沒有給它們太多筆墨,但是經過后面對話的發展,它們卻成為了討論正義的兩大基石,并最終決定性地論證正義是什么,以及正義是否有利。 也正是站在這兩個基石之上,蘇格拉底才最終徹底地完成了塞拉西馬柯、格老孔、阿狄曼圖的反駁,以及為正義的辯護。 關于靈魂三分,后面還會詳細講到,坤鵬論先介紹一下功能論證。 首先,功能論證的核心是:功能是事物存在的原因和目的。 其次,讓我們看一下蘇格拉底是如何從功能的角度論證“不正義決不會比正義更有益”的。 前提1:一個事物的功能是只能由它完成或最好由它完成的東西; 前提2:一個事物要很好地履行功能就需要相應的德性,而惡性會讓它無法履行功能; 前提3:靈魂的功能包括關心事物、統治、思慮和活著; 前提4:靈魂需要德性履行這些功能,而惡性讓靈魂無法履行這些功能; 前提5:正義是靈魂的德性,不正義是靈魂的惡性; 結論1:因此正義的人活得更好,不正義的人活得更差; 結論2:活得好就是活得幸福; 結論3:因此,正義的人活得幸福,不正義的人活得不幸福。 可以說,這個位于《理想國》第一卷末尾的功能論證,對整部《理想國》具有重要的奠基意義。 就“功能”的含義而言,柏拉圖雖然提到了靈魂的一些具體功能(關心、統治和思慮),但是最終將靈魂的功能在最一般的意義上界定為“活著”,這與《斐多篇》最后關于靈魂不朽論證中對靈魂的界定如出一轍。 柏拉圖的功能論證確立了兩條原則: 其一,從任一德性出發,一定可以找到相應的功能,也就是德性之載體; 其二,如果一事物的功能是特定的,則其德性也必然是特定的。 從第一條原則出發,德性必然要求尋找其功能對應物,也就是靈魂論上的依據,靈魂三分,三分各有各的功能。 從前提2,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柏拉圖的“功能”是一個描述性的概念,僅表示只能由某物完成或者由它完成得最好的事情本身,至于該事物是否很好地完成了這個功能,則是由“德性”與“惡性”做進一步規范。 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繼承并發展了老師創立的功能論證,確立了其倫理學形而上學基礎,是最重要的基石論證。 亞里士多德通過借助匠人、身體的各種器官與人的類比,把人的功能確立為有理性的實現活動。 亞里士多德功能論證的大致思路是: 前提1:任何事物都有一個功能,人也有自己的功能; 前提2:一物的功能是那物所特有的; 前提3:人的特有功能是靈魂的理性活動; 前提4:一件事物的好取決于它的功能,這就意味著一個好的X等于把其功能實施得好的X; 前提5:將功能實施得好即意味著該事物表現了或達到了其優秀狀態,這種優秀狀態即是一物的德性; 結論:人類善或幸福是理性靈魂體現德性的活動。 正是通過這個論證亞里士多德將人、理性、德性與幸福聯系起來,并由此得出了“幸?!钡膶嵸|定義: “幸福就是合乎完全德性的完全一生的活動。”(《歐德謨倫理學》) “靈魂合乎德性的活動,如果有不止一種德性,就合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并且度過完整的一生?!保ā赌岣黢R可倫理學》) 本文由“坤鵬論”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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