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有“是藥三分毒”之說,也未曾考證出于何典,依愚之見,此語大致有三層意思。 其一,凡藥皆有偏性,如偏寒、偏熱、偏溫、偏涼。 即使是所謂的平性,也只是說其偏性不太明顯罷了。中藥之所以能治病,就是以藥物之偏來糾正人體之偏,故有“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即用其性偏熱之藥來治療人體的寒病,用其性偏寒之藥來治療人體的熱病。藥物之偏性即藥物之毒性。 其二,中醫所說的藥物的毒性與現代醫學所說的毒副作用不完全一樣。 中醫講究辨證用藥,若藥證相應,藥即無毒。如前面所說的以偏糾偏,使人體達到陰陽平衡,藥物就顯示其治療作用而不顯其毒性。若藥不對證,以寒治寒,以熱治熱,猶如抱薪救火或如雪上加霜,使本已偏頗之體更加失衡,此時則盡顯藥物之毒性。 其三,藥物的毒性與用藥的劑量有關。 古人云:“物無美惡,過則為災?!狈彩陆杂卸?,適量就好。砒霜乃劇毒之藥,但少量砒霜,用之得法,可治癌癥;飯食過量,輕則傷人胃腸,重則亦可死人,遑論藥物哉!
素問醫生 “ 青年中醫 北京同仁堂坐診醫師 省會城市某公立中醫院中醫師 致力于中醫科普,讓大家少生病 提倡醫者應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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