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條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首先,這是個陽明病,胡希恕胡老說:“前面這一節說的是太陽中風轉屬陽明的,這一節呢就說太陽傷寒轉屬陽明,這個都可以說是太陽陽明了”。這需要商榷,參179條:“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本條肯定不是脾約證。181條:“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太陽病若發汗,若下,若利小便各種誤治之后,亡津液,胃中干燥,才會轉屬陽明。本條顯然沒有誤治,不能稱為太陽陽明。 《醫宗金鑒》:“陽明病,脈應浮大,證應汗出。今脈但浮,表病脈也;無汗而喘,表實證也。是太陽之邪,未悉入陽明,猶在表也。當仍從太陽傷寒治之,發汗則愈,宜麻黃湯”。吳謙的觀點代表了主流的認知,不承認陽明病有表證,“脈遲,汗出多,微惡寒”是陽明病兼太陽表證,“脈浮,無汗而喘”是陽明病兼太陽表證。229條、230條則是陽明病兼少陽證。好像麻桂劑必須是太陽病的方子,小柴胡湯必須是少陽病的方子,純正的陽明病不能用似的。在這個問題上,柯琴獨具慧眼,他說:“此陽明之表證、表脈也。二證全同太陽,而屬之陽明者,不頭項強痛故也。要知二方專為表邪而設,不為太陽而設。見麻黃證,即用麻黃湯,見桂枝證,即用桂枝湯,不必問其為太陽陽明也。若惡寒一罷,則二方所必禁矣”。 既然仲師說是陽明病,我們不能因無汗而喘用了麻黃湯就認為是太陽之邪,我從三個角度嘗試分析。 1.脈證不同,脈浮而不緊就說明不是太陽病,而是陽明病。太陽傷寒麻黃湯證的脈一定是浮緊的,本條脈浮而不緊就是邪氣不在太陽進入陽明之故。 2.兼證不同,參35條:“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太陽傷寒無汗而喘伴有“身疼腰痛,骨節疼痛”等太陽表證,陽明傷寒則是伴隨“目痛、鼻干,額痛”等陽明表證。 3.病機不同,同樣是無汗而喘,太陽病的是風寒束肺,肺氣不宣,陽明病的是大便干,肺氣不降。表現一樣,病機不同,治法相同,麻黃湯發之。 那么,為什么同樣是風寒之邪,會有中太陽、中陽明、中少陽之不同呢?參《靈樞·邪氣臟腑病形篇》:“諸陽之會,皆在于面。人之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熱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于邪。中面則下陽明,中項則下太陽,中于頰則下少陽,其中于膺背兩脅亦中其經”。各種原因導致腠理打開是感受風寒之邪的原因,侵襲頭面部則發為陽明病,侵襲頸項部則發為太陽病,侵襲兩頰部則發為少陽病,受邪的部位不同,表現為不同的六經病,但都是表證,麻黃湯也好,桂枝湯也罷,治的是六經的表證,不是太陽的表證。 第236條 陽明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飲水漿者,此為瘀熱在里,身必發黃,茵陳蒿湯主之。 課前思考: 1.為什么熱越不能發黃? 2.為什么大陷胸湯先煮大黃,而茵陳蒿湯大黃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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